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之海上雄师唐学志李大山>第一千零四十四章 半 仙
  刘武连肠子都悔青了。

  这一刻,如同霜打的茄子,软瘫在地上。

  他到现在都想不通,唐学志为何就是那个让他表叔见了都要下跪的定海侯。

  宁春林本应是他最大的靠山,最大的倚仗。

  在别人面前,去想一条狗似的活着。

  “表叔,救命啊。”

  “求求你了,表叔,侄儿得来的粮食,可都是......”

  “啪~”

  宁春林二话不说,一巴掌过去:“混账的东西,当着侯爷的面,还不知悔改,来人,押下去,送入刑部大牢。”

  “表叔,不行啊,您可要救救侄儿呀,表叔。”

  “表叔......”

  士兵像拖死狗似的,将刘武拖了下去。

  地面上留下一条长痕。

  宁春林额头上的汗珠,如黄豆般掉落下来。

  用衣袖擦了擦模糊的眼睛,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将军,都怪下官,没能及时察觉刘武这斯,还望将军责罚。”

  宁春林提心吊胆的,说出了这番话。

  “啪~”

  唐学志一巴掌过去,宁春林脸上一个通红的手掌印,立刻显现出来:

  “混账的东西,你也知道没有好好管教自己人了,告诉你,本将心里跟跟明镜似的。”

  “刘武不死,你死。”

  “还有,下次要让我知道你有什么劣迹,可就别怪某不讲情面了。”

  滚~

  宁春林脸色苍白,押着刘武,连滚带爬,头也不敢回,一溜烟似的跑了。

  四年前,唐学志帮他度过了难关后,他的把柄也捏在了唐学志手里,从此成了鱼鹰在应天府的线人。

  借着唐学志的势力,他也顺利的爬上了应天大理寺,右寺丞的位置。xǐυmь.℃òm

  相当于现在最高法-院的副院长。

  位高权重。

  虽然不比京城。

  但应天却地处江南富庶之地。

  他这个位置,可谓油水丰厚。

  村中老者,此时已将唐学志奉若神明。

  天啊~

  刘武这种在村里称霸多年的悍匪,几下就被他们铲除了。

  连刘武,平日挂在嘴边的表叔,见了唐学志都得下跪。

  他更是毫不客气的,给了他一巴掌。

  而对方,竟然连气都不敢吭。

  这种王者,能来到他们村,可真是整个金钩湾的福分啊。

  刘狗剩,呆呆的看完了这一幕。

  简直像做梦一样。

  这么大的官,在自己面前,竟然不认得。

  当真是眼瞎啊。

  “青天大老爷~”

  “青天大老爷来了呀。”

  “拜见青天大老爷.....”

  有老者,回过神来,赶紧上来拜见。

  村中几百口子,纷纷跪下叩拜。

  唐学志没有紧皱,却不兴这一套,赶紧上去:

  “老人家,快快请起。”

  “诸位大叔,大伯,你们都快起来吧。”

  “我可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只是刘武,太跋扈了。”

  “您就是青天大老爷,是您帮我们除去了村里一害啊,”

  几个老者,不依不饶,连磕了几个响头,额头都敲红了,才从地上爬了起来。

  刘武猪都杀好了,唐学志也不介意,在村里吃了杀猪饭再走。

  饭桌上,他公布了一件事情。

  这座园子,划到大唐剧社的名下。

  他们现在还处于创业期,有了这座园子,应该也够支撑他们将产业带动起来了。

  让刘狗剩没有料到的是,他被唐学志提拔为园子的管事,让他感恩戴德了一番。

  在唐学志的授意下,刘狗剩,当场宣布,将田租降为每亩一石,只收夏粮食。

  让村民们热泪狂欢了好一阵,连连跪下磕头。

  李大山的人,拦都拦不住。

  下午,刘狗剩带着唐学志等人,登上了金钩湾村的后山。

  山峦巍峨,连绵起伏。

  应天城尽收眼底。

  唐学志指了指,四周的几座山峰:“大山,回去告诉苗金喜他们,找机会,将这边的几个山头全买下来。”

  “我有大用。”

  站在这里,唐学志不由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一件也许会发生,也许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

  若干年后,金钱鼠尾入关。

  如果鱼鹰真没办法挡住他们的话。

  在这几座山头上,架几门大炮,可保应天无忧。

  夕阳如血,天边的布满了金灿灿的祥云。

  回到城里,已觉腹中饥饿。

  唐学志决定带李大山几个去吃点本地特色。

  霜儿可是这里的地头蛇,在她的带领下,七转八绕,没多久,一座装修豪华的建筑,出现在众人眼前。

  金玉饭庄~

  金灿灿的牌匾,字体孔武有力,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

  朝着饭庄走去。

  “算命了,算不准不收银了,算准了收三文”

  “这位先生,请留步。”

  一个中年道士,手持幡旗,一身白色道袍,相貌清瘦,道骨仙风。

  幡旗上,赫然写着,柳半仙。

  柳半仙上前两步:“这位先生,贫道看您骨骼清秀,命格不凡,不知可否让贫道帮您看看手相。”

  唐学志淡然一笑:“这位道长,某从不信命,看手相,就不必了。”

  “大山。”

  李大山微微一愣,掏出一点散碎银子,往道士手中一塞:

  “我们东家,不信命,这点银子拿去,该吃吃,该喝喝。”

  “哈哈哈~”

  道士仰头大笑:

  “先生言重了,贫道闲云野鹤,云游四方,却从不吃嗟来之食。”

  “这银子....”

  挥手一杨。

  将一两多散碎银子,丢在了街面上,引来十几个在附近讨生活的孩童争抢。

  “笃实好学,志在千里,心怀汉唐.....”

  “算命了,不准不收银,算准三两金。”

  道士转身离开。

  唐学志心中猛然一颤。

  道士话中有话。

  不可能~

  他怎么知道自己叫唐学志。

  不可能是巧合。

  “道长,请留步。”

  道士转头,浅浅一笑:“明日未时,牛头村,闲云居,未时之后,贫道将云游四方而去。”

  “请记得,带上三两黄金。”

  “算命了,算不准,不收银......”

  道士的吆喝声远去。

  李大山眼睛看着道士离去的方向:“这道士说话,怪怪的,要不要我派两个兄弟,跟上去看看。”

  唐学志眯着眼睛,摇了摇头:“不必了,先和兄弟们吃饭再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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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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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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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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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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