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要我跪你吗?”
“不是。”
纪御霆利落的褪下深灰大衣,随手往后一扔,精准的扔到墙角的衣帽架上挂着。
纯白衬衫很贴身,将他的腰身勾勒得恰到好处,身材完美蛊人。
他几乎想都不想,将戒尺塞进笙歌手里,弯膝贴上搓衣板,稳稳当当的跪上去。
眉眼几乎是立刻紧了紧,很快恢复淡定,他仰着俊脸盯着笙歌,“是我跪你。”
跪天跪地,跪祖宗和老婆。
笙歌一怔,没想到他这么果断,伸手要拉他起来,“好端端的,干嘛要行这么大的礼,膝盖不疼吗,起来吧。”
纪御霆摇头,长睫掩下眸底的郁郁,“我犯错了。”
“什么错?”
“不该弄丢老婆,不该故意抽烟挑衅你……”
笙歌叹息,这次出事又不是他的错,抽烟的事在简屋已经算过账了。
正想着,小腿突然一紧。
她低眸一瞧,是纪御霆胳膊圈住她的小腿,慵懒弯腰,脑袋轻轻枕在她的腿上。
“你……”
“笙笙别动,让我抱会。”
以往沉稳的嗓音有着明显的哽咽,笙歌愣住,放下他硬塞过来的红木戒尺,抬手揉揉他的短发,带着安抚之意。
“对不起,是我不够警惕,你出事那天,我甚至因为你替宁承旭说话而不高兴。”
“明知道余祥在逃这么多年,很有可能挟私报复,却没有及时保护住你,害你受伤,害你……失忆。”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声线颤抖得不像话。
懊恼,自责,压迫着他的胸腔。
他急切的想要赎罪,想通过家法来获取内心的一丝安慰。
通红的眼圈深埋起来,不想让失忆的笙歌看到他的失控狼狈,既怕她会反感会嫌弃,又实在哽咽得难受。
压抑十天的情绪,一瞬间爆发。
只在她面前,抽噎得无助,宽阔的双肩微颤。
笙歌跟着红了眼眶,张了张唇,几次欲言又止。
纠结后,她拍拍纪御霆的后背安抚,选择说实话,“纪御霆,你不是圣人,总有顾忌不到的地方,这次的事你没有错,你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能……能抱抱腰吗?”
他试探问,失落情绪下还没反应过来,笙歌对他的称呼变了。
笙歌哭笑不得,“当然。”
有力的臂膀松开她的小腿,上半身挪了挪,搁在搓衣板上的膝盖纹丝未动,小臂牢牢圈住她的腰,轻嗅她身上熟悉的香气。
缓了缓,纪御霆后知后觉的回想笙歌刚刚那句话,倏地抬起头看她。
四目相对。
笙歌笑得温柔缱绻,眼眸里含着爱意。
纪御霆拢眉,“你刚刚……叫我什么?怎么不叫纪先生了?这次的事你都记得?”
笙歌点了点头。
“你没有失忆?”
笙歌再次点头。
“那市医院的诊断结果?”
她噗呲一笑,“你是不是忘了我二哥是做什么的?S市几乎全市的医院,都是他的最大控股,而且,那个神经科的张医生是我二哥以前的学徒。”
帮忙改个诊断结果,只是两句话的事情。m.χIùmЬ.CǒM
纪御霆深深拧眉,狐疑的盯着她,不说话。
她解释:“不是故意要骗你的,医院是个是非地,我想让他们都以为我是真的失忆,降低对面的警惕心,才更能帮助你抓到罪魁祸首。”
原本她是想继续瞒下去的,但是看纪御霆太伤情了,实在有些不忍心,就说了实话。
老婆没有失忆,没有真的忘了他,纪御霆反而挺高兴的。
“所以,十天前是怎么出事的,你都记得?”
笙歌点头,开始陈述:“那天我准备去幼儿园接念念放学,路上正好遇到我二哥从前的病人,我曾经跟你提过的那个李沈雅,你还记不记得?”
“记得。”
“她在大桥前拦了我的车,请求搭个便车,我见她是单独一个人,又是个柔弱女人,就同意了,行进到蓝湾隧道时,她摘了帽子口罩,我发现她竟然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意识到这或许是个针对你的阴谋,我当时就想联系你,没想到她身上带了信号屏蔽器,还随时跟那边汇报我的位置,前后好几辆大车加速冲过来夹击我,想把我逼停,我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冲出护栏,跌下山坡……”
纪御霆心口一紧,圈紧她的腰,“然后呢?”
“因为安全气囊,我没有受伤,醒得也比较早,就沿着峡谷小路一直跑,谁知道那个幕后黑手来得特别快,拦了所有能出峡谷的路,我只好走反方向,跑去掩蔽比较多的乡下……”
纪御霆安安静静的听着,算计了下蓝湾隧道和余婶居住的那座山的直线距离。
如果是开车,没有路,特别远。
但如果是徒步跑,翻过两座山头就比较近了。
“谁知道那天下了特别大的雨,又有人穷追不舍,乡间雨泥湿滑,我一时不慎就跌了,从山上滚到竹林下的溪边,被石头磕了后脑,晕了。”
“等我再次醒来,我已经被余婶救了,但那个时候刚淋了一夜的雨,高烧不退,昏昏沉沉,时晕时醒,嗓子也无法发声。一直持续了两天,我隐约间醒来,无意中看见余婶抱着一袋黄金,兴高采烈的挖出地砖,把黄金全都悄悄埋起来。”
“那样简陋的破屋,余婶居然能突然抱一袋金条回来,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位置已经暴露,余婶很有可能已经出卖我了,安全起见,我选择装失忆,降低对面的警觉心。”
纪御霆心惊胆寒的听着,“原来是这样。”
他取出手机,给还在山中搜查的拾年打电话。
“去一趟山上的简屋搜查,尤其是两间里屋卧室,地砖都要撬开检查,另外,再看看余婶家里有没有她和亲人的合照,不放过任何可疑证据,全部拍照留存,带回国调局亲自交给我。”
吩咐完,他挂断电话,继续将脑袋枕在笙歌腿上,像只慵懒矜贵的猫。
“所以笙笙之所以不会选宁承旭,是因为根本没失忆。”
笙歌指尖撸撸他的后脖子,轻笑,“宁承旭来得太快了,而且他现在只参与商界生意,连你都没有查到我的位置,他却第一个找到我,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怀疑过他有没有可能跟那边勾结,试探了他几次。”
“试探结果怎么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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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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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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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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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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