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儿朝后头跟着的两个小厮吼道。
一行人追赶着抢包子的贼,把贼直接堵到了一个死胡同里,那贼衣衫褴褛,满身的污渍,看模样像是个沿街乞讨的人。
但见他把窝在心口里的包子取出来,一点儿都不怕烫,三两口就吃干净了,苏曼身后的小厮见状,打算上前教训那个乞儿。
“算了!估计他是饿狠了吧,几个包子而已,吃了就吃了吧。”
苏曼先前还挺生气的,但见乞儿狼吞虎咽的模样,想必好几日都没有吃饭,这才铤而走险,当众抢她的吃食,看着可怜见的。
苏曼的心肠软了软,吩咐云儿买了几个烧饼回来,送给乞儿吃。
“给你,你以后不要当众抢东西了,不然会被人打个半死的。”
苏曼微微墩身,将用油布包裹着三张烧饼递给了他,语气不乏怜悯。
这个世道,依然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时代,可怜的人太多了。
“你…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乞儿擦了擦嘴巴,惊愕的抬起眼,怔怔地看着苏曼,那一双没有被污垢遮掩的眼睛,清澈干净,盈满了琥珀色的温润光泽。
苏曼忍不住脱口而出:“你是摆夷人?”
乞儿单薄的身子往里缩了缩,眼神有些怯怯的,咬着唇,点了点头。
他的母亲是摆夷人,父亲是汉人,母亲被抛弃后,肚子里正怀着他,生他难产死了,这么多年,因为眼瞳的与众不同,他一直被当做异类,被排斥,被欺负,养育庇护他的老乞丐死后,他的日子也渐渐凄凉无助起来。
苏曼同情地看着乞儿,怪不得,这样明显的特征,很容易遭人鄙夷,估计找份正当的营生也很困难吧。
环儿见小姐挨着那乞丐那么近,不由捂着鼻子,开始催促道:“小姐,咱们还是回府吧,老爷夫人在家里该着急了。”
乞儿炯炯有神地看着苏曼,她的眼里没有一丝嫌弃,也没有鄙夷之色,甚至都没有捂鼻子,不仅没有教训打骂他,反而又买了肉烧饼给他吃,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女子,好像天上的仙女,他都有点痴了。
“我…我身上臭,恐怕熏着小姐了。”
乞儿搓着手,有些羞愧地往后退了几步。
苏曼看着他小可怜的模样,心下着实不忍,如今天气渐渐变冷了,他居然穿的这样单薄破烂,食不饱腹的,若是到了寒冬腊月,估计就要冻死街头了。
许是觉得这个乞儿实在可怜,也许是他的眼神又亮又干净,好似星星一般,不像是邪恶之徒,苏曼不禁动了恻隐之心,缓缓说道:“你叫什么名字啊,你愿意和我回家吗?”
乞儿震惊地瞪圆了眼睛,嘴巴哆哆嗦嗦道:“我…我是个弃儿,没有名字,小姐…你真的愿意带我走?”
苏曼郑重地点了点头,拉着他黑漆漆的手站了起来,略略思索,方说道:“既然你没有名字,那我给你取一个吧,你以后就叫辰星吧。”
那样一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睛,也许在外人眼里是异类,但看在苏曼的眼里,好似星辰一般璀璨,澄澈的染不进一点尘埃,干净又美好。
傅氏夫妇得知女儿逛街回来,还带回一个脏兮兮的乞丐,诧异不已。
苏曼吩咐人给辰星洗浴,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服,再次相见,她彻底傻眼了。
天呐,这小子长得也太俊了吧!
眉毛细长,鼻梁高挺,眼眸似星,有点像现代明星小鲜肉,他之前在外一直佝偻着身子,不见得有多高,苏曼还以为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如今挺直了腰板,居然比她还要高点。
苏曼忍不住问道:“辰星,你几岁啊?”
辰星被苏曼看的有点不好意思,脸蛋微红,不自在地嗫嚅道:“我今年十六了。”
十六岁,刚好比她小一岁。
苏曼原以为发发善心,救回来一个小可怜,没想到捡回来的是一个美少年,意外又惊喜啊。
傅母见苏曼目不转睛地盯着辰星,轻咳了一声,温声说道:“柔儿,你无缘无故捡个乞丐回来,这对你的声誉不太好,听说王员外的儿子邀你喝茶,你拒绝了好几次,既然不喜欢王公子,那张员外的儿子也不错,家里连个妾室都没有,洁身自好,不如你考虑一下?”
苏曼蹙了蹙眉,她真的不想嫁人,在自己的地盘当大小姐多舒服啊!
嫁到别人家,作为古代的儿媳妇,苏曼必须要遵守三从四德,操持家务,伺候公婆,主动为丈夫纳妾,若是日后生不出儿子,估计还要被数落。
“娘啊,我不嫁,除了他们愿意入赘!”
苏曼摇了摇头,她现在这么有钱,当个衣食无忧的大小姐难道不香吗?至于传承香火,不是有弟弟傅沛吗?真不知道傅父傅母这么焦急忧心干嘛。
“哎,柔儿,好人家的儿郎谁会入赘?”
傅母恨铁不成钢地瞪了苏曼一眼,实在不明白女儿心里是怎么想的,好好的姑娘家,拖着不嫁人,把大好时光蹉跎了,以后想嫁,年纪也大了,哪里挑得到如意郎君。
苏曼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傅母,在她被封建礼教荼毒的思想里,嫁不出去的姑娘,以后的人生无儿无女,分外悲凉,还要被他人背地里嘲笑,说是没人要的老姑娘。
她眸光一转,看向辰星那张俊秀微红的脸,这小模样越看越俊,忍不住问道:“辰星,你愿意入赘到我家吗?我包你三餐有鱼有肉,衣食无忧。”
苏曼心想,这待遇应该还不错吧。
辰星目瞪口呆,俊脸红的都快滴出血来了,心想着,这样的美事会轮到他吗?
小姐人美心善,家境好,嫁妆丰厚,若是真想嫁人,想必多的是好人家求娶,他一个无父无母的乞儿,真的可以做她的夫君吗?
苏曼见辰星不说话,不免追问道:“你是不愿意,还是害羞啊?给句明话啊!”
屋子里的人都快被苏曼的发言惊麻了。
这也太彪悍,太直白了吧!
辰星红着脸看苏曼,确定自己的耳朵没有出问题,立即大声说道:“我愿意入赘,只要你不嫌弃我,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
“一言为定!”
苏曼嘻嘻一笑,心里轻松多了。
即使后来傅父傅母有反对之意,觉得辰星乞丐的身份配不上苏曼,苏曼对付他们的办法很简单,要么辰星入赘傅府,要么她终身不嫁。
傅氏夫妇到底是心疼女儿的人,奈何不了,只得勉强应允了。
两年后,苏曼和辰星喜结连理,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日子过得幸福甜蜜,她找的赘婿不仅模样俊俏,而且性格温柔忠犬,啥都听她的,渐渐的,傅氏夫妇也完全接受了这个女婿。琇書網
原主的弟弟傅沛被教养的很好,读书有几分天资,后来考了秀才,中了举,娶妻生子,早已能够独当一面,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傅氏夫妇舍不得离开一手带大的外孙和外孙女,余生是和苏曼夫妇过得,女儿和女婿孝顺贴心,晚年含饴弄孙,过得十分安逸,活到六七十岁才寿终正寝。
苏曼离开这个世界时,早已儿孙满堂。
辰星紧紧拉着苏曼的手,哭得像是几岁的小孩子,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抱着怀里渐渐没了温度的妻子,好似揣着最无价的珍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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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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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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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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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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