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前来开封,虽然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好歹捕捉到了一些关键消息,而且经过这么一折腾,未来的纪念时间内,周王应该都不会再有什么声音了。
想起五叔被下人七手八脚抬出去的样子,朱高炽就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身为皇室后代,很多事情,都不是自己所能够决定下来的。
他们能做的,只有顺着命运的轮盘,朝好的方面去考虑,朱橚不娶正妻,肯定是有着他的想法,而这一场行程是皇爷爷策划的,尽快回到京城,或许就能够知道。
念及至此,朱高炽的心中就升起一股冲动来,而且,既然事情都已经办完了,不如早点回去,待在如此豪华的府邸之中,却一直都给人一种十分压抑的感觉。
身为大明皇储,朱家的话事人,他有预感,这样的事情,以后还要处理很多,但朱高炽却并未觉得身份是一种负担,因为老爷子正在将肩膀之上的责任一点一点的交给他。
地位的转变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发生的,在皇族背景之下,亲情是会被冲淡的,身份才是维系关系的那层纽带。
在开封休息了几天,将周王豪华的府邸给游览了一个遍,然后又要了几个擅于修筑行宫的工匠,朱高炽这才满足的回到港口离开。
多日奔波,也是让他感到十分疲惫。
……
一眨眼,就入了秋,但身处南方的京城气候依旧待着几分炎热,阔别了将近半年的街道依旧是保持着原状,路上行人脸上洋溢着笑容,驿卒穿梭在其中。
城门处,一阵烟尘在远处升起,骑兵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似乎是有军队归朝。
朱高炽一行人原本顺着河流南下,但到了秋季,许多江河水位枯竭,吃水太深的战船只能从海上绕行,就要多花费半个月的时间。
面对如此境况,他只好选择走陆路,待着一千轻骑兵,从最近的港口出发,轻装简行,只用了不到五天,就感到了京城。
守城的士兵看到远处骑兵的踪迹,连忙登上了城墙的高处观望,只见一面金黄的旗帜在空中飘扬,震颤的马蹄不断家中,大明虎贲的气质尽显。
“金色的旗帜,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是从那来的!”
这名士兵很明显是刚上任不久,连大明龙旗都没有认出来,见军队不断逼近,他的心情也是紧张了起来,未确认身份的人,断然不能进入京城。
“关城……”
关城门三个字还没有完全出口,一道金色铠甲的身影就已经带着骑兵冲到了城门面前。
隔的近了,这个小兵也终于是通过将士们身上的铠甲辨认出了他们的身份。
“皇孙殿下?”
金铠只有皇帝及其后代能够穿,稍加思考,他脸上的怀疑就瞬间转变成了惊恐。
“皇孙殿下班师回朝了,城门大开,放皇孙殿下进城!”
转身的呼唤,立刻点燃了城头士兵门的激情,他们忙完手上的活,就趴在城墙的边缘观望。
数千人的队伍整齐前行,银色的铠甲威势十足。
“恭贺皇孙殿下,胜利回朝!”
随着最后一名骑兵入城,守城士兵们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情绪,举起手中的武器,高盛呼喊了起来。Χiυmъ.cοΜ
朱高炽则是微微一笑,让身后的李景隆指挥着骑兵的行动,缓缓回到校场,而自己则是掉转马头朝着京城而去。
“到底是咱们的皇孙殿下,只用了半年不到的时间,就将高丽给灭国了!”
城头的将士们看着那道逐渐远去的身影,不由得凑到一起议论。
从今天开始,他们的心中多了一面属于皇孙殿下的金黄旗帜。
马上的朱高炽,此时心情却是有些复杂,战胜高丽的消息早就在半个月之前就传回到了京城之中,自从他上岸赶路以来,没经过一个城镇,都会受到百姓们过于热情的欢迎。
面对这些阵仗,他着实有些接受不了,所以这才一路疾驰,趁着老爷子还没有发现,就赶回了京城