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卫东一脸的不可思议。
沐晚萦却直接点头。
“没错,你想想,这鱼咱们那河里多得是,可是平时却没人愿意去抓,为什么?”
沐卫东直白地说:“因为做出来不好吃。”
“为什么做出来不好吃?”
“这……”沐卫东想了想,随即试探地说了一句,“因为腥?”
沐晚萦点点头,“现在不仅是粮菜肉,就连调料买的时候也需要用票,所以做饭做菜的时候,只要给里面稍微点缀一下提提味儿就好,可是烧鱼就不同,鱼身上又腥气,需要大量的调料来进行腌制处理,普通人家肯定是舍不得用那么多的调料来做一条鱼,所以这鱼虽然很多,可是吃的人却不多。”m.xiumb.com
几人被沐晚萦的说法带了过去,纷纷跟着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沐家已经算是整个向阳村里特别愿意惯孩子的了,可沐淮北兄弟上山的时候,也只有什么可弄的时候,才会弄一条鱼回来让叶春兰看着做,也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鱼放不够调料,就很难做的好吃,所以一般人都不喜欢。
“我想,不少人因为喜欢鱼,可又舍不得放调料,还因为鱼这个东西养在家里养不久,我们村山上那条河里鱼不少,所以如果把它们做成鱼罐头拿出去,我想应该会有很多人需要。”
顾沉逍适时出声:“鱼罐头这种东西,味道足,易存放,城里确实有不少人喜欢,尤其是工厂里,鱼罐头配米饭,也就是一份不错的午餐了。”
听到顾沉逍的话,原本还觉得有些不靠谱的叶春兰也闭上了嘴跟着思考起来。
在她眼里,顾沉逍是从首都来的,她们家萦萦就算是再有想法,也只是个最远就去过县城的小村姑,有想法,也说不准就是纸上谈兵。
毕竟,她连外面的世界见都没见过,她怎么会知道人家喜欢还是不喜欢。
可是这话从顾沉逍的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了。
或许萦萦并不是在瞎胡闹?
想到这里,叶春兰就不做声了,也不发表意见。
在她心里,虽然一开始对于沐晚萦要办工厂这件事有些震惊,可是多想想,又觉得,为什么不可以?
她的女儿同样优秀,并不比那些城里来的知青差!
她沉默了一会儿,直接越过沐卫东,“萦萦,你说,妈要怎么处理这些鱼?”
沐卫东看到叶春兰开口,便不再吱声了。
毕竟,这家里说了算的人都开口了,他瞎操心什么东西。
沐晚萦也有些意外,毕竟,这要做鱼罐头,需要浪费不少的调料,沐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都是三辈贫农的苦出身,这么浪费的事叶春兰竟然能同意,沐晚萦真的是有些意外。
叶春兰是当妈的,看到沐晚萦的眼神,还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直接没好气地在她胳膊上拍了一下,“在你眼里,你妈我就是那么小家子气的人?”
听到这话,沐晚萦连忙讨好地笑起来,“哪儿能啊,我妈最大气了!”
霎时间,叶春兰又忍不住抿着唇笑起来。
不得不说,她生的三个孩子,个顶个地会疼人,老大虽然不善言辞,但是手脚麻利,自从长大之后,从不让她这个当妈的做什么体力活。
老二从小就淘,没少吃她的棍棒,可是不仅不跟她记仇,一张嘴还甜的要命,天天妈长妈短的。
至于沐晚萦,那就更不用说了,从在月子里的时候就特别乖巧,跟贴心小棉袄一样。
都说她跟沐建国惯孩子,可孩子还给她们的,也要比旁的家庭多得多。
人总是将心比心。
想着,她就亲热地拉着沐晚萦往厨房去。
见两人的身影消失,沐卫东才走到顾沉逍的身边,用胳膊肘撞了撞他。
“未来妹夫,你就这么纵着她?”
听到这话,顾沉逍颇有些稀奇地看了一眼他,“难道你不惯着?”
沐卫东被他直白的话噎了一下,但还是有些理直气壮,“我疼她,那是我因为我是她二哥。”
顾沉逍顺势接道:“我要是不疼她,你也不会心甘情愿叫我妹夫。”
好有道理。
沐卫东暗暗点点头,发现自己完全无法反驳。
难不成真的是他的书念的太少了?
厨房里,叶春兰正拿着吃饭的家伙发呆。
她刚刚虽然说得豪迈,可是这鱼罐头她连吃都没吃过,怎么可能做得出来?
“萦萦,你知道这鱼罐头咋做啊?妈这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不会啊。”
“嗯……”沐晚萦想了想,“妈,我先把这些鱼收拾干净,你先准备调料吧。”
“行,都能用得上什么调料?葱姜蒜,盐,还有啥?”
“先这样吧,一会儿咱们再看。”
“行。”叶春兰不会觉得孩子就一定没自己懂得多,在自己不懂的情况下,她很相信她亲生的孩子。
沐晚萦先把鱼去鳞去腮,又仔细收拾干净。
而叶春兰则在一旁把葱切段,姜切成片,大蒜用刀背拍裂。
紧接着,叶春兰起锅烧油,将一条条鱼炸的金黄,再捞出来晾着,之后又复炸了两次。
叶春兰有些纳闷,“萦萦,这不是都熟了吗?咋还要炸?不会炸坏了吗?”
“放心吧妈,只要注意点火候,不会炸坏的,这样是为了保证把鱼的刺也炸酥脆了,这样吃起来不会扎喉咙。”
“这样?那妈试试。”
等到鱼炸好之后,就开始用调料制作汤汁。
在这一步上,沐晚萦跟叶春兰失败了好几次,也浪费了不少调料。
叶春兰虽然心疼,可到底没说什么,只是不厌其烦地一次次重复更改这之前的步骤,试图找出问题。
最终,沐晚萦提议碎一个洋柿子放进去,最终出来的味道一下子就对了。
叶春兰只是浅尝了一口之后,眼睛就变得亮晶晶的,连忙叫着沐晚萦,“萦萦,萦萦,你过来尝尝,妈觉得这次的味道应该没问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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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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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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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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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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