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在县城的饭店里做厨师学徒,从在后厨里打杂,一直到跟师傅学习,学了四五年才自己出来独当一面。
他也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厨师,做过的,吃过的卤菜,不说一万道,九千道肯定是有的!
林觉做出的这道卤鸡肉的香气,却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他想起,他曾经跟朋友一起去广州的一家大酒店,吃过一顿非常奢侈的大餐,当时就有一道卤鸡肉,他尝过一次后,真的是念念不忘。m.χIùmЬ.CǒM
现在,站在林觉家的厨房门口,闻着那大锅里散发出来的蒸腾的香气,他又一次回想起,记忆中那道极品卤肉的滋味。
朱广明一直在厨房门口一动不动,他也不进去,就在那呆呆傻站着。
不出声,也不动作,僵硬得跟一块石头似的。
姜瓷站在他后方不远处,很迷惑地看着他。
叫他,他不动,让他来客厅喝茶歇息,他也不来!
姜瓷完全搞不明白,朱广明这大晚上的,突然跑她家来做些什么?
一开始气势汹汹的,整个脸臭得好像别人欠了他一百万似的,但他一进来,往厨房门口一站,表情又变得很微妙。
真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应该是兴奋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状态。
林觉专心地烧火,根本不知道门口还站着个人。
过了会,两只鸡卤煮了一个小时,他把灶内的柴火撤出来,让锅里的鸡继续在卤水里浸泡一段时间!
这样才能让鸡肉充分的入味,达到近乎完美的效果。
他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一转头,突然见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厨房门口!
身子一动不动,跟具雕像似的,着实吓了他一跳!
直到他定睛一看,发现居然是隔壁的邻居,朱广明?
对方怎么突然跑到他家来了?
“朱大伯,你怎么有空到我家里来了?”林觉走过去说。
朱广明回过神,盯着林觉的脸,尴尬一笑。
他才想起,刚才他是在家,被儿子气得不行,一肚子的窝火,这才跑到林觉家,想跟他理论的。
结果吵架不成,他自己倒是被林觉做的这道卤鸡肉,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这卤鸡肉,只闻其香,不见其肉。
但单凭这味道,朱广明就已经自愧不如了!
他必须得承认,林觉这厨艺,的确比他要好得多!
或者说,对方的厨艺水平级别,已经跟他这种乡村厨师,完全没有可比性的!
这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朱广明叹了一声气,笑着跟林觉说:“小觉啊,以前怎么没听说,你还做过厨师?而且厨艺还那么好,真是深藏不露啊!”
林觉一听这话,也明白了朱大伯的意思。
原来对方是被他这卤鸡肉的香味,吸引过来的。
他转念一想也对,朱广明是一名老厨师了,做过厨师的人,对美食都会有一种“执着”,林觉完全理解这种心态。
“哈哈,确实做过几年。不过比起朱大伯的手艺,还是差得太远了!”林觉笑着,谦虚了几句。
朱广明听见这话,连忙拉住了林觉的手,说:“你可千万别说这种话,你的厨艺明明比我要好得多了!就这道卤鸡肉,我敢肯定,整个华城镇的卤肉店,都做不出你这个味道!”
朱广明情绪有些激动,他是真的欣赏林觉的厨艺。
年纪轻轻二十来岁,厨艺就能达到如此高的水平!
真的是逆天了!
朱大伯简直把林觉夸上了天。
林觉一看,对方也是个专业厨师,还是隔壁的邻居,彼此都是熟人了,就将他迎接进了客厅招待。
两人在长椅上对坐,聊起做菜的经验来,那也是滔滔不绝,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一开了话头,就聊得停不下来了!
十五分钟过后。
朱广明终于忍不住赞叹:“啧啧。你小子果真是个奇人!懂的东西,比我这个当了三十年厨师的人都多!果然是少年英才。”
朱广明连连称赞,内心震惊得不行。
他做了林觉的邻居几年,一直都以为,这小子是个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年轻人。
好端端的,把自己家折腾得穷困潦倒,过后又承担不起,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
整天喝酒赌博,好吃懒做,搞得人不人鬼不鬼!
可现在看来,林觉绝对不是一个“不切实际”的人。
恰好相反,他是一名非常聪明的“生意人”!
