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山路旁,也冒出了簇簇绿色的青苔,路边零星几颗歪脖子树下,偶尔撒下一些稀疏的阴影,总算能给人带来些许凉意。
一两百人左右的车队,正徐徐地在官道上行驶着,此车队前后两旁,护卫了不少部曲。
周围赶路的商旅以及百姓见了,就知此车队的人,来头不小,乃贵族出行,纷纷自觉避开。
忽红骑马,行于车队之首,她身后,还跟着五六名,年岁约在十一二岁左右的少年男女,这些少年男女,年岁虽不大,但观其行事及神态,具都显的成熟且稳重,不似这个年纪的人,该具有的气韵。
“忽红,你带的这些孩子,看着真不错。”比列骑着马,与忽红并驾齐驱,官道上闲杂人等太多,他一直在左右视察周围情况,此时目光瞟到那跟在忽红马后,行走了近三个时辰,依旧腰板挺直,未见丝毫疲态的少年男女们,不禁开口夸赞道。
“这是自然,他们六人,可是学武堂里,最出类拔萃的孩子,若不是如此,我怎会带上他们,一同去面见主公?”忽红说着,脸上浮现出些许得色。
忽红在这半年养伤的时间里,全部心神,都耗在了提升自己的文学知识,以及管理学武堂之事上。
学武堂的这些学子,此前皆是流民孩童,林府收容他们后,不仅供他们吃饱穿暖,更是派人教他们习武学文,因此,这些学子对林府的感恩之心,已到了深入骨髓的地步。
这些学子以前是流民孩童,吃过苦,挨过饿,也就越发珍惜现在能习武学文的机会,皆都刻苦好学,从不言苦累,就为能一朝成才,好报得林府对他们的活命栽培之恩。
忽红管理这些学子,用了林知皇教给她的全军事化管理的办法,此管理法,忽红经过实操,已运用的得心应手。
如今忽红带上路的这六名学子,就是为林知皇准备的。
这六人里,有四人性别为女,正好可从小培养,以后可编入护卫主公安全的青雁军,贴身护卫主公的安全。
“看着他们如今这般模样,倒不枉大娘子当初借款,也要开办学武堂了。”
“其他孩子呢,如今谁在带?”比列好奇道。
“交托给胡五了,他那次伤的太重了,还得修养半年才能好。正好留在郐县,管理学武堂。”忽红答道。
“忽红,你这次去,主公该给你安排职务了。”比列感叹道。
“比列叔,别惆怅了,你的能力,主公都看在眼里呢,你此次驻守郐县有功,此次去离仙郡,加官还能少了你的?”
比列和忽叟以前同为林府部曲统领,因此,比列常来忽叟院子里找忽叟喝酒,忽红可以说是比列看着长大的了。
忽红对比列,是很尊敬,将他当长辈待的。
比列闻言摇头:“叔可不是在惆怅这个,是在想你爹呢,你爹和大郎君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你爹此时要在,看你如今这般出息,估计比看见你嫁出去了还高兴。”
忽红撇嘴:“那老头精着呢,能出什么事?不定是被困在什么地方了,护着大郎君,苟着呢。以前主公的势力只在郐县,派人出去找,到底人力有限,如今主公已正式登位郡守,该是能查到那老头子和大郎君的消息了。”
比列却没有忽红这么乐观,叹了口长气道:“但愿如此吧。”
咻的一声,一块银黑色的铁片,至忽红和比列的头顶划过,直接将一只从他们头顶飞过的杜鹃,给切成了两半,杜鹃鸟的两节躯体,分别掉落在了前方约十丈远的地上。
忽红与比列两人同时一惊,随即在马背上,矮下身子,手同时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准备随时抽刀拼杀,立即警戒起周围来。
刚才那银黑色的铁片,最初的目标,若是他们其中一人的脖颈,那真是稍有大意,便是命陨的下场了。琇書蛧
“警戒!”比列立即扬声厉呵道。
比列此言一出,护于车队前后两旁的部曲,纷纷抽刀,迅速的拱卫自己所护的马车,对外警戒,一时间蓄势待发。
行于车队前后赶路的百姓,见那明显乃贵族出行的车队,突然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也是吓的不清,纷纷退避,仓皇四顾,以为有山匪前来袭击贵人车队打劫。
更有精明的百姓,身上背的物什都不要了,直接甩在原地,拔腿就跑,生怕稍慢一步,就被殃及池鱼。
“比列叔叔,那铁片是鹿儿射出去的,非是有歹人来袭。”一名十岁左右的少年,骑在高红大马上,驱动身下的马匹,面有羞赧的骑行到比列与忽红身旁,态度诚恳地低下头认错。
此少年骑马奔来时,额前几缕飘落的碎发,张扬的轻摆,倒显得那稚嫩的脸庞,有了几分清晰分明的俊朗轮廓,白皙的肤色,在烈焰阳光映衬下,更显得奕奕生辉,朝气勃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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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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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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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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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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