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历二百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红星国改蓟城为“北京”,并将“北京”作为红星军中央机关的办公所在地。
......
蒙古大草原上,刘汉东率领着一众将领及一支亲卫队,正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策马奔腾。
原来,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赶往原燕国首都龙城,宣布成立鲜卑自治区的事情。
刘汉东自小就十分地向往辽阔的大草原,期待有朝一日能够欣赏大草原上那牛羊遍地、野马奔腾的场景。所以借此机会,刘汉东便选择了从大草原上前往龙城。
“停!”刘汉东突然大喝一声,拉紧缰绳,逐渐停下了马步。随行人员均是骑术高手,也紧跟着停下马来。
这时,刘汉东开口说道:“诸位,天色已晚,前方正好有一条小河,我们今夜就在河边扎营休息一夜吧,等到明早天明之后,我们再行赶路。”
收到刘汉东的指令之后,众人于是来到河边开始安营扎寨。有士兵开始搭起帐篷,有士兵开始放马饮水,也有士兵升起了篝火,有士兵开始烧水温酒,有士兵开始烤上牛肉、羊肉,好一派热闹的草原露营场景。
一切安顿好后,中军营帐前,刘汉东和一众主要将领们围坐在篝火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稍倾之后,慕容光站起来大声地说道:“鲜卑族的儿郎们,唱起来、跳起来,让我们为刘主公好生展示一下,我们草原汉子的热情与奔放、豪迈与不羁!”
随即,自然有鲜卑族的战士弹起了马头琴,随着悠扬的琴声响起来,一群鲜卑族的汉子冲到篝火旁边,唱起了热情的祝酒歌,跳起了潇洒的安代舞。
刘汉东兴趣盎然地看着草原汉子们的表演,面露微笑,一脸的欣喜。毕竟,前世的他也只是在电视上见过这样类似的场景,哪有如今的身临其境的感受深刻啊!
见此情景,耶律齐开口说道:“主公,您对于我们草原上的篝火晚会,可否有所了解?”
听了耶律齐的问话,刘汉东自然是闻玄歌而知雅意,于是开口说道:“我也是仅有耳闻而已,对此并不是十分的了解,还请耶律军师为我详细地讲解一番吧。”
耶律齐开口介绍道:“主公,我们草原民族自古就崇拜火,相传在遥远的古代部落时代,草原人认为,火在开天辟地中起到了无与伦比的作用。”
“在远古时代,当人们学会了钻木取火之后,发现火不仅可以烤熟食物,还可以驱吓野兽,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于是,人们便对火产生了最初的崇敬之情。”
“而草原人的远古祖先们认为,大地是由马蹄踏出的火星,燃烧产生的灰尘覆盖大水之后变成的;云彩是马蹄燃起的大火,烧烤大水使水蒸气漂浮上升之后形成的;星星是由马蹄溅起的火星,升入高空之后永远发亮产生的……”
“所以,每当草原人在猎场或战场上大获胜利的时候,大家都会围着篝火,庆祝这一次的胜利,并祝福下一次的成功。”
“数千年过去了,我们草原游牧民族一直都还保留着这种古老的庆贺方式。至今,在草原之上的夜晚,随时都有可能碰到篝火晚会。主公,这就是我们草原人篝火晚会的来历。”
刘汉东开口说:“听了耶律军师的讲解,我才真正的明白了草原篝火晚会的来历和意义啊!”
耶律齐继续开口说道:“主公,草原篝火晚会除了欢庆之外,其实还有其特殊的意义。”
“一、草原空旷、蚊虫较多,燃起的篝火不仅可以取暖,也能用烟火驱散蚊虫。”
“二、草原上一望无际,很难辨别方向,点燃篝火既可以照明,也可以为夜色中行走的人们指明前进的方向。”
“三、草原草木多、野兽也很多,点燃篝火之后,可以起到驱吓野兽,保护人、畜安全的作用。”
“四、草原人民大多过着游牧生活,居无定所,所以篝火晚会可以随时、随地举行,这也是符合我们草原人的生活习惯的。”
刘汉东感慨地说道:“原来一个小小的篝火晚会,其中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啊!来,诸位将士,让我们为草原人民祖先的智慧干一杯!”
于是,刘汉东与众将领们干了一大碗的马奶酒。
刘汉东放下酒碗之后,开口问道:“耶律军师,你可清楚此处究竟是何地?离你此前所说的鲜卑族的圣地——野马原,究竟还有多远呢?”
