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是不可能说话的,她要安抚一下那快从嘴里跳出来的小心脏。
阮锌也没好到哪里去,坐在一旁的石头上,双手撑着腿,也是大口大口的喘气,连背上的背筐都想不起来先放下。
还是阮铝最有精力,放下背筐后就冲进屋,出来的时候拿着两个碗和一个水缸子。
“先,先让我们喝口水。”
阮铝一边说,一边将空碗递给阮锌。
他们哥俩一人一碗水,剩下的水缸子直接给阮香。
三个人喝了水,这才渐渐平息下来。
“妈,公社那面短时间不能去了,有人点了咱们的炮,今天要不是有人提前通知我们,我们仨怕是就得扔那了。”
阮铝抹了一把嘴,继续说道:“小妹说红虾子也快瘦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让红虾子们都长长。”
“啥?公社抓你们了?”
齐雁兰被吓得脸都白了,身形晃了晃,一副要摔倒的样子。
三个人都怕老妈出事,赶忙起身将人扶住。
阮香直接搀扶齐雁兰进了屋,娘俩就坐在炕上说话。
“闺女,真这么严重啊?那,那……”
齐雁兰这会儿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阮香拍了拍母亲的手,柔声说道:“妈,你放心吧!我们三个回来了,他们也没看清楚我们的长相,这件事就过去了。要真有人问起来,咱们就不承认,就说我们仨一直在村里逛游。”
“等下我让四哥五哥去砍柴,我再拎个筐跟着上山去采点野菜啥的,等大家下工的时候再回来。到时候整个村的人都看到我们干了啥,他们就是最好的证人,证明我们三个没去公社。”ωωω.χΙυΜЬ.Cǒm
阮香安抚自家老妈,怕她急出毛病。
齐雁兰还是担心,可见闺女这么冷静,一点都不紧张害怕,她突然也放松下来。
“行,那你们三个把衣服都换下来,别穿那套了,要不然被人认出来了不好解释。”
齐雁兰冷静下来后就开始想着这件事有没有什么漏洞。
阮香嗯了一声,起身就往外面走。
就算老妈不说,她也是要换身衣服的。
且不说会不会被人认出穿着,就说他们三个一路赶回来,身上的衣服早就被汗水打湿了。
兄妹三人换上了干爽的衣服,又将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挂在院子晾晒。
这会儿太阳正好,加上衣服又都薄,用不了多会儿就能干透,到时候让母亲收起来,这样就算有人上门来找,看不到湿衣服和脏衣服,那就是没证据。
至于今天剩下的没卖掉的小龙虾也不担心,连着罐子一起放在厨房角落的阴凉处,等着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起吃掉。
至于背筐,他们三个又都背着上了山,回头装了柴禾和野菜之类的带下来。
阮香很少上山,前几天跑步也就是跑到山脚便折返回去。
真要算起来,今天还是她穿过来后真正意义的上山。
虽然已经入了秋,但山上还是绿意盎然的。
一进山林,周遭的温度瞬间降低不少,清爽宜人。
空气中是青草特有的气味。
阮香深吸一口气,感觉肺子都跟着舒服了许多。
“小妹,你跟紧我们。虽然山脚这块没啥大动物,但有蛇,你别被吓着。”
正在阮香享受山林带来的舒服时,就听四哥阮锌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蛇?”
阮香瞬间汗毛倒立,所有舒服的感觉都没有了,而是四处看,生怕自己会遇见那种冷血动物。
“小妹,你别怕,咱们这里没毒蛇,全都是小草蛇,只要咱们小心着点,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人。”
阮铝一边说,一边捡起一根树杈,将上面的枝杈掰掉后递给阮香:“拿着这个,一边走一边敲打周围的野草,这样就能把它们吓跑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打草惊蛇啊!
阮香嘴角抽了抽,突然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立刻下山回家了。
不过回是不可能回的。
就在看到递过来的木棍时,阮香突然就想起了书中的一个剧情。
原书女主,也就是庞子悦因为身娇体弱,做不了太阳下暴晒的抢秋收的工作,于是就换成了为大锅饭捡柴的工作。
于是在秋收中某一天的下午,庞子悦就在捡柴的林子里捡到了小男孩儿。
小孩子年纪不大,很狼狈。
后来庞子悦将孩子藏在了知青点,然后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将人送到了县里。
孩子的父亲在县里工作,家里条件很不错,对那孩子也很宠爱。
因为庞子悦是孩子的救命恩人,那家人对庞子悦自然也就多了几分优待。
以至于后来庞子悦回城,那家人在其中的作用也是不小。
阮香眯起眼睛看向四处。
书里面的剧情是庞子悦上山砍柴救了那个孩子,可现在庞子悦都已经被抓走了,别说是上山,就算是知青点都留不住她。
那么,自己是不是就可以仗着知晓剧情,也将那孩子救了?
对方的家庭能不能给自己帮助什么的还是次要的,主要那是个几岁大的小孩子。
狗蛋儿也才六岁,阮香稀罕他稀罕得不行。
一想到自家狗蛋儿下落不明,她这个姑姑的都心疼得不要不要的,那么那家人的父母爷奶,岂不是更要急疯了?
好处不好处,到时候再说,要先确保一个无辜小孩子的生命安全才行。
想到这儿,阮香突然问:“四哥,五哥,你们知道平日里大锅饭烧的柴禾都是在哪里捡吗?”
阮锌和阮铝对视一眼,然后阮铝道:“轮到谁家捡柴,谁家就去捡,也没有固定的地方。小妹,咋了?”
没有固定的地方,这就麻烦了。
阮香皱眉想了想,又问:“那知青点的人呢?他们捡柴有固定的地方吗?”
一提到知青点,哥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阮香想要去找侯飞宇,当即全都变了脸色。
阮铝更是立刻反驳道:“小妹,你不准去找侯飞宇!”
“我找侯飞宇干啥?”
阮香一阵错愕。
不过转念阮香就反应过来了,哭笑不得的解释道:“我不是去找知青,而是去找,找证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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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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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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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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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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