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如婳这会已经跟着司徒稷往山里而去了。

  但她坐在马车上有些消沉。

  司徒稷道:“那寡妇往后的生活不会有太大问题,你不用太操心。”

  殷如婳靠在他怀里,“我知道,我看她的手就知道她是个勤劳的女人了。”

  “你还送了那些新婚礼。”司徒稷温声道。

  她是很聪明的,没有送好布段,两匹布都只是他们用得上的寻常布匹,猪是送了一头成猪,可以卖掉换点钱解过冬的燃眉之急,但牛则是让特地选了一头半大牛犊。

  这一份新婚礼算下来不值多少钱,但却是一个不小的帮助。

  不过这日子还要靠他们自己过,他们那样的身份拥有过多的东西只会招来更多的眼红与是非,所以点到为止即可。

  她做的都很有分寸。

  殷如婳看了看他,“殿下不用安慰我,我没什么事,我就是想着……想着为什么不鼓励寡妇改嫁?”

  司徒稷看着她道:“你觉得寡妇改嫁是对的?”

  殷如婳抿抿嘴,想说又不敢说。

  “你说,孤恕你无罪。”

  殷如婳一听这话,也就决定放肆一次,“改嫁当然是对的。不让改嫁才是错的,还是大错特错!”说完抿嘴看着他。

  司徒稷眉眼不动。

  “以前我去庄园上的时候,就听庄园上的农家老婆婆说过一句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她跟我说女人为什么要嫁人生子?这为的还不是想找个依靠,想找个汉子能为自己撑起一片天来?男人就是家里的顶梁柱,这顶梁柱都塌了,难道女人就不能去另寻生路吗?”

  司徒稷没说话,就只是安静听着她说。

  看他不生气,殷如婳才继续往下说,“寡妇改嫁,往小了说是为了自己能有一条活路。但要是往大了说,其实也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与繁衍。”

  司徒稷扬眉,“说下去。”

  殷如婳既然决定甩掉只会魅惑那一套的妖娆形象,这会也面不改色,“殿下你想,寡妇改嫁是不是会生孩子?生的女儿,等女儿长大了还继续嫁人生子繁衍生息。若是生的儿子,等儿子长大了,有能耐的能前去前线当兵保家卫国,没能耐的能留在家乡开垦荒地多多耕种,都是壮劳动力。”

  “前方战线什么情况我也不懂,但我也听说过偶尔会发生摩擦,这就有多少士兵会壮烈牺牲?我们要损失多少人口?”

  “人口都是哪来的?还不是女人生出来的,女人要是成了寡妇不能改嫁,这不是国家的损失么?”

  “一个寡妇往少了说可以再生一两个孩子,往多了说再生三五个的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养得活她们很能生的。”

  “一个寡妇如此,试想一下要是十个寡妇改嫁,一百个改嫁,一千个两千个呢?这又能多生出多少人口来了?”

  “像这个年轻寡妇一样,她要是守着儿子女儿过,固然是守住了名节名声,但是日子会过得多艰难?儿子女儿要是吃不饱穿不暖,能不能长大都是两回事,最后没准还会落得一个克夫克子的名头。”

  “可改嫁给小叔子,小叔子不仅会养活侄子侄女,她的日子也会轻松。日后她肯定还会给她小叔子生孩子,会过得十分圆满幸福。一个是母子三人前途未卜如同风中烛火,随时会被熄灭。一个则是重组家庭,幸福生活。”

  她看向他,“殿下,你说这两种结局哪个结局好?”

  “于公于私,都是后者好。”司徒稷忍不住揉了揉她的手,他不知,她还有这等眼界与格局。

  鼓励寡妇改嫁,的确利国利民。

  殷如婳又有些嫌弃,“不让寡妇改嫁就是那些标榜自己是女子典范的世家女制定出来的规矩,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要守节大可以去守着,也没人拦着不是吗?可她们根本不想想底下的女子活得有多不容易。”

  “怎知晓这般多?”司徒稷其实是意外的,他看着她娇滴滴的,明显是个十指不沾泥的。

  可说起这些来却真有一番学问。

  “听我们庄园上阿婆说的,农家里头嫁闺女,能给闺女多做一身衣服带过去婆家,那就算是难得的体面了。多是两手空空就嫁过去了。哪里能像我们这些世家女能有那么多嫁妆?像我嫁给殿下,我爹疼我,我姨娘就我一个女儿,加上我祖母外祖母她们,林林总总给我凑了近一万银子的嫁妆,当然我这嫁妆也是因为嫁给殿下家里不想太埋汰,所以才给多了,但若是名门小姐出嫁,也有二三千两嫁妆,跟农家女出嫁同样是天上地下的差别。”

  “有娘家撑腰又有嫁妆,即便是不改嫁也没什么问题,总是饿不着肚子挨不了冻。但身在农家里的她们真的做不到。世家女为什么就要用自己的规矩,去束缚她们呢?”

  殷如婳说起来头头是道。

  她特别感激她姨娘的远见。

  以前姨娘就带她去庄园上游玩,每次都会让她去多看看外边的世界。

  而殷如婳本身性格问题,她也很喜欢听农家阿婆说人生故事的,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

  对于这些事情,真的是知道不少。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能理解外边的生活有多不容易。

  更知道,范家没落后姨娘还能为她在侯府撑起一片天,走得有多艰难。

  她并不是什么都不懂,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所以她很清楚也很明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琇書蛧

  一开始,她就是冲着泼天富贵来给司徒稷冲喜的。

  也是打定主意走肾不走心,结果就硬生生被他攻克了,导致现在真的是爱他爱得不行。

  不过爱是爱,可该树立的形象也要树立。

  一贯以来她都以娇弱妩媚妖娆在他面前骗吃骗喝,可他都想要她当太子妃了,想要她当他的正妻了。

  那她当然要树立自己的形象,让他看到她其他一些方面,而不是只会一味的邀宠。

  以前待字闺中的时候,她姨娘甚至还让她注意学习仪态。

  告诉她那就是正经世家嫡女的行事风格。

  她姨娘一直都是让她刚柔并济的,可柔媚也可以撑得起家,具体就看她将来是什么身份。

  为妾,那就没办法了。但若为妻,那也不会撑不起家。

  不过若是能当个堂堂正正的正妻,谁愿意去搞搔首弄姿那一套?

  哪个女人不想体面当个拿得出手的正头夫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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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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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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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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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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