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翻了个身,还想再睡一会儿,冬天的觉总是特别的好睡。
但仅仅睡了不到一分钟,她就强迫自己翻身起床,在床上搓揉了一下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一下。
“不能睡了艾达,你要起来,今天有重要的事去做。”
“斯玛特先生是时间观念很强的人,不能迟到,起床吧!”
她立刻起床穿好衣服,在卫生间洗漱一番,床头的闹钟这才响了起来。
现在是太平洋时间早上4点钟,1月份,天都没亮,整座城市尚未苏醒。
当然,某个湖人队的球员可能正在欣赏洛杉矶凌晨的美景。
艾达从房间出来,在厨房叮呤咣啷弄了点吃的,把楼上正在睡觉的老爸给吵醒了。
马切拉-安东里尼穿着睡衣从楼梯上下来,看着女儿这么早起床在厨房忙活,抓了抓脑袋问道:“艾达,几点了?你现在上班这么早了吗?”
艾达将烤面包机中的面包拿出来,涂抹上黄油,再将煎好的鸡蛋放在盘子里。
“今天我要去机场接人,五点半的飞机……我要抓紧,快来不及了。”
“我的天,为什么你还要负责接人?你不是在媒体部门工作吗?你们经理又让你干这种杂活儿是吗?”
“爸爸,现在天都还没亮,你为什么不再去睡会儿呢?”
“是啊,你也知道天都还没亮,我的女儿就要跑去给人卖命工作了!你一会儿要早起,一会儿又要很晚回来,你是卖给球队了吗?”
“爸爸~这是我的工作,我总是要工作的?为什么你总是对我的工作有那么多的意见……对了,我的那双皮鞋呢,我的皮鞋去哪儿了?”
“你是说那双高跟鞋吗?我把它扔了,你不觉得跟太高穿着会不舒服吗?这对你的脚不好。而且你一個篮球队的秘书,为什么要穿那样的鞋子,你应该穿运动鞋,运动鞋最适合你。”
“爸爸!那是我的鞋子!天呐,你怎么会把我的东西扔掉?简直不可理喻。算了,我不和你争吵了,我要走了。你快回去睡觉吧,我走了!”
艾达草草吃完早饭,拿了一双比较旧的高跟鞋穿上,带着公文包出门开车一溜烟离开了。
马切拉跟在后面手里拿着一件厚厚的呢子外套,冲出门大喊道:“穿一件厚的外套!天冷!多穿…谢特…”
艾达的车已经消失在清晨的薄雾中,只留下一串红影。
马切拉摇了摇头,嘴里喃喃道:“女孩子在外面,为什么不多穿一些!”
其实艾达的穿着并不暴露,只是很得体的职业装而已。
只是在爸爸的心里,女儿身上的衣服永远穿的太少。
在马切拉心中,艾达一直都是过去那个甜美、乖巧的意大利女孩。
小时候她就很听话,爸爸说什么她都会听,一直到大学毕业,艾达都遵循马切拉的教导好好读书。
这在美国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太过少女早早进入叛逆期,逃课、恋爱、鬼混,甚至有些人还碰毒品。
马切拉身边不少朋友的女儿,都让家里头疼的不行,这时候马切拉总是笑而不语,心想自己的女儿可听话,她以后会是个美好的意大利传统女孩。
但自从艾达开始在洛杉矶快船工作,一切就都变了。
艾达没有那么听话了,她总是有自己的想法,总是说“斯玛特先生XXX”。
原本马切拉想,艾达难道喜欢斯玛特,会和他谈恋爱?
为了帮助斯玛特,他还动用过资源,影响快船比赛结果。
可惜斯玛特并不领情,而是和好莱坞女明星勾勾搭搭的,完全没把女儿放在眼里。
马切拉眼见着女儿有些伤心、消沉,曾劝说艾达辞去工作,不要在快船上班了。
艾达根本不听,反而工作的更加努力,每天早出晚归,和老爹的交流越来越少。
过去那个贴心的小棉袄开始漏风了,马切拉心里上觉得无法承受,却又没有办法。
女大不中留,马切拉知道这个道理。
可是艾达为什么会喜欢斯玛特那个小黄皮呢?
他一直希望艾达可以嫁给意大利人,未来在家相夫教子,和他老妈一样做一个贤内助,一个传统的意大利女人。
现在看来,她在另一条路上渐行渐远。
此时,艾达开着车冲破洛杉矶清晨的雾,朝着洛杉矶国际机场驶去。
她今天的工作任务是接机,一个从中国来的篮球小子要到美国试训、生活一段时间。
艾达要像当初做闵聪达的生活助理那样,解决这个少年的在美生活问题。
五点半的航班,艾达五点就来到了机场,在时间上她从不敢大意。
把车停好后,她就在候机大厅耐心的等待,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牌子。
上面印着洛杉矶快船的图标,以及两个大大的汉字:陆源。
“Lu-Yuan~”
艾达看着这个叫陆源的中国少年的资料,嘴里轻轻念出他的名字。
照片上这个孩子很青涩,15岁,刚上高中,来自中国南方的一个小城。
身高只有183,是在11年的夏天参加快船组织的训练营,在训练营中展现出出色的天赋,被挑选中,来到美国接受进一步深造。
对于中国球员,艾达印象最深的只有姚明,还有王治郅。
王治郅曾经在快船打过一段时间,但只是板凳末端没有什么表现。
在大部分美国人的印象中,中国球员只有内线能过来打一打。ωωω.χΙυΜЬ.Cǒm
而且内线球员除了姚明,都偏软,偏慢,根本无法和美国球员相比。
至于外线球员更不用说了,孙悦曾经来湖人打过一个赛季,根本不能适应NBA的强度,属于板凳中的板凳。
但是斯玛特先生吩咐,要好好招待这位家乡友人,或许真的是来自中国的罕见篮球天才。
五点半,从上海飞抵洛杉矶的航班降落了,艾达拿着牌子在出口处等着。
这趟飞机的乘客大多是从中国来美国旅游的中国旅客,所以出来的都是中国人面孔。
对艾达来说,要从中分辨出自己要找的人还真的不容易,人对外国人都会有脸盲。
游客们因为坐了很久的飞机,脸上都有些困倦,很多人还打着哈欠。
这时,艾达注意到一个少年,眼睛东张西望,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在一群疲惫的人中显得活力满满。
“就是他了!”艾达心里立刻响起声音。
“嘿!Lu!Lu!”艾达朝着少年挥手,大声喊道。
少年听到声音,看到艾达手里的牌子,眼神一下子亮了。
他穿过人群跑到艾达跟前,盯着牌子又确认了一下,道:“你好,我是陆源,来自中国,我来美国,打篮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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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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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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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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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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