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我给若若已经买好了,下午我就开始做酱菜,冬衣我赶在冬天前做好给若若寄去,也不知道那边冬天冷不冷。”
“孩他妈,没事,慢慢来,若若下乡的地方我已经解决了,就在咱们邻镇铁树镇铁树村,只要三三个小时就能到的,到时候若若有时间还可以替我们去看看爸妈。”
“真的吗?老徐,那我可就放心了,咱们离得近一点,有什么事情也能顾得上。”许红英开心道。
“爸妈,你们放心吧,我肯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彤若也放心了,虽然说要让李小娟没有好下场,但是也没必要因为她浪费时间。
“爸妈,你们在家该吃吃,该喝喝,不过,隔壁那家人你们可得防着点,虽然说咱们不害人,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乖女儿,爸妈知道了,我女儿都知道关心我们了。”徐国强听到女儿关心的话语,牙花子乐的都呲出来了,合都合不上。
平时徐爸爸看着挺严肃的,很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就这两天才被气坏了。算算时间,徐国强和许红英今年已经都37岁了,在现代37岁还年轻呢,在现在,女儿都14岁了。
徐国强可能是因为读书,加上一毕业就来了镇上上班,所以比起农村的大哥并不显老,他大哥看上去都有四十多了,这就是种地天天风吹雨淋的,能不显老嘛。
徐国强虽然上学也下地干活,但是上班的时候,毕竟年纪不大,这十来年一直在上班,之前黝黑的皮肤早就恢复了,何况男人本来就不显老。
徐国强也是长得眉清目秀,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一张有棱有角的脸庞,皮肤虽然不白,但是配着那浓眉大眼,高挺的鼻子,饱满的嘴唇,也足够帅气了。
还真别说,徐国强还真的挺帅的,身高竟然都有一米八出头,遗传到的都是老徐家的好模样,看着徐国强,就知道爷爷奶奶年轻时候也不差。
而且徐国强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
后世女孩可喜欢这种了,吸溜.....
可能也是因为徐国强比较帅气清秀,所以为了威严,才一直板着一张脸。
许红英也不赖,虽然说因为生完徐若若后,身材有一点丰盈,但是确实凹凸有致。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盘起来,还有一张和徐若若类似的脸庞,虽然眼角多了一丝皱纹,但是并没有让徐妈妈看起来沧桑,反而更有女人的韵味,是岁月赋予的痕迹。
日子过得舒心,自然眉头舒展。这大概就是幸福的样子,一家三口同心协力过好自己,夫妻俩互相扶持。
徐红英看着徐国强乐呵呵的模样,觉得好笑。
其实她听到女儿的关心,也是心花怒放。
想着虽然女儿在邻村,但是毕竟也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从小到大也没干过什么活,本来打算给女儿五十块钱傍身,现在想想,还是多给五十块,万一有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也来不及找家里人。
画面一转,李小娟家也正在吃饭。
前面说过,李小娟的爸爸虽然吃的是公家饭,但是一个月二十来块,要养几个孩子,还得往老家寄钱,所以生活其实是非常拮据的。比起徐国强未分家前的日子更加拮据。
只看小桌子上放了两个菜,一个炒土豆丝,一个腌的白菜,还另外放着一个水煮蛋,还有就是一家七口的碗里,李建国碗里的粥比较厚,其他人的粥都是薄一点的,这个蛋也是偶尔会给李建国补补身子,李建国会给自己家小儿子一点,至于其他人,那是想都不要想。
除非哪一天做的炒鸡蛋或者蛋花汤,其他几个女儿才能分到一勺,即使是这样,里面的鸡蛋也是少的可怜。
所以说,李小娟嫉妒徐若若也是正常,在现在这个几乎所有家都有好几个孩子的年代,徐若若家是少有的独生女,吃穿不愁,还不用干活,得让多少人妒忌。
但是人有小心思很正常,但是不能因为自己的妒忌去害人,这是心肠坏透了。
李小娟已经不能用恶毒来形容了,简直是令人发指,一家三口竟然因为一个小女孩的坏心思家破人亡,尸骨无存,这谁能想得到一个小女孩能有这么歹毒的心肠。
李小娟家可没有什么合家欢乐,之前吃饭都是各吃各的,谁都抓紧时间想多夹一口菜,就能多吃一点。
何况现在因为李小娟做的事,整个巷子都传遍了,她爸妈在巷子里都抬不起头了,人人都防备着他们,再不复从前互相的寒暄,饭桌上更是噤若寒蝉。
李建国拉下一张脸,“你还有脸吃饭,家里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李小娟两辈子为人,脸皮早就厚的跟城墙一样了,说两句又不能掉肉,但是不吃饭会饿肚子。自顾自地夹菜夹得更起劲了。
“建国,都过去了,就别说了,小娟明天也要下乡了,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还能不能见到。”李建国也知道,所以说了两句也不再多说。
李小娟边吃边想,等会去找徐若若,她那么好骗,我装装可怜她肯定会相信我,这样一起去乡下,她的东西吃的我都能蹭到,再怎么样,后面还有三年的苦日子要过,现在就彻底撕破脸皮划不来。
般若听到李小娟的想法,顿感无语子,她还以为我是前世那个好骗的小可怜呢,等下午名单出来,看她能不能笑得出来,想占便宜那是不可能的。
等会她要是真敢来找我,就可别怪我捶她。般若坏坏这么一想,竟然还有点期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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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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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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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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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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