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可以吗?”公孙凤睡眼迷离,红唇轻启道。昨晚儿也是迷了心窍,和宫里的假太监风流快活,就像是当着丈夫的面的和别人欢好,有说不出的刺激。
“不走你养我啊!”韦应开玩笑,答应帮女帝去西南看看,自然不能食言,顺便弄点钱花花。
“你走吧!”公孙凤道。
“我还会回来的。”韦应给公孙凤掩好被子,出了门,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回到自己的院子。
小喜子已经在院子门口等着,看着韦应过来,舔着笑脸道:“韦公公早。”
韦应点了点头,推开门,看着桌面上的一壶酒。
“依依,老青呢?”
白依依道:“老青说他讨厌分别的愁绪,就不送你了,让我将这半壶酒留给你,就当做喝过离别酒了。”
老青有心了,将半壶酒收入系统空间,韦应沉默着点点头,挑起白依依的下巴:“笑一笑,要是想要留在神京,我先将你安置好,乖乖等我回来。”
白依依猛地扑了上来,涌进韦应怀中,泪水瞬间涌了上来:“哥哥,我要跟你在一起,你在哪儿,我在哪儿,不要不要依依,依依可以帮你做好很多事。”
她哭得很伤心,只当是韦应不要她,想要将其抛下。
韦应清秀的嘴角泛起苦笑,轻轻拍着少女的后背,一下一下安抚着,知道少女平静下来,才道:“你是我妹妹,怎么会抛下你呢?只是西南路远,一去三千里,危险重重,比你之前还要危险,我不想你有事,所以才将你安置在神京。”
“真的吗?”白依依抬着头,眼睛眨巴眨巴,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
韦应认真点头。
白依依灿然笑着:“依依不怕危险,哥哥将依依解救出来,前面即便是刀山火海,只要和哥哥在一起,也就不惧了。况且哥哥的恩情,还没有报答。”
“走吧!”韦应牵着白依依,背着尚方宝剑,走出了宫门。
“困龙?”小喜子跟在后面,看着背着的那一柄困龙剑,心中骇然,前几天从陛下御书房消失的神剑,竟然赏赐给了韦公公,那是陛下最喜欢的一柄剑,韦公公能的御赐,是何等殊荣,只要抱紧大腿,何愁不能飞黄腾达。
难怪敢带着年轻貌美的小姑娘藏在自己院落里,还公开牵手。
听前辈说宫女和太监难以忍受皇宫的寂寞,才喜欢的人对食,用以舒缓心中的压抑,以韦公公的身份,随随便便在外面买一间宅子,养花魁也不在话下,难道是喜欢在宫里刺激的感觉?
换好便装,一行三人走出宫殿,一路上到了城门外。
韦应一袭白衣,握着一把折扇,没事扇扇风,有几分富家公子郊游踏青的既视感,身边带着书童一样的小喜子,还有同样白衣的小丫鬟。
白依依亦步亦趋,紧紧跟在身后,周围各种小食品的叫卖声,诱人的香气,她狠狠演了几口唾沫;还有各种美丽的珠花,让人移不开眼睛。
韦应走到一家买各种首饰的小推车前面,大致看了一眼,和电视里演的一样,放着各种玉镯玉佩之类的簪子之类的饰品,一个字,很俗气。
“依依,这枚簪子喜欢吗?”韦应挑选了一根淡绿色玉簪,晶莹剔透,拿着就往白依依头上插去。
白依依面上果然露出愉悦的笑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喜欢。”白依依不想摘下来,玉簪是她身上唯一一件首饰,戴上之后,多了一份英气。
有时候女人很好哄,只需要在一直十文钱的簪子,哪怕是假的,也能让他们开心一整天。
看着少女蹦蹦跳跳往前走去,韦应笑眯眯的问道:“老板多少钱?”
