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赶紧三步并做两步走到摊主面前,准备向大姐打听起此地的近况。
奈安开口便向称呼卖梨子的大姐为姨母,好在顾倾夏眼疾手快,看出了奈安的意图,在他还未张口前,便先出声掌握了主动权。
“敢问大姐,不知咱们这里,到了何方地界了?”
卖梨子的大姐看着年岁不大,可因为常年劳作,加上居住在山里,脸上长年累月被山风吹着,红肿和皱纹都提早来到了她的脸上定居,因此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了许多。
她个头不高,脸庞圆圆的,红红的,像是一只大苹果,略黑的皮肤上一双眼睛尤其明亮纯净,看着那双晶莹的眸子,顾倾夏才意识到这应该是位比自己年纪大不了多少的姐姐,赶忙阻止了奈安,自己先开口了起来。
顾倾夏的相貌极好,加上方才又买了许多的东西,因此这些商贩都喜欢这个容颜绝色又出手阔绰的小姑娘。特别是卖梨子的大姐平时总被人叫老,偶然被一个这样绝色的小姑娘称呼姐姐,心中的喜悦自然是不用提了。
“夫人有所不知,这里已经到了蓟州的地界,再往北走,就快到了京城了!”
卖果子的大姐很是热情,细细的给顾倾夏讲起了当地的风土人情。顾倾夏与奈安相貌极好,站在一起当真如同一对璧人,因此这些小商贩心中先入为主的便将他们二人视作一对夫妇。
奈安心里自然是喜不自胜,嘴上还是老老实实的解释着,顾倾夏则早就习惯了这种误解,连解释都懒得多费口舌了。
卖果子的大姐露出一副洞悉一切的样子,只当是顾倾夏年纪小,脸皮薄,成婚不久还有些不好意思,因此依旧一口一个夫人的叫着。
“既然到了蓟州,那岂不是最快五日,我们便能抵达京城的地界了?”
“夫人说的极是,您且看我后面这山,这山名为挂云山,正是横在我们蓟州与京城之间的一座要塞。夫人和相公若是急着赶路,不经过蓟州城,那么且走这山路,不出三日,便能看到京城的烽火台了。”
卖梨子的大姐很是热情,手舞足蹈的给顾倾夏比划出一条山路出来。wWW.ΧìǔΜЬ.CǒΜ
听着大姐的介绍,顾倾夏有些心动又有些犹豫,虽然她也想快些回到京城打探消息,但自己已经决定这次且听从下命运的安排,那么何不从这蓟州城中穿过,好好感受一番这蓟州城里的风土人情。
自从在中州居住了这段日子,顾倾夏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和一些寻常百姓玩闹在一起,大家彼此没有阶级等级的观念,不必处处遵守礼法行礼,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最赤诚的欢笑,真心。
卖梨子的大姐常年做着买卖生意,自然最擅长察言观色,看着顾倾夏低着头不说话,转头便建议起顾倾夏与奈安二人去蓟州城中玩乐一番。
“天气冷了,蓟州也已经入秋,一年一度的赏菊大会就要开始了!我们蓟州离京城最近!地气好!菊花自然也是开的最好了!莫说是蓟州城中的寻常百姓,纵是外地的很多游客,也都慕名来到我们这里来看菊花呢!”
“赏菊大会?”
听着大姐兴高采烈的介绍,顾倾夏和奈安都起了兴趣,静静的听着大姐介绍。
“是了,夫人公子,就是因为我们这的菊花开的极好,因此每年都会召开一场赏菊大会,那日的盛况啊,二位想都想不到,全城的百姓都出门观赏菊花,还有很多外地专程赶来的百姓哩!而且呀,我们还会选出每年的“花王”和“花仙”!各家各户的花农为了竞争花王的称号准备的很是周到呢,每年都能看到他们推出一些新品种的菊花,就是我们庄稼人,那几日也停了农忙,赶去城里去看赏菊大会呢!”
卖梨子的大姐越说越激动,周围的商贩偶尔有听到“赏菊大会”几个字的也忙凑上近旁附和几句,不是赞美菊花的美丽,就是赞美大会的繁荣。大家说的热热闹闹,现场很快被围的水泄不通起来。
“花仙?花仙是什么?”
奈安很敏感的被花仙二字吸引住思路,花王还好理解,花中之王,那么又何必再选出一个花仙呢?二者岂不冲突?
作为机关天才,奈安行事一向小心谨慎,做事中规中矩,因此遇到这种有些偏向逻辑方面的的问题,奈安很容易便钻起牛角尖来。
当奈安缓缓说出自己的疑虑时,周围的人都忍不住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这位公子容貌虽然俊俏,可脑子怎么这样不灵光。”一个皮肤黝黑的彪形大汉忍不住心直口快的说道。
一旁的其他小商贩听到,连忙拉住他的衣袖,对着奈安表示抱歉。
奈安虽然对人冷淡但一向为人谦和,因此并不介意,只是笑着挥了挥手。
卖梨子的大姐出来打着哈哈为奈安解这尴尬说道,“不怪公子不懂,公子与夫人乃是外乡人,我们这蓟州城中的事情,公子怎么可能了解呢?”
“那么花仙到底是什么?是一种更新的菊花品种吗?比花王还要美吗?既有了“花王”何必要再选出一个“花仙呢”?”
相比于致歉和解围,奈安还是对花仙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依旧穷追不舍的问着。
观察这周围人的反应,顾倾夏好像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拉了拉奈安的衣袖刚要开口,却又被那彪形大汉抢先打断了。
“花仙,花仙,自然是花中仙子!仙子二字,只有绝色的女子才能称得上。人比花娇,说的不就是这个了!说到底,“花王”是花!“花仙”是人!公子定是不近女色之人,方才如此不解风情!”
大汉说罢便哈哈大笑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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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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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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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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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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