“我可是很期待看到你所说的,那超过十万匹的野马一起飞速奔腾的壮观场景啊。”
耶律齐开口答道:“回主公,你看这条河对面的那座山脉,那是古拉尔山。沿着这条河穿过古拉尔山谷,便是进入到了野马原的地界。”
“野马原是我们鲜卑族的圣地,其四面环山,南有古拉尔山脉,北有布尔罕山脉,两条山脉呈东西走向,首尾相连,这便在野马原的四周形成了天然的保护屏障。”
“野马原幅员辽阔,内有罕难河和土拉河两条大河,由西向东地横穿野马原而过。野马原的南部则有一大湖泊——灵泉。”
“这两河一湖,一直滋润着野马原上的所有草木。因此,整个野马原都是水流充沛,草场茂盛,这便天然地形成了野马群绝佳的栖息之地。”
“主公,我们鲜卑族有一项传统,每一名少年男子达到十六岁之后,必须进行一项试炼,那就是要独自在野外驯服一匹野马,来作为自己今后的坐骑。只有这样,他才能正式地宣告,自己成为了鲜卑族的一名勇士。”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一名少年人在试炼的时候发现了野马原这个地方,以及那数不清的野马群。”
“至此,野马原便成为了我们鲜卑族的试炼圣地。族人们一直小心地保护着野马原,至今,里面的野马早已超过了十万匹的数量了。”
“主公,关于野马原,我族还有一个预言,主公您要不要听听?”
刘汉东十分好奇地说道:“哦,耶律军师,野马原有何预言啊?我对此倒是感到十分的好奇啊!”
这时,不等耶律奇开口答道,宇文基便开口接话道:“耶律军师,你说的莫非是我族关于降服野马王的这则预言?”
耶律齐点头答道:“宇文将军,我想说的正是此则预言。主公,我族的这一则预言,那可是事关天下的大势啊!”
耶律奇看着刘汉东微笑着说道,一副吊人胃口的欠揍模样。
这果然进一步地勾起了刘汉东的好奇之心,于是,刘汉东立即开口问道:“哦,究竟是什么样的预言呢?耶律军师、宇文将军,你们就别再吊我的胃口了,我可是好奇的紧啊。”琇書網
“对啊,就连我也被你们勾起了好奇之心。”刘汉东左侧的诸葛明也开口说道。
宇文基开口说道:“我觉得关于这则预言的内容,还是让慕容光将军来说吧。毕竟,慕容光将军曾经也是尝试过驯服野马王的人啊。”
此时的宇文基,一脸的揶揄坏笑,并将目光看向了慕容光。
慕容光见众人望向自己,自嘲地哈哈一笑开口说道:“你们啊,就是喜欢揭我当年的少年丑事啊。”
“不过这也没关系,毕竟在驯服野马王的这件事情上,在我族的历史上,那可是有过无数的英雄豪杰,最终都是以失败而告终啊!”
“就比如第一个统一鲜卑族,建立起大魏王朝的魏皇拓跋魁乌,其不也是在驯服野马王的时候失败了吗?所以啊,也不差我慕容光一个人啊。哈哈哈……”
“好了,言归正传,就由我慕容光来向主公讲解一下,我族关于驯服野马王的预言传说吧。”
慕容光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接着开口说道:“主公,自从发现野马原之后,我族满了十六岁的少年男子,都会来到此地进行驯马的试炼。”
“大约在一百五十年前左右,我族有三位少年人一起来到野马原进行驯马试炼。他们三人是中午到达野马原的,然后便各自开始寻找自己心怡的野马进行驯服。”
“想要驯服一匹野马,这可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成功的事情。所以,他们三人虽然追逐了野马群整整一个下午,但连一匹野马也没有驯服成功。”
“见天色已晚,又累又饿的三位少年刚好来到了灵泉的边上。于是,他们三人便决定在灵泉边上休息一晚。”
“由于三人都已是疲惫不堪,所以在搭好了帐篷,吃饱喝足之后,三人便在帐篷里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醒来之后,有位少年对另外的两人说道:我昨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还没等这位少年说究竟做了什么样的梦,另外两人也立即开口说道:我也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三人经过一番商量,最后决定,还是由第一个少年先说他梦到了什么。于是,第一个少年告诉两位伙伴,他梦见他们三人追了野马群一天,都没有成功,最后天黑的时候来到了灵泉边上,三人都很渴了,于是便到灵泉边上打水喝。”
“当他们正要用水囊打水的时候,原本平静的灵泉的湖面上,突然金光大冒。等到金光大盛之后,金光便又开始收缩变形。”
“最后,在灵泉的湖面之上,所有的金光变成了十个大字,形成了一句谶言,那便是——驯服野马王,当为天可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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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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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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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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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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