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初露,鸡鸣声打破了山村一整晚的安静。
靠近山根最近的一间黄土房里,阮香靠着火墙,眨巴着眼睛,双眼无神的盯着茅草屋顶。
手边放着一个红皮记事本,展开的页面里记录着如同蚯蚓爬过的字迹。
细看一下,就能发现里面记录的是日记。
“……该死的庞子悦,居然和侯知青说话了。臭不要脸!……”
“……今天侯知青和我说话了。他真好看啊!……”
半本日记,不是在骂别的女人不要脸,就是记录和一个叫“侯知青”的人说过几句话。
阮香绝望了。
她,真的穿越了。
穿到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为了女主前夫的妹妹,极品小姑子一枚。
“苍天啊!”Χiυmъ.cοΜ
阮香一声哀嚎,双手捂脸。
作为新时代孤儿院里走出来的成功小姐姐,她可是好不容易才还完了贷款,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
虽然只有三十几平,可,那也是她的家。
然而现在……
辛辛苦苦奋斗好几年,一觉回到解放前。
不,解放后了,是七六年。
可日子苦啊!
“香儿啊,妈给你蒸了鸡蛋羹,还点了两滴香油呢!快趁热吃。”
房门被人推开,一个看起来能有四十多岁的农村妇女一脸喜色,端着一小碗鸡蛋羹走进来。
这是便宜妈。
阮香曾经以为自己这辈子就是孤身一人,老哥儿一个,哪曾想赶上穿越也就算了,还喜提一大家子亲人。
面对这个完全陌生的女人,阮香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张了张嘴,想要喊一声“妈”,可这声音卡在嗓子眼,怎么都发不出来。
“看妈干啥?赶紧吃鸡蛋羹。”
齐雁兰将碗放在小炕桌上,又催促道:“快点吃,吃完了妈得赶紧把碗刷了,要不然回头让那些个讨债鬼看了又得闹腾。”
阮香想说自己没胃口,可话没等说出口,自己的肚子就传来了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
好吧,她的内心没胃口,但是她的肚子很有胃口。
金灿灿的鸡蛋羹上面飘着星星点点的油花,热气伴随着鸡蛋羹以及香油的香气,勾得阮香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
罢了罢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阮香说了句谢谢,便拿起汤匙开始吃蛋羹。
有点烫,但是真的很香。
一小碗鸡蛋羹,瞧着也就是一个鸡蛋蒸出来的。
舀一勺,吹一吹,吃下去。
没几口,一碗鸡蛋羹就见了底。
齐雁兰又催阮香将碗底刮干净,可阮香却摇摇头,颇有些疲惫的躺了下去。
“那个,我有点累了,先睡会儿。”
阮香还是喊不出那句“妈”。
齐雁兰也不挑,甚至还扯过了一旁的已经快要没毛的毛巾被给阮香盖上了,这才拿着碗出去。
门关上后,阮香听到了汤匙刮碗底发出的声音。
“这鸡蛋羹是真挺好吃的。”
便宜妈感叹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让阮香突然一阵心酸。
七六年。
这个时代,大家的日子还很艰难。
想到自己碗底剩下的那些粘在碗底的鸡蛋羹,阮香可以想象出便宜妈用汤匙将那些残渣全部刮干净,然后送到嘴里的画面。
穿书这种事,她不清楚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那位便宜妈对自己是真的好。
根据书里的剧情,原主之所以会变得蛮横不讲理,在家里说一不二,完全因为便宜妈这些年的偏宠。
原主妈对原主那真是疼到了心尖尖儿上。
实际上除了原主妈外,原主的爸以及家里的哥哥们对她也是无比宠爱。
按说这样的人这辈子就算不是顺风顺水,可吃喝不愁,亲情美满是肯定没问题的。
偏偏原主拿到的是女配剧本。
还是炮灰女配的那种!
一想到后面的剧情,阮香就更绝望了。
原主定了亲的未婚夫会和守寡的大嫂女主成了一对,从此以后相亲相爱。
而原主却落得被人抛弃后去找对方理论,反而被对方送进精神病院。
后来失踪的大哥回来了,将原主从精神病院接出来。
可好日子没过几天,原主大哥就被误杀。
原主早已在精神病院里被折磨得精神不正常,所以失去了继承大哥遗产的资格。
女主借着是大哥媳妇儿为由,愣是分走了大哥至少九成的财产。
彻底没有了家人的庇佑,原主流落街头,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冻死在一个垃圾桶里。
反倒是女主靠着阮家大哥的遗产过得风生水起。
瞟了一眼手边的日记,阮香咬了咬唇,下了炕,到了厨房,直接将本子丢进了灶坑里。
她算是回不去了。
既来之则安之吧,首先就是处理掉这种恶心人的东西。
侯知青?
有多远滚多远吧!
不过就是钓着原主,趁机要点好处的渣男!
尤其是想到这家伙和原主定亲后还和女主搞到一起,阮香就想吐。
看着灶坑里的火苗一点点吞噬掉本子,阮香拍了拍手,终于满意点了。
回到房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因为胖而挤得五官都快凑到一起的脸,阮香深吸一口气,低声道:“阮香,既然我现在变成了你,那我就会替你好好活下去,绝对不会让那些不好的剧情发生在你和你的家人身上。放心走吧!”
做了决定,阮香爬起来出了屋子。
她没有继承到原主的记忆,所以对这个家还是很陌生的。
不过想到原主在村里一直都是骄傲得跟只胖孔雀似的,对其他人都是不理不睬,阮香就松了口气。
高冷的好处就是最好的掩饰,不用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异常。
遇见不认识的人,不搭理就是了。
本来想熟悉一下这个“新”家,可阮香刚出院子,就被正蹲在院子的阴影里玩泥巴的小孩儿注意到了。
“姑姑,你醒啦!”
姑姑?
这个称呼让阮香有些恍惚,但很快就意识到这个看起来有四五岁大的小男孩儿是原主二哥的孩子。
原主的二哥几年前救了一个落水的姑娘。
在村民眼里这就是有了肌肤之亲,而阮家也不是什么不负责任的人家,当即就去了姑娘家里提亲,成为了阮香这一辈中第一个结婚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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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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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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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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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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