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被禁锢,狂躁状态中的笙歌立刻开始用脚踹。
纪御霆只能被迫后退,松开对她的桎梏,往床边翻滚了两圈,稳稳落到地毯上。
趁发狂的笙歌去找发泄物,他迎着窗外月光,快步跑向衣帽架,利落的取下一条皮带,赶在笙歌砸东西前,跨到床的另一边,将皮带递到她手里。
笙歌拿到武器后,眼神更加嗜血凶狠。
“等一下!”
纪御霆惊恐制止,很快上下其手,迅速将自己睡衣睡裤扒掉,扔到床上,光溜溜的站在笙歌面前,防止又被打烂一套衣服。
“来吧笙笙,赶紧完事睡觉。”
笙歌低声嘶吼着,如暴怒的小野兽,完全失去理智和意识。
她眼中除了发泄,看不到任何怜惜的表情,奋力朝他挥起皮带。
啪!
“嘶……”
每一下几乎都会叠加在昨晚的旧伤上,纪御霆抵挡着重要部位,深深呼吸,咬紧牙关承受着。
他心里默默将这一下下数着,算记着还要熬多久。
深夜,皮带呼啸的声音,骇人恐怖,尤为诡异。
这样狂风暴雨般的单方面虐打,一直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
落在身上的皮带,力度渐渐轻了许多。
纪御霆抬眼,果然看到笙歌眼神里的狂躁渐渐消退,变成疲惫。
她整个人向后倒,纪御霆眼疾手快的上前抱住她。
跟昨晚一样,熟练的将她放回床上安置好。
刚才数了,抽了他两百一十八下皮带,笙笙狂暴起来,力道还真大。
他倒吸一口凉气。
身上太疼了。
没有一处肌肤不叫嚣着剧痛。
他坐不下了,单手撑在床边,调整疼痛的呼吸,缓了很久。
因为床头台灯被撤掉,开顶灯又怕光线太强,将笙歌惊醒,他拾起床上的睡衣睡裤,扶着墙往门口出去。
全身果着来到客厅,他取出冰箱里的冰袋敷脸,检查全身的伤。
破皮的伤痕增多了两倍,全身肌肤看不到一块完整的白皙颜色。
红肿、深紫,全都是被凌虐后的痕迹。
他踉跄了下,扶着冰箱才站稳。
打人消耗体力,挨打的也得抗住,更消耗体力。
加上这几天都没睡好,他浑身又疲累又疼痛。
易子明那边已经配好输液的治疗药,他得赶紧上完药,带笙歌去一趟实验室。
想到这,他强撑起精神力,取来易子明白天给的消肿药膏,快速涂抹。
药效极好的消肿药,抹到肌肤上,先是一阵清凉,而后转变成火辣辣的热痛,像被开水灼烫,硬生生能掀掉一层皮似的。
简直比挨打时还疼上两倍,饶是忍耐力极强的纪御霆,都有些受不住这剧烈的疼痛。
他浑身冒冷汗,脑袋阵阵发晕,脚下都站不住了。
为了身上这些伤能早点好,他取来一张毛巾,牙齿咬住,继续上药。
接受上药的新一轮疼痛洗礼后,他喝了杯水,缓解全身火辣灼痛带来的压迫力,迅速穿好睡衣睡裤,上楼找笙歌。
手臂上都是伤,抱笙歌时被压到。
纪御霆隐忍着,轻手轻脚的抱着熟睡的笙歌下楼。
半个小时后,抵达实验室。
易子明早就在收到他消息后,连夜赶回实验室加班。
给笙歌挂水输液后,易子明心疼的看着他:“御哥,你太累了,去旁边房间睡会吧,输液要至少两个半小时,我帮你守着嫂子。”
纪御霆拉着笙歌的手,不撒手,也不坐,就站着。
“不用了,大晚上把你叫起来加班,怎么好再让你帮我守老婆,你去睡吧,等会儿这瓶输液完了,我叫你。”
易子明看他明明累成那样,还要守着笙歌,无端想起之前笙歌为了他,也是深夜送药剂过来检验。
“你们夫妻俩这感情,真是好得令人羡慕,若是没有这么多磋磨事,平平静静的过日子就好了。”
纪御霆攥着笙歌的掌心,“会的,这些磨难都会过去,我和笙笙一家四口,一定会幸福到底。”
“唉,那我陪你吧,反正也睡不着。”
易子明叹气,拿了个椅子坐到旁边。
他敏锐的看到纪御霆手腕上破皮红肿的伤痕,靠近查看。
“御哥,你这伤得不轻啊,手腕这种地方最容易被发现,不好遮。”
纪御霆漫不经心的看了手腕两眼,“没关系,小问题,我会处理好。”
易子明第三次叹息,伸手想拍拍他的背安抚,手到中途,想起他全身的伤,又无从下手。
手在半途中硬生生僵了一分钟,易子明选择悻悻收回去。
“御哥,你背上的伤不好上药吧?你坐下,我帮你涂。”
