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国瞳孔急剧收缩,猛吸了怡口凉气,就这么一下,已让他心肺翻腾了。
不过,大军既然已经杀出,那就没有回头的余地。
几万大军犹如滚滚洪流,又似黄河泛滥,朝着唐学志方阵涌去。
刘文秀孙可望同样是心神颤动,都开始抱起全歼唐学志的信念,毕竟四营兵马,哪怕有些损失,分摊到四个人身上,损失也会小了许多。
反正唐学志这几千人是跑不了了,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也是划算的。
轰隆!
轰轰轰!
炮弹落地的那一刻,一锅钢铁汤被煮开了,炸得贼子人仰马翻。
气浪朝着四周如音波一般散开,血渠突显,在阳光下,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浓烟弥漫,气味呛鼻,血腥浓郁!
“定国,官军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如此厉害,再这么下去恐怕兄弟们顶不住啊。”刘文秀心惊肉跳的看着前方,刚才的怒火全然消退,如果可以,他情愿下令撤军。
第一波攻击,三千人马全军覆没,就连他堂弟刘武也没有再回来。
刘武的麾下,都不知道有多少刘村子弟。
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同他们的家人交代了。
现在官军又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像大炮,却又不像。
只听见轰轰轰的声响,自己的人却成片的倒下。
伤亡承受不住啊。
李定国心中焦虑,却依然坚持信念,沉声道:“不管他是什么,我只知道,这是消灭唐学志最佳时机,如果让他们跑了,等于放虎归山。”
孙可望目光冰寒,重重点头,道:“是啊,唐学志部虽然人少,战力却比左良玉高出太多,若是让他们跑了,将会后患无穷,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一定要将他们消灭在襄阳城下。”
见孙可望、李定国如此,艾能奇和刘文秀先后也都达成共识。
唐学志再厉害,却人数有限,他们拥有十倍的兵力,不可能不能将他们拿下。
成千上万的步兵,抵达了唐学志方阵外围,盾兵们都已经能看清那些贼兵面容了。
唐学志却退居大阵中央,指挥作战的事情,全部交给了刘小刀。
两千名火枪手,分三列,严阵以待。
就在贼兵大规模进入射程的一刹那。
阵中枪声四起。
“砰,砰砰砰!”
一条条火舌喷出,愤怒的子弹朝着贼兵射去。
很快,最前面的贼兵血窟窿突显,一条条血柱爆射出来,惨叫着,口吐鲜血,身子后仰。
轰隆!
砸在地上。
杀在最前面的是刘文秀的青旗营。
他们每一个士兵都接受过严格训练,也算是中青营的主力了。
论战斗力,他们不会比左良玉的人差太多。
唐学志的方阵,在他们数万大军面前,简直微不足道。
仗着人多势众,仗着张大帅身旁,还有二十万大军。
四五千官军,在他们眼里,犹如蝼蚁一般,除了乖乖就范外,别无选择。
然而,当他们冲到距离对方大阵五六十步时,却怎么也无法前进了。
两千多支火枪,砰砰作响,交织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墙。
来袭的贼兵一波又一波,却没有人能够突破这条防线。
几个轮回下来,前面已经铺满了尸体。
贼兵却依然前赴后继,仿佛怎么杀也杀不干净。
刘小刀皱着眉头,很是担心的来到了唐学志身旁:“老大,这些贼子似乎不畏死,但是兄弟们手中的枪管,已经发烫的厉害了,只怕再拖下去,形势对我们不利。”
经过七八轮射击,打出去一万多发子弹,杀伤贼兵数千人。
火枪终究是火枪。
定装火药的解决了填装延迟,加快了射击速度,却造就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枪管发烫。
火枪没法用水冷,或者油冷的方式解决发热问题。
鱼鹰士兵中,每个士兵都有一条备用枪管。
但那只是在枪膛磨损后用来替换的,和发热没关系。
要解决枪管发热问题,除非降低发射频率。
“采用六段射击法,不管怎样,枪声不能停。”唐学志想都没想,就对刘小刀说道。
所谓六段射击,是将火枪手分成六组,操作方法和三段击一样。
不过,唐学志的六段击,士兵就不用交替上前了,原因很简单。
队形多了,士兵交替,所花费的时间和空间也多,一轮射击,士兵需要进行五次交替,不便保存体力。
他们采用的是,将火枪向前传递的方式,前面的射手保持不便,只需接过后面将填装好的火枪,进行射击。
这样刘小刀只需集中全军最厉害的射手,将他们摆在前面,后面的士兵专程进行填装,省去了队伍交替的麻烦。
射击速度依然是连贯的,子弹密度却少了一半。
作为进攻一方,很快就感觉出来了。
一杆黑色大旗下,一员身形粗壮的将领,仇恨的眸光盯着前方:“狗-杂-种,终于扛不住了,快将弓箭手全部调上来。”
黑旗营,孙可望麾下猛将,马良业,外号上得天。
昨天一战,他的人马死伤了数百人,今天本想找左良玉报仇,他却跑了。
没成想,竟然逮住了唐学志。wWW.ΧìǔΜЬ.CǒΜ
意外的是,唐学志人数虽少,战力却非常强,刚才一阵炮击,已经让他军中平添了数百人的伤亡。
终于,他们射击密度逐渐降下来了。
等的就是这一刻。
身后,一千多名弓箭手,在一名都尉的率领下,朝着他身旁簇拥而来。
士兵们背着白色的羽箭,蹲在他身旁,犹如一片白色的海洋。
只见他大手一挥,上前士兵,迅速朝着两翼散开,列成一条十余丈宽的阵型,朝着前方杀去。
哗啦!
上千支羽箭拔地而起。
站在唐学志的位置,便能清晰的看见,密密麻麻的羽箭,如飞蝗一般,占据着前方的天空,转瞬之间,便朝着自己大阵袭来。
箭袭!
方阵飞速运转,士兵高举着大盾,结成了一道密不透风道围墙,将火枪兵全部护卫在下面。
破空声从头顶划过。
哗啦啦!
叮叮叮!
羽箭击中了钢盾,发出碰撞声。
啊啊~~
密集的羽箭,却防不胜防,伤亡开始扩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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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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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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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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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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