还是一名做菜手艺,相当扎实的专业厨师!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朱广明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判断。
林觉跟朱大伯聊着聊着,都忘了时间,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掂量着大锅里的卤鸡肉,差不多可以出炉了。
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半,他们连晚饭都没吃,再等下去,孩子们都要饿哭了。
“朱大伯你先坐着,我去把锅里的卤鸡肉取出来!”林觉起身去了厨房。
朱广明紧随其后:“小觉,我来给你帮忙!”
他特别的积极主动,不肯错过,这个能见到他期待已久的卤鸡肉,最终成品的大好机会!
林觉掀开了锅盖,卤水浓烈的香气瞬间喷涌而出!
整个厨房都是热气蒸腾。
朱广明在边上给他打下手,取了大盘子过来一看。
他发现大锅里的卤水,居然是深黑的紫红色!
这颜色像极了茄子的外皮,紫黑紫黑的,特别的怪异!
更加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卤好的鸡肉,居然也是紫色的!
整只鸡的表皮都是标准的葡萄紫,颜色实在是非常的古怪,倒也不是影响食欲,只是跟他过去见过的卤肉颜色,差别确实是太大了。
林觉将两只鸡取出,端到餐桌上放下。
这颜色怪异的卤鸡肉,很快引起了孩子们的围观。
姜瓷也好奇地站在边上,看林觉用干净的菜刀,将这鸡肉一片片分解下来。
两只鸡一顿饭肯定是吃不完的,林觉把其中一只大一点的鸡留着,用保鲜袋包好,放进冰箱冷冻!
准备明天回老家时,顺便带上,给老爸老妈尝尝鲜!
切开的卤鸡肉,里面也被染上了淡淡的紫色,就连鸡的骨架子,都裹上了一层紫黑。
从颜色上看,的确是让人不敢轻易动筷子品尝。
但单闻香气,却是令人食欲大开。
姜瓷手上拿着筷子,尝试着夹起一块,端详着说:“这颜色,真的挺特别的,倒是有点像乌鸡……就是不晓得味道怎样?”
她胆子小,还不太敢第一个品尝。
两个小奶娃也是站在桌边,目光炯炯地盯着肉肉,但也不敢下手去拿。
只有朱广明鼓起勇气夹起一块,先是观察了下颜色,随后放在鼻尖下闻了闻。
香味实在是让人口水直流,就算这卤肉“有毒”,有生之年能吃上一口这样的肉,人生也不算白活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直接将肉整块塞进嘴里咀嚼!
牙齿一咬开,各种香料的味道,就在口腔内爆炸开来!
肉嫩不柴,带着土鸡肉特有的清香,这浓烈的香料味又跟这鸡肉结合得恰到好处!
越嚼味道越香,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朱大伯严肃的表情渐渐舒缓,转而脸上带着充满愉悦的笑容,这竟然是一道,能带给人“幸福感”的食物!
他激动得,眼眶都有些湿润了。
回过神时,朱广明看着林觉长叹了一声,默默放下了筷子,说:“这道菜,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卤鸡肉。吃过你做的菜,我才发觉,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当了三十年厨师,却还完全不够格,称之为一名厨师……”
朱广明挺难过的。
吃完林觉的这道菜,他的自信心深深地被打击了!
原来他的儿子朱小宝,说的一点都没错。
林觉做的菜,真的比他做的,要好吃无数倍!
朱广明在林觉面前根本抬不起头,面对这样一位,年轻的天才厨师,他的那点骄傲,都被打击得碎成渣渣了。
他垂头丧气地从林觉家离开,路上却遇到,自己的老婆苏春梅。
苏大妈看他气势汹汹地离开,跑到林觉家里去,怕他一时冲动,跟对方打起来。
也就偷偷地想去林觉家看看情况,结果,却见到朱广明一脸颓丧地回到家,一副“怀疑人生”的表情。
苏春梅担忧地凑过去询问:“老头子,你没事吧?”
朱广明呆呆坐在长椅上说:“老婆,以后我不当厨师了。”
“你说什么?!”苏春梅吓坏了。
他怎么去了林觉家一趟回来,整个人都得失心疯了?
还说以后不当厨师了,那这个家怎么办啊?
他靠什么赚钱养家?
朱广明摆摆手,回屋躺下:“你别问了。我累了,先休息会……”
苏春梅看他关上了门,整个人都不知所措。
她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知道一定跟林觉有关。
苏大妈急匆匆地从家里出来,跑到林觉家门口敲门。
她一定要弄清楚,林觉到底对她丈夫做了什么?
怎么一来一去,还不到二十分钟时间,好端端的人,就变成这样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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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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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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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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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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