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了一天的婆子,丫头也都回房休息,鱼鹰大寨边上,除了少量的巡逻兵马,其他兄弟也大都回营歇息去了。
寨中逐渐恢复了平静,只剩下北风那个刮的呼呼作响,
唐学志也大致的清点了一下今日的进账,光白银就收了八千七百四十三两,还有少量的珍宝、丝绸、瓷器,估计价值应该也会超过两千两。
没想到一场婚礼下来,竟然收了上万两的东西,难怪后世有些人借着结婚、离婚、乔迁生仔,不停的办喜事,这里面的门道可深着呢。
当然,这些东西,现在已经成了唐学志的私产,全部进入了他的腰包。
新房中,新娘子披着红盖头坐在那张红木床~上静静的等君归来,天寒地冻,一对大红烛已经燃烧了大半。
天虽冷,但秋云此时内心却是焦急、紧张。
吱呀。
房门开了,光听这脚步声就知道,这正是她的学志哥哥。
透过盖头下的缝隙,一双大脚站在了他的面前。
唐学志抄起一根早已准备在床边的“秤杆”,拿在手中,笑了笑,这古人还真有意思,连掀个盖头还有这么讲究。
用秤杆掀盖头,意味着称心如意。
唐学志看着那盖头下面神秘的可人儿,还真舍不得一下子将这盖头揭起来,或许在盖头下的新娘子是最美的。xǐυmь.℃òm
不过,还是心切的想看到他的秋云,虽然两人此前有过一次亲密接触,当时却是像做贼一样,远不像今天这么光明正大。
悄悄的掀起盖头,秋云的娇~容最终呈现在了自己面前。
或许是经过了一番精心打扮,唐学志顿感这秋云比以前还漂亮十倍。
“唐大哥......,夫.....君。”
只见秋云低着头,不敢正面看唐学志,紧张之下,叫了一声唐大哥,随后又发觉不对,赶紧改口,吞吞吐吐的叫了声“夫君”。
唐学志却没有这种禁忌,看到了盖头下的秋云后,反而变得非常平静。
伸手将秋云冰冷的小手拉起来,秋云则紧张的随着他的脚步,来到了那张八仙桌前面。
“云儿,你为今日已成夫妻,不必那么拘禁,来,陪为夫喝一杯。”
夫妻喝过交杯酒,唐学志却一把将秋云抱起,吓的秋云差点尖叫了出来,最终将头紧紧的靠在唐学志的肩膀上,一阵淡淡的幽香气息传来,让唐学志耳旁微微发~痒。
唐学志此刻却感觉自己肩膀上的胆子,又重了不少,随着慢慢的将秋云放在了床~上。
秋云爬到里边,含羞的道:“夫君,夜已深了,我先将被窝暖好了你再来睡。”
随着,一个可人儿,脱的只剩下一件肚兜,钻进了被窝,看的唐学志口水直流。
待唐学志进入被窝之时,只感一阵暖意从秋云身上传来。
这时候,唐学志已经完全安奈不住了.....
“夫君,你慢点....”
“......”
翌日清晨。
折腾了一晚的唐学志毅然醒来,看着身边熟睡的可人儿,躺在自己身边,不忍将她惊醒,只是轻轻的起床,悄悄的穿起自己的衣裳,却发现秋云也随着起来,顾不得寒冷,帮着自己整理衣物。
出于本能,唐学志赶紧拿起自己身边的衣服给她披上。
”天冷,我自己来就好,快回被窝睡会吧。“
在这个时代,女人帮着丈夫穿衣,整理身上的行头似乎天经地义。
”夫君,你,不喜欢秋云吗?“秋云听唐学志这么说后,顿然有些失望。
这丫头,唐学志不禁一笑:“傻丫头,我是怕你着凉了,快去吧。”
不过秋云却执意如此,唐学志也不好用强了,只得用手轻轻的护住她。
直到将唐学志全身整理好后,秋云这才羞答答的回到被窝。
不过就在秋云掀起那被子时,唐学志看到那床单上一团鸡蛋大的鲜红,秋云的目光却在此时与唐学志相交。
“夫君.....”一下子将脸给转了回去。
这在后世多少男儿梦寐以求寻找着玩意,又有多少富豪愿意花大价钱来买这玩意儿,却不知道一掷万金,只买了一团鸽子血回去,几乎贻笑大方。
但自己看到了,却是真的得到了,千金难买。
飞快的在秋云脸上,亲了一口,扬长而去。
秋云吓的惊又喜的呆坐床舷.......
新婚过后,唐学志并没给自己放几天婚假,倒是又带着兄弟投入了紧张的训练中。
在大陈山新寨内,一阵轰隆的爆竹声响起,预示着天启七年的到来。
几日后,唐学志召集了鱼鹰主要头目,开会。
此前,鱼鹰比较弱小时,四面强敌,海峡岛唐学志几乎不敢想,但是现在,海面上虽说依然不平静,但是对于鱼鹰来说,终究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
如果将时间放到1628年,郑家受朝廷招安后,重心转向大陆,虽然依然占据着海峡以南,却一直纵容荷兰人在海峡南部活动,这一点也或许是因为交易的原因,也许是因为红毛人堡垒过于坚固,不过不管事出于什么原因,这就为以后红毛人占据整个海峡埋下了伏笔。
眼下西班牙人已经进入了海峡以北,荷兰人、西班牙人还有郑家,在海峡岛上可以说是三分天下,时间越长对于鱼鹰越不利。
但是随着郑家的撤往厦门,将主要交易地放在月港后,由于无力防守,北港将会全部被红毛人占领。
此后,直到荷兰人占领整个海峡岛,海峡人民即将遭受西洋人三十八年的残酷统治,如果不是后来国姓爷的出现,恐怕这海峡岛在满清手里也不可能收回来。
但是唐学志既然来到了这里,何须让西洋人横行三十八年呢?
唐学志知道,海峡岛不能再等了,必须在郑家势力完全撤出海峡时,在那里站住脚。
“什么,咱们要派人去海峡岛,这是不太危险了,哪里都是郑家的人,听说这郑家野心极大,咱们去海峡岛和他们做生意会不会......”
王明虎听唐学志说,要派人去海峡岛做生意,顿时也是吓了一跳,哪怕说去倭国、去南洋都没有问题,唯独这海峡岛,现在有三方势力在哪里角逐,更有两股红毛势力。
这任何一方,鱼鹰暂时都惹不起。
“是呀,学志,咱们现在连台州和余杭的商道都没有打通,漂洋过海去海峡岛开商铺,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了。”
张万春听说要派人去海峡岛,也感觉有些急了,意思是现在还不是去的时候,可以先打通余杭这边的商道再说,毕竟开商铺也不是一点点银子可以办到,本来现在银子就紧缺。
倒是郭大牛,听说要去海峡岛,马上为之一振,唐学志的秘密,只有他和李大山二人知晓,原来颜家那些老兄弟全部被清算了,大家都以为颜家那小子早已经死在海上了,就算不死,估计也不敢回来。
不仅是郭大牛,李大山也同样兴奋,在那里生活了好几年,听说要回去,更是恨不得将那郑一官的人头砍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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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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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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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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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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