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穿成女主的炮灰表妹>第71章 不要脸
  担心孙红突然闯进来,两人只黏糊了一会就分开了。

  林晓晓把外套和裤子套好,就下床去洗漱了,等她回来,秦萧已经帮她把被子叠好放起来了。

  林晓晓在秦萧脸上狠狠咬了一口,夸他:“宝宝真的好贤惠啊。”

  秦萧怕被孙红看到误会,推开林晓晓:“你……你注意点,你妈还在隔壁呢。”

  林晓晓只好作罢,去隔壁开始吃早饭。

  金宝今天格外能闹人,也不好好吃奶,吃一口奶就要闹上一会。

  林晓晓吃完饭,金宝那边没结束,林晓晓只好把桌子整理了一下,孙红还没吃饭,她只刷了早上几人的碗。

  刷完碗,林晓晓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秦萧正坐在那里翻林晓晓画的漫画。

  林晓晓因为手受伤的缘故已经好一阵子没画漫画了,但是这两天她手上的伤口已经快长好了,在家没什么事她偶尔会画两章打发时间。

  “秦萧,我下周想回去上学了。”

  林晓晓坐在椅子上对秦萧说。

  “在家里太无聊了,我无聊的都要长蘑菇了。”

  秦萧点点头,他也觉得在家里没什么意思,便对林晓晓说:“周一我送你去上学。”

  林晓晓不想麻烦秦萧,摇摇头:“不用了,那个人贩子都被抓到了,大白天的我一个人都可以的。”

  秦萧却不认同,他并不放心让林晓晓一个人去上学,只对林晓晓说:“我和你一起去上学。”

  林晓晓看看他的胳膊:“能行吗,你还是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吧。”

  秦萧摇摇头:“你不在家我也不想在家里。”

  林晓晓脸一红:“那好吧,周一我来找你。”

  秦萧在林晓晓家里躲了两天,家里终于不再来人了。

  周五,林老三提出周末回村里一趟,算算时间,上次回去还是两个多月前的事了,林老三不免有些想念家里的老娘。

  孙红不是很想回去,她看不上林秀秀那副样子,便对林老三说:“想回去你自己回去,我和金宝不去。”

  林老三看孙红不愿意去,只好问林晓晓要不要回去,林晓晓也想出去玩玩,就同意了。

  周六,林老三带着林晓晓回了茂山村。

  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中午林老三父女到家的时候,林家一家子都在家里吃饭,林秀秀还有三个多月就要生了,此时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高宇似乎也认命了,他对林秀秀肚子里的孩子显然是十分重视,不管林秀秀怎么作,他都好声好气的和林秀秀说话,生怕林秀秀生一点气。

  林晓晓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难道渣男也转性了?

  转性当然是假的,只不过前段时间高宇出去勾搭宋思思被人发现了,林老大和林爱国把他好一顿收拾,高宇这才消停下来。

  说到宋思思,林晓晓对她也是挺佩服的,一般人遇上这种糟心事一般都是自暴自弃就嫁给二赖子了,宋思思不仅没认命,还没放弃高宇,天天背地里对高宇嘘寒问暖,还想和高宇再续前缘。

  她也算是看出来了,男神和自己过的都不快乐,那为何二人不能在一起抱团取暖呢?

  高宇娶了林秀秀,很快就厌烦了林秀秀任性的性格,这种性格在结婚前勉强算得上可爱,可是在婚后就只剩麻烦了。

  林秀秀什么都不会,家里给二人提供了婚房就说什么都不想给小两口提供帮助了。

  林秀秀怀着孕,自然不可能让她下地,两个人就靠高宇一个人下地赚的那点工分,高宇当知青的时候那点工分都不够一个人吃饭的,现在多了张嘴就更不可能够了。

  最后没办法,高宇忍痛卖了自己的手表,换了一百二十块钱,每个月给家里交五块钱的口粮,这才勉强能糊口。

  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高宇每天被这些事弄的不胜其烦,这个时候宋思思出现了,虽然宋思思之前出了那档子事,但宋思思人美嘴甜,高宇还是沦陷了。

  即使被林家父子一顿暴打,高宇也没歇了心思,只不过这回他学聪明了,和宋思思见面的地方也更隐蔽了。

  林秀秀依然是那副看不起任何人的老样子,林晓晓也不想搭理她,正好这种李芳也回来了,林晓晓就去找李芳玩。

  李芳刚吃完饭准备上山看看有没有什么药材,村里这一年来许多人家靠着采草药这条路赚了许多钱,而李芳家就是一大利益获得者。

  除了已经嫁人的大姐和马上要出嫁的二姐,李芳的其他两个姐姐也都回到了学校,家里条件好了,大伯家给二姐议亲的时候也不光看彩礼了。

  只不过这一切对于李芳的大姐来说都晚了,她在婆家那边过的并不好,即使怀上孩子了也还要继续干活,天天被婆家一家磋磨。

  林晓晓见李芳背着筐,手里拿着镰刀,知道她要去山边上采草药,便也跟着去了。

  这段时间没上学,林晓晓也没见着李芳,李芳以为她又生病了。

  林晓晓把自己和秦萧遇到了人贩子的事告诉了李芳,李芳听后吓坏了,拉着她问有没有受伤。

  林晓晓扬了扬手,受伤的伤口早就好了,现在只剩一条浅浅的疤痕。

  “已经没事啦,看。”

  李芳这才放下心来。

  林晓晓和李芳一起在山边上忙活了一下午,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林晓晓累了就躺在大石头上晒太阳,好不惬意。

  快到晚饭时,林晓晓和李芳才回了家。

  林晓晓回去后感觉家里的气氛怪怪的,走前还一脸高兴的林老三此刻正一脸不悦的坐在那。

  旁边的林老大一家倒是没什么异常,林晓晓猜林老大一家估计又搞什么骚操作惹到她爹了。

  晚饭她也没吃几口,就去找她爹了。

  “爹,你咋了,这么不高兴。”

  林晓晓开门见山,跟自己的爹不必拐弯抹角。

  林老三见闺女问,也没瞒着,原来是林秀秀再过几个月就要生了,林老大夫妇想让林秀秀来县里生孩子。

  这本来也没什么,林秀秀是几个小辈里第一个生孩子的,重视点很正常,林老三举双手赞成。

  但是没想到林老大夫妇竟然想要林秀秀在林老三家坐月子,还说那时候农忙,家里人忙不过来,想让孙红帮着伺候月子。

  林老三当时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王改花虽然有点不乐意但是被林老大制止了,林老大不死心,还让林老三回家和孙红商量商量。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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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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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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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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