“十文钱。”老板很老实坦白。
“就十文钱?”韦应皱眉,十文钱就四个大肉包子,什么时候玉制品这么便宜了。
老板笑呵呵道:“都是些仿制品,看着好看,比不上真正的玉器,呵呵。”
“再来十个!”韦应拿出一坨银锭,掰下一小块边角,拿着手里颠了巅,交给老板后,又选了五指玉簪,五块玉佩。
好吧,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制成的假玉。
以后走亲访友,就送刚才买来的上等美玉。
假的?凭自己总管的身份,怎么可能是假的,若一定是假的,那一定是对方不识货。
白依依想要吃糖葫芦,韦应直接将整个草垛买了下来,草垛上面插着密密麻麻的糖葫芦,一共花了三百文钱。
“好酸!”白依依苦着脸,酸涩的味道在口腔里爆开,简直头皮发麻。
看着少女面目邹城一团,仍然舍不得将吃进去的糖葫芦吐出来。
韦应捏着她嘴巴,将里面的糖葫芦倒了出来:“咱又不是没钱,别算着了自己。”
三人购置了一些商品,都是用得上的东西,装在了纳戒之中。
小喜子没有那些,背了一个小包裹。
走出城外,宽阔的空地上。
三千名羽灵军骑在踏雪龙驹身上,穿着雪白的亮色铠甲,腰悬宝刀,手提长枪,威风凛凛,韦应认得羽灵军的衣装,前几天见过一次,于是赶紧上前,走到队伍最前方。
南宫婉儿和另外一名穿着明显和普通士兵不同铠甲的军人,骑在踏雪龙驹上,并排而立,旁边还有一匹空马。
韦应知道是给自己准备的。
径直走了过去,翻身上马,直接一个鹞子翻身,在马上犯了一个跟斗,在另一侧落地。
“淦,忘记我不会骑马了。”
韦应郁闷的站在旁边。
“敢问这位是韦公公?”那名骑士抱拳问道。
“是我。”韦应好奇道。
骑士道:“我是羽灵军统领童凌,与二位一起到西南地区赈灾,我与手下兄弟们扶着亚运粮草。韦公公若是不善马术,后面准备了马车,韦公公坐着就行。”
韦应抱拳感谢:“不必,二位皆是骑马,我也不好搞特殊,不然传扬出去,丢了陛下面子。”
童凌道:“大家都是自己人,我和婉儿在前面看着就行,有事在招呼你。”
南宫婉儿顿时皱眉,冷冷道:“婉儿也是你叫的,叫我南宫大人!”
童凌苦笑:“婉儿别任性,韦公公当面,别搞内讧,我们指腹为婚的娃娃亲,我叫你婉儿没为题呀。”
“韦公公别担心,你还是坐在后面去,踏雪龙驹比一般的马匹烈性,不是那么容易降服。”
此时,韦应也想要做到后面马车里面去,万一摔倒下来受了伤怎么么办,正转身时,忽然听见南宫婉儿咳嗽一声。
南宫婉儿目光射了过来,美目中泛着寒光,像是在说你走个试试?
韦应苦笑,看着踏雪龙驹看了看,此马极为神俊,几乎有自己胸口那么高,直接翻身坐了上去,给童凌投去一个无辜的目光,南宫婉儿昨天才帮了自己,她不愿意做的事儿自己当然要帮忙。
很明显,她很不喜欢和定娃娃亲的童凌单独在一起。
看着自己翻身上门,南宫婉儿眉宇间有了一丝笑意。
他们之间的复杂关系,韦应不准备吃瓜,也不准备询问。
“小喜子,你带着依依到后面马车去,有事儿叫我。”
“哥哥小心些。”白依依叮嘱了,便跟着小喜子走到后方。
“驾!”韦应试着驾驭了几步,但是踏雪龙驹不听话,就在远离转圈圈。
“韦公公小心些,踏雪龙驹神力非凡,是我们大周倾尽全力精心喂养,若是失控,很可能造成损伤,咱们还是保险起见。等到我们走到前方,有空的时候我再来教您骑马,现在我们还要运送粮食,万一多拖片刻,偏多一个人饿死。”
童凌小心些,虽说余光一直在打量着南宫婉儿,眼神中透露着羡慕,但流水无意恋落花,付出再多一切也将成为空谈。
“我大周以武为尊,连马都不会骑,弄死还可以节约粮食。”南宫婉儿重重道,有意无意瞥了韦应一眼。
此时,一个朴素打扮的中年人走了过来,“韦大人,我来帮你牵马,你坐稳就行。”
龙啸天换了一身衣衫,腰悬一柄黑皮长剑,像一个落寞的剑客,混了几十年江湖,也没有混出头的游侠儿。
“龙大哥,辛苦你了。”韦应没有拒绝,他还在好奇龙啸天到底在哪里去了。
龙啸天低声道:“韦公公要找的人太过于分散,我花了好大力气才找齐。”
“下次快点。”韦应点点头,一个晚上才灭了姹阴宗分舵,办事效率不太行啊。
龙啸天慰问颔首,牵着马,走了几步,韦应发现挺稳当的,赞道:“你这马牵的不错。”
龙啸天嘿嘿一笑,踏雪龙驹虽然性情暴戾,需要长期相处才能驯服,而且很多人都是从小开始,养着踏雪龙驹培养亲切感,才培养出羽灵军,要不是自己用滔天剑意让踏雪龙驹感受到比死亡还要恐怖的威胁,也不会瞬间制服踏雪龙驹。
伸出干枯的手,抚摸着马头,踏雪龙驹下意识后退一步,被龙啸天瞪了一眼后,乖乖占了下来。
忽然出现的中年人,让童凌有些不喜,本来打算用踏雪龙驹让韦应丢个脸,让其坐在后面车里去,也算打压了陛下的人,回去相爷肯定有赏赐,现在被忽然出现的中年人打破了,皮笑肉不笑道:“韦公公,军武之中不能出现外人,你这位大哥走进来,好像不太合规矩。”m.xiumb.com
韦应道:“这不是外人,是我龙大哥,放心吧,没问题的。”
童凌道:“韦公公,若是路上出了问题,谁负责。”
他加重了语气,明显没有刚才那么客气。
韦应冷笑道:“你是非要让他离开不成?”
