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对几名汉兵的审问得知,此人名叫伊斯哈,是镶蓝旗的一名牛录额真。
“见了将军,还不下跪!”
士兵上前一步。
咔嚓~
枪托砸在他膝关节处,扑通!
两个士兵按住了这个不安分的家伙。
“啊~”
“卑贱的明狗,我不服,我不服。”
伊斯哈眼睛都红了,却因为双手被反绑着,还被两名士兵押着。
也能冲着张三顺张牙舞爪:“你们明国人只会使用这些卑劣的手段吗,如果是骑兵对骑兵,你们绝不是我八旗铁骑的对手。”
“松开他!”
张三顺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上前时,两名护卫要跟上去,却被他制止了:“骑兵对骑兵。”
“你倒是很有自信,好歹你也动动脑子,难道你们建州人,都和你一样,只会逞匹夫之勇吗?”
“你~!”
伊斯哈气得两眼冒烟:“你们汉人,除了会使阴谋诡计外,全都是懦夫,你知道有多少汉人归降了汗王吗,你知道这次大军中,有多少汉人吗?”
“哈哈哈,三万大军,贝勒爷带来了三万大军,一人一口唾沫也能将你们淹死。”
张龙上前一步,厉喝一声:“三万大军在我鱼鹰眼里,犹如蝼蚁一般,齐尔哈朗来了,我们也照打不误。”琇書蛧
“只可惜,战场胜负,你是看不到了,将军,斩了这狗东西,免得浪费粮食。”
“不,你们这样杀了我,算不得英雄。”
伊斯哈脸上掠过一抹惊骇之色:“有种的给我一匹马,一把刀,你们明国人,可有人敢和我杀一场。”
当了明军的俘虏,还要被砍头,实在太憋屈了。
这次出征,本想着能杀几个明军,带着军功回去,或许阿敏贝勒一高兴,会给他多赏点牛羊。
葛林河附近的牛羊肥啊。
哪里想得到,刚刚度过黑龙江就下起了大雪,更没想到会中了明军的埋伏,还当了俘虏。
在他的人生规划中,也曾今多次想过战死沙场,却从没有想过会当俘虏然后被明军砍头。
这种窝囊的死法,绝对不适合女真人。
“将军,别听这鞑-子废话了,让我说一刀砍了算而来。”马奇对鞑-子恨之入骨,特别是鞑-子军官。
“给他一匹马,一把刀。”
张三顺走了过来,开口了:“将我的马迁过来!”
鞑-子战力不俗,但是今天,他要当着儿郎们的面,和这名鞑-子一较高下。
“将军,让我来吧。”
张龙有点不放心,上前一步,请战。
“不。”
张三顺抬了抬手:“今天老子要亲自动手。”
张龙没再说话了。
士兵将他的战马牵来了,另一名士兵,将马刀奉上。
伊斯哈如愿以偿的接过了一匹战马,给他的兵器是鞑-子所使用的马刀。
战场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张三顺和伊斯哈这边。
数百俘虏,目光全部焦距在伊斯哈身上,这是他们心中的英雄啊。
两千多汉人士兵,同样是对张三顺寄予了浓郁的期待。
伊斯哈翻身上马后,摸了摸那洁白的刀刃,眼睛里闪过一抹不屑之色。
他可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
马就是他的生命,到了马背上,他就如蛟龙入海,猛虎归山。
连看张三顺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卑贱的汉狗,拿命来。”
一声猛喝,一巴掌拍在马背上,脱缰的野马一般,猛然冲向张三顺。
他扬起长刀,挥舞着冲了过去。
张三顺眸光一亮,双腿一夹,同样是一声暴喝,扬起马刀杀了出去。
呼呼的北风在耳旁响起。
“杀,杀!!”
“必胜,必胜!”
鱼鹰士兵发出一阵阵的呼声,气势瞬间爆发开了。
听到这声音,场上两百多俘虏,不有心神一颤。
士气不有被压制了几分。
就连扬着马刀刀伊斯哈心中都咯吱一声,有些惊骇。
双方迎面而来。
叮!
一声兵器碰撞声发出,火星飞溅。
战马交错而过。
在几十米外,马速逐渐的满了下来。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一双双眼睛,盯着他们,期待着能分出胜负,却又各自在为自己心中的英雄打气。
期盼着对方倒下。
伊斯哈勒住了缰绳,正要调转马头上,忽然脖子处裂开了一道鲜红的口子。
血雾瞬间喷出~
在他的周身小范围空间内,整个都染成了红色。
扑通!
摔落下马,积雪四周也染红了。
空气中血腥味更浓。
张三顺勒住缰绳,慢慢的调转马头。
他一手举着长刀,目光扫过了在场所有的战士。
霎时间,所有人的目光,焦距在他手上的那把刀上。
“万胜!”
“万胜!!”
“明军万胜!”
数千士兵,齐声呐喊,声音震破苍穹!
气氛散开来,马奇等汉人兄弟们,一个个热血沸腾。
也跟着齐声高喊。
这一刻,他们才觉得,活了几十年,今天才真正的做了一回人。
只是那两百多鞑-子俘虏,这一刻已经如被霜打的茄子一般,全都秧了下去。
一个个神色沮丧,简直比死还难受。
自从他们出生以来,后金国对鞑-子的战争中,从来都是以少胜多。
在他们眼里,战胜明军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伊斯哈要和张三顺决战时,他们几乎想都没想就知道,伊斯哈一定会赢。
谁也没有怀疑过伊斯哈的实力。
伊斯哈就是他们心中的英雄。
但是谁能想到,伊斯哈竟然战败了。
不仅仅是战败了,而是被人秒杀的。
这怎么可能。
怎么可以呢?
不相信,不敢相信!
几十年形成的世界观瞬间崩塌了。
“伊斯哈首领,死了,伊斯哈首领死了,他怎么会死呢,长生天不公啊!”
有人开始嗷嗷大哭了。
心中的信念一旦被击垮,会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张三顺擦拭了血迹后战刀入鞘,跳下马来。
“将军,这些鞑-子俘虏,直接砍了吧。”张龙脸上的兴奋之色未减,兴致勃勃的走了上来。
赢了伊斯哈,面子也挣足了,杀了这些鞑-子,也杀理所当然的事。
张三顺淡淡一笑:“留下一些马,放他们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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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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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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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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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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