纪御霆摇头拒绝,“我出来前已经上过药了,后背是用的消肿喷雾,反正不碍事,不影响日常生活,就不上你那个特效消肿药了。”
看他挺坚决的,易子明不再劝,也知道劝不动,默默陪着他一起守笙歌输液。
两人一起熬夜了一个多小时,纪御霆有些站不住,单手撑在床上,闭眼缓了好一阵。
易子明很担心他,“御哥,明天嫂子要是再发病,还是给她注射强效镇定剂吧,别当人肉沙包了,你看看你这伤,再挨一顿打,我觉得你撑不住。”
他不说话,正在调整因疼痛而紊乱的呼吸。
易子明就在旁边帮他想办法,喋喋不休的说着:“要不这样,明晚你准备一套护具穿在身上,总比拿皮肉去承受嫂子的发泄好。”
纪御霆随意敷衍道:“明晚的事,明晚再说,我今晚只想好好陪笙歌输液。”
想起治疗这事儿,他问:“今晚输液,对笙笙的狂躁症治愈作用大不大?”
易子明:“哪有这么快,至少得一周才会有比较明显的好转。”
纪御霆很淡定,“行,只要能治好病,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
终于让笙歌吊完所有水,纪御霆小心翼翼将笙歌抱出实验室,易子明就在旁边帮忙。
不多时,豪车回了纪家。
等他如愿以偿走在纪家弯弯绕绕的小巷子里时,已经凌晨四点半了。
回去还能睡四个多小时,等睡到第二天早上八九点,他要起来帮笙笙熬粥,补膳食疗法。
折腾了一晚上,他终于能躺到床上,浑身都有伤,不知是该趴着,还是平躺着。
左右睡着都会疼,他选择侧身,将笙歌圈在怀里睡。
闭上眼后,纪御霆终于能安安心心卸下疲惫,没两分钟就睡熟了。
隔天中午。
或许是输液的缘故,笙歌一觉醒来,全身没有像昨天那样疲乏,精神力也好了许多。
听到悉悉簌簌的脚步声后,她支起身体,坐到床头。
一分钟后,西装领带穿戴得整整齐齐的纪御霆,端着粥碗走进卧室。
她凝视着他,脸色严肃,连着三天一模一样的剧本,实在太诡异。
但她掩下眸底的怀疑,什么都没问。
一直等纪御霆走到床边坐下,她才说:“今天是什么粥?”
纪御霆的脸色微微苍白,语气温柔的答:“蔬菜鲜虾粥。”
她静静看着他走过来,打量着他的状态,语气平淡的问:“我最近是怎么了?为什么天天都觉得浑身疲软,今天虽然好一点,但又睡到大中午。”
纪御霆轻轻坐到床边,修长手指轻轻搅弄粥碗,一边吹凉一边说:“或许是最近换季,笙笙有点犯懒,也是正常的。”m.xiumb.com
“是吗?”
她微微蹙眉,洞悉着纪御霆那张俊脸,见他递了一勺粥过来要投喂,她伸手攥住纪御霆的手腕,“不用了,今天我想自己吃。”
明明是很随意的一个动作,纪御霆眉心拢了拢,手腕的肌肤几乎是本能反应的轻颤了下。
笙歌立刻察觉到异样:“老公,你是怎么了?脸色也不太好,是哪里不舒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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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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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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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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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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