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不知道俄罗斯是个什么东西,但还是十分宝贝。
“汉人传统是男孩子十五束发,从此以后你就不再是小男孩了,所以这是我送你的最后一套玩具。”丁烛说。
乔陵眼睛里闪过一丝失望。
丁烛拍了他一下,“干什么这个表情?我还会送你别的东西的。你是我在这最好的朋友啊!”
乔陵的心中又甜又苦,甜的是自己在丁烛心里还是很重要的,苦的是自己其实并不只想当朋友。乔陵有时候想跟丁烛直接坦白,问问她能不能更进一步,但丁烛总是一副你是我一辈子的好哥们儿的架势,自己真的很难开口。
十五岁其实已经不算小了,他每年回几趟宫里,知道他的皇兄们十二三岁就有了通房,十五岁有的已经娶了正妻,有的姬妾连孩子都生出来了。
可是无论父皇、母妃还是丁烛,没有一个人把他与性挂钩。在父皇母妃眼里,他是还没长大的孩子;在丁烛眼里,他是友谊长存的好兄弟;在其他人眼里,他是光风霁月、仙姿玉质的皎皎天上明月。在所有人眼里,他是与男欢女爱绝缘的,仿佛那世间男女庸俗的肉体交流是对他的一种玷污。
但他知道自己并没有那么清白。他早就对丁烛有了不切实际的想象。
那是他十三岁那年,在皇宫居住的几天,他突然夜里惊醒,听到一阵难以言喻的声音。悄悄走出寝殿,他二哥正把他的贴身婢女摁在树上。
二哥最是疼他,只要他回宫,二哥定会日日来看他,一来二去竟和他的贴身婢女看对了眼,二人幕天席地就开始了一场身体的沟通。
那婢女仿佛痛苦又仿佛享受的复杂表情深深烙在他心里,无数次替换成丁烛的脸,在他梦里出现了。
从那以后,乔陵就开始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暗恋。
乔陵十九岁那年,丁烛开始下山历练了。
她自称自己18岁成年了,终于可以做一些大人该做的事了,比如出去闯荡。乔陵也不知道18岁和成年有什么关系,反正丁烛经常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乔陵被逼着叫了丁烛许多年姐姐,但他心里一直是把她当做妹妹的,特意派了两个暗卫保护她的安全,汇报她的行程。
他每天都能收到丁烛在外面又干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比如抢婚把人家的新娘抢走啊,拯救快被啄木鸟精啄死了的榕树精啊,收到委托帮别人把自己的尸体从坟里刨出来换到一个新的好地方之类的事......
看丁烛的行程渐渐成了乔陵的一大乐趣。
其实他知道,丁烛明面说是下山游历,实则是去为他寻找天材地宝了,“活不过弱冠”的命数如一把刀悬在他的头顶,却压迫得丁烛无法呼吸。
丁烛每年都会为他带来一些珍稀草药,逼着他吃进去。他知道那些东西里全都是丁烛的心血,他知道她爬上布满皑皑白雪的险峻天山只为在山顶摘下一朵天山雪莲,知道她走遍整个荒凉沙漠只为在最干热的位置找到一朵没水也能盛开的花,知道她潜入水中只为搜寻一个会发光的蚌,从中取出它会发光的珍珠。Χiυmъ.cοΜ
而那些东西最终都进了他的嘴里。
可他的病还是没好,弱冠之后,乔陵就一天一天地虚弱下去了。
他有时候想,自己比别人好的唯一一个地方就是明确知道自己的死亡,可以提前帮自己准备后事。乔陵一边画着自己陵墓的设计图一边想,丁烛不在也好,她要在一定受不了。
终于有一天,丁烛还在四处搜寻奇珍异宝,乔陵的暗卫突然现身,告诉她乔陵要不行了。
丁烛风尘仆仆地赶来,乔陵已经陷入了不停的沉睡中。她守在乔陵身边,焦急地等着他醒来。
他在醒来的间隙,艰难地问丁烛:“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丁烛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没关系,我都知道的。”乔陵又问,“下辈子,你可以喜欢我一下吗?”
丁烛的眼泪涌了出来:“你这个傻子,下辈子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也认不出我了。”
“那我要是认出你,你可以喜欢我吗?”乔陵坚持问。
“下辈子就是你认不出我,我也会试着喜欢你。”丁烛郑重地说。
乔陵听到自己满意的答案,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他像他的父亲一样,第一次希望蛇神巴虺是真实存在的,这样就可以虔诚地许下愿望:希望我们下一世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乔陵死后,丁烛带着师父从武当山搬了出去,搬到了一个游历时就看好的小山头,然后一辈子没再下过山。
丁烛96岁那年,已是风烛残年半身入土了。她的徒弟在她床边哭的稀里哗啦:“师父你还这么年轻。”
丁烛无语,颤颤巍巍地说,“96岁年轻个屁啊。”
“那跟师公比你就是年轻嘛。”徒弟说,“师公可是活了160岁。”
“我心向大道,但始终无法参破。我一辈子也学不到师父的半点精髓。不过这都无所谓了,我走后,你把道观撑起来。”丁烛笑眯眯地闭上了眼睛。
星辰变换,沧海桑田,朝代更迭,岁月变迁。二人断掉的姻缘线再次连接,不过二人都已不再是曾经的那人了。
程钰从无边的梦中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坐在他床边的丁烛。他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
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我都会一次又一次的爱上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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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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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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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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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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