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孩子!二十多岁的孩子!”说着,他又拍了拍顾夫人的手,“你就是性子太软,我看那个混小子就是欠教训,既然他喜欢农村,就一辈子呆在那好了!”
可顾夫人听到这话,却是嗔怪地瞪了他一眼,“这又是说的什么气话,堂堂顾教授的儿子,一辈子呆在山沟里像什么样子。”
一句话,不知又让顾远才想起了什么,他重重地哼了一声:“哼,我看他可不想当我的儿子。”
“好了好了,兴民不是也到那儿去了吗,让他好好劝劝沉逍。”
这事顾远才还不知道,他猛地转过头看着顾夫人,“兴民怎么也被下放了?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当初,顾沉逍是背着顾远才给自己报了名,顾远才知道后,两个人大吵了一架,关系彻底闹僵。
顾远才被架到梁上,实在拉不下脸主动把顾沉逍弄回来,这才不断地给他写信,暗示他服软。
谁知这小子还是个硬骨头,宁愿在农村吃苦受罪,也不愿意说一句软话。
真是气死他了!
只是这白兴民是怎么回事?
顾夫人笑了笑,“我哥最近遇到了点儿麻烦,所以兴民就没逃过,不过让孩子去历练历练也好,正好跟沉逍两个也能互相照应。”
“你哥哥遇到什么麻烦了?”顾远才皱着眉头,“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害,不就是那点子不能说的事儿么,何必说出来让你烦心。”
她的声音柔柔的,顾远才心中熨帖极了,脸上的笑容更甚,“辛苦你了。”
顾夫人笑了笑,“这有什么,你是我丈夫,我既然嫁给了你,当然你最重要。萌萌快放学了,不如我们一起去接她?”
萌萌是两人的女儿,也是顾沉逍同父异母的妹妹,只有八岁。
“好,我跟你一起去接萌萌。”
……
自从那天撞到沐淮北从苏嫣家里出来,意外被呲儿了一顿的沐卫东,这几天一直很关注沐淮北的动向。
可是,一连几天,他都发现沐淮北每天早上按时去学校教书,闲的时候也会去地里帮着叶春兰干点农活,一到放学时间就准时回家挑水。
村里那口水井距离沐家稍微有点距离,沐建国上了年纪,腰腿都不是很好,叶春兰到了年纪,肩膀上不能压重物,所以沐家挑水的活儿一直都是沐淮北负责。
而挑过水之后,沐淮北也一直安分地在家里劈柴,完全没有要出门的迹象。
沐卫东觉得古怪,时不时就把目光落在沐淮北身上。
沐淮北懒得搭理他。
倒是被沐晚萦发现了端倪。
她凑到沐卫东身边,“二哥,你老盯着大哥看什么?”
“萦萦,你难道没发现大哥自从那天之后,就一直没有再单独出过门吗?”
沐晚萦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本来没发现,现在你一说就发现了。”
沐卫东:……
“大哥那天从苏嫣家出来,后来又再也没去过,你说他们两个是不是……”说着,他的两个手指比在一起做了一个掰开的动作。
“掰了?”
听到这话,沐晚萦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一直沉默着干活的沐淮北。
她眸色沉沉。
沐淮北动作沉稳,脸色平和,眉头舒展,完全没有为情所困的模样。
沐晚萦忽然间有些怀疑,自己得到的信息真的是正确的吗?
她回想起,书里只是说沐淮北后期在苏嫣家干活儿被人看见,便说这两个人之间有苟且,最终,在流言之下沐淮北娶了苏嫣。
至于他们两个人之间有没有感情……
沐晚萦悚然一惊。
一天下来,沐晚萦都有些不在状态。
快下工的时候,白兴民就凑了过来。
沐晚萦本来心情就不怎么好,看见白兴民直接就装作没看见,继续默默地除着草。
白兴民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尴尬,见沐晚萦不说话就主动凑到她身边去,一脸求知欲地问着:“沐同志,你在除草?”
“看不懂吗?”
“能不能教教我?我不会。”
“我也不会。”
“可是我看你除的挺好的。”
“就是瞎除,看见绿色的就用刀割。”
白兴民:……
几句话下来,白兴民深深怀疑顾沉逍的眼光。
这个沐晚萦长得确实很好看,只是这也太不会说话了。
白兴民摸了摸自己的脸,想起这几天自己跟这村子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儿说话,哪个不是彬彬有礼,或者眼含羞涩。
只有一个沐晚萦,生怕自己说出来的话噎不死他。
就在他垂着眼眸思忖的时候,就看到沐晚萦幽幽地看了他一眼,“白知青,你把粮食踩死了……”
白兴民:……
“对不起对不起。”
他连忙移开脚步退出去,又踩死了一片。
白兴民:……
恰逢大队长过来,沐晚萦连忙举起双手站起来,毫不留情地告状。
“大队长,白知青把粮食都踩坏了,不是我,我是清白的,你可得给我做主。”
大队长先是一愣,随后看向那一串脚印,顿时整颗心都在滴血。
他们村本就不富裕,这一串脚印更是让本不富裕的向阳村雪上加霜。
一时间,大队长觉得今天吹在他脸上的风都冷了许多。
只是这白兴民也是好心办了坏事,就是什么都不懂还想帮忙。
大队长皱了皱眉,他想起这村子里干活干的最好的就是沈放了。
当即拍板。
“白知青刚来地里什么都不认识,正常正常。”大队长笑呵呵的,“这样吧,从今天开始,白知青就跟着沈放下地,沈放可是我们村里干活干的最好的汉子,白知青可要好好学习。”
白兴民脸上的表情顿时就有些僵硬,他还试图挽回。
“大队长,其实沐同志也可以……”琇書蛧
“她哪儿行啊!”大队长还不等他说完就连忙摆了摆手,“跟着她学,那不越学越回去了?”
整个向阳村谁不知道,这个沐晚萦就没怎么下过地,跟着她学,那还不越学越回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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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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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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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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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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