童凌摇摇头:“我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让外人走在我们羽灵军的队伍里,会引起兄弟们不满,还请韦公公体谅。”
韦应欣赏的看了童凌一眼,这家伙虽是武将,但花花肠子一套一套的,赶人却不明着赶,实在让人愤懑。
“我若是不体谅呢?”
童凌拱了拱手:“我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但是我下面的这些兄弟们就有话说了,他们要是怨气太大,可能会对公公大哥不利,到时候发生了事故,就不是我能掌控得了的了。”
威胁么?认出龙啸天身份的南宫婉儿噗嗤一笑,竟然有人威胁天尊强者,简直是厕所里打灯笼找死,山海境强者就能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到了天尊境界,实力就不是单纯的人数能弥补回来的。
这三千羽灵军,都挡不住龙啸天一剑。
昨晚那从天而降的一剑,让人记忆犹新,不能忘怀。
只是让人好奇,韦应是何等身份,还是使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让天尊境强者牵马?
韦应轻轻着笑着,当即取下背上的“困龙”,平握在手上,淡淡道:“童江军可曾认得这一柄剑?”
童凌皱了皱眉,仔细打量片刻:“眼熟,似曾在哪里见过。”
南宫婉儿忽然道:“这是陛下御书房的佩剑,陛下最喜爱的一柄,唤作‘困龙’,赐给了韦公公,让韦公公可执行先斩后奏之权,上斩王侯,下斩逆臣。”
童凌心中一凛。
韦应轻轻一笑,将困龙递给龙啸天背上,继而转过头,“我龙大哥背着御赐宝剑,你还敢质疑陛下的身份,到时候我定要如实禀告陛下。”
“你……”童凌有苦说不出,我虽然听命于相爷,但也不敢公然质疑陛下,“既然如此,那就一起走。”
“走走走!”韦应乐呵呵的,坐在马鞍之上,由龙啸天牵着马。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马鞍马镫马蹄跌,让韦应悲伤一叹,好好的一次赚钱的机会,不知道被谁给捷足先登了。
不过这是高武世界,大周人口就超过蓝星现代总人口数量,有那么一两个人忽然出现奇思妙想,发明出马上三件套也不足为奇。
取出早上的半壶酒,韦应抿了一口,好烈!
喝醉烈的酒,骑最狂的马,和还算漂亮的女人,都不失为一件乐事。
“给!”
酒壶递给了南宫婉儿,人家帮了自己,总不能小气不是。
南宫婉儿接着酒壶,脑袋上四条黑线,杯子也没有一个,你刚才对嘴喝了的酒壶,直接让我嘴对嘴喝,想什么话?
忽然瞄见童凌欲要喷火的眼神,那种极度偏执的占有欲,让人很不舒服。
灼热的眼神像是在说,你敢对嘴喝!
南宫婉儿红唇轻启,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将壶嘴凑到了嘴边。
对嘴喝?韦应这才想起,刚才自己就这样喝了,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刚才也没注意到男女有别件事,既然南宫婉儿不介意,定然是不拘小节的好女子。
南宫婉儿余光移动,瞄见韦应,看着这厮神情如常,他看着我对嘴喝酒竟无一丝奇怪,难道是将我当成他女人,觉得这种亲密的关系在正常不过,难道我昨日救了他这厮就以身相许?
相对于韦应,童凌确实差劲儿多了。
不仅仅是颜值方面!
“婉儿,我这里有酒杯!”童凌见南宫婉儿真要喝下去了,赶紧从纳戒中取出酒杯。
南宫婉儿眼里浮现出古怪的笑意,抿了一口,大喝道:“好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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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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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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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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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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