玥玥指着一只棕色毛皮肥嘟嘟的兔子说:“这只肯定很好吃,胖胖的,早上好多兔子逃出来,它还在窝里跳不出来,肯定是太肥了,太重!”
亮亮仔细看那只肥兔子几眼。
这兔子肥得都有三层下巴了,平时除了吃就是睡,根本不爱活动,这样的兔肉能好吃吗?
“我觉得不好。太胖了,肥肉多,会腻的。”亮亮认真地摇头,脸上一副贼嫌弃的表情。
姐弟两个在那,就要挑哪只兔子的问题争论不休。
林觉忽然走到他们二人身后,笑道:“肥的可以做成烤兔子,烤后脂肪会滴落,表皮焦脆,特别好吃!瘦的就来做成麻辣干锅兔吧!”
“好耶!”
玥玥和亮亮眼中瞬间放光。
姜瓷轻笑了一声,走来说:“一次性做两只我们四个人吃不完的,要不把爸妈也叫来,一起吃?”
“这也可以。我先去市集买些食材回来,顺便去餐厅叫上爸妈,让他们中午过来吃饭。”
两人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
林觉吃完冰淇淋,就提着菜篮子出去大采购了。
市集里买的蔬菜水果很多都是村里人自己家种的,很新鲜,他买了些应季的蔬菜,还跟猪肉铺的老板要了一条猪大肠,还有猪血,准备来做糯米肠。
糯米肠有很多种做法,他准备做的是东北那边的猪血肠,制作过程虽然有些倒胃口和血腥,但煮好后的味道可以说是非常顶级的!
姜瓷和孩子们从小在广东这边长大,很多地方的特产美食都没有机会接触到。
幸好林觉是个厨师,地方菜的各种做法,他都是烂熟于心的,给孩子们整点来尝尝鲜,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买完食材后,他直接进了桃源里。
接近中午饭点这段时间,正是桃源里一天当中最热闹的时候。
林觉提着菜进了店门,好些个老顾客见到了他,立马就开口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了。
“大家快看啊!桃源里的林老板亲自过来了!”
一位大哥嘹亮的声音一出来,边上一堆客人纷纷转头,将目光落到他的身上。
“这位就是餐厅的老板啊?看着真年轻呢!年纪轻轻就能在咱们村开起这家店,未免太厉害了吧!”
“可不是嘛,我还听说这家店是他帮他爸妈开起来的,真是个大孝子啊,我要是有这样的儿子就好了。这辈子就靠他享福了。”
“店的菜确实是好吃的,就算是镇上也尝不到这样的美味。林老板难道没想过把店开到华城镇上去吗?”
林觉听到众人的问话,他也干脆利落地说:“我已经在筹备在镇上开一家新的桃源里了。到时候开业,各位要是有机会,可以去现场捧捧场!”
“那是一定的啊!林老板放心吧,到时候我们几个老顾客肯定叫齐了一块过去!”
林觉跟几个老客人聊完天,他转身就进了餐厅的后厨。
后厨此时忙作一团,员工们都埋头干自己的活。
林鸿飞和王春花也在帮忙摘菜洗菜。
他们两个做老板的,在这给员工帮忙,林觉怕爸妈太累了,给他们倒了杯茶水,走过去说。
“爸,妈,你们可得注意休息,千万别累到自己!我开这家餐厅的本意是想给你们一个赚钱的渠道,让你们平时不至于太无聊,没想到你们现在反倒更忙了!这样忙会累坏身体的。”
他实在是有些看不过去了。
店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明明可以当个甩手掌柜,躺着数钱就行。
但他们偏不,还是每天一大早就来店里帮忙,根本闲不下来!
爸妈年纪大了,林觉不想让他们太操劳的。
林鸿飞看儿子着急,他笑着摇头说:“店里生意太忙了,我们两个在家闲着也是没事,来这给员工帮忙做些活,不要紧的!再说了,看到客人这么多,我们也高兴啊!”
王春花也在旁边附和道:“对啊,儿子。不找点事做我闲得发慌。我们两个帮忙,店里还能多省下雇两个员工的钱呢。”ωωω.χΙυΜЬ.Cǒm
“店里又不缺这点请工人的钱……”林觉都无语了。
有必要为了省这几百块钱,累到自己吗?
王春花看儿子为难,她洗干净了手,站起来说:“那行。我听儿子的,明天咱们再请两个人手帮忙,咱们两个老头子就不来这凑热闹了!咱们回家享福去,哈哈。”
林鸿飞看自家老婆都决定了,他也只好把活放下。
反正他们两个现在已经是不愁吃喝了。
每天什么都不做,躺着也能入账几千块。
不再是过去那个不干活,就没饭吃的时候了。
林觉看爸妈听劝,他趁机笑着说:“爸,妈,我买了好些食材,中午准备杀两只兔子来吃,你们过来跟我们一块吃吧!”
“那敢情好啊!妈都好久没吃过兔肉了。”王春花惊喜地说。
“兔子是我们自己养的,味道可比普通的兔子好多了。”林觉言语之间还有点炫耀的意味。
王春花听完笑得更开心了,她拉住林鸿飞胳膊,道:“老头子,你听见了吧!咱儿子都会养兔子了,他小时候可从来不愿意碰这些牲畜的。”
“不就是养兔子嘛,这有什么好稀奇的,你这老婆子真是,各种变着法子夸咱儿子,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三人说笑着很快回了家。
到家后,林觉拿起菜刀,抓了两只兔子就去屋后小溪边杀兔,这次他没有扒皮,而是选择把毛刮掉。
刮不干净的部分,用烧火棍稍微烫一下就好了。
兔皮留下,烤完之后能形成一个金黄酥脆的外壳,这层皮才是最好吃的呢!
拎着兔子回家,王春花已经在厨房帮忙处理猪大肠了。
猪大肠处理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要用盐和淀粉反复地清洗好几次。
如果不洗干净,不说味道上有股臭味,就是心理上都很难接受。
林觉把泡了半个小时的糯米放进电饭锅里煮熟,熟透后再加入炒熟的花生碎和猪血,将它们搅拌均匀,就可以塞入到猪大肠里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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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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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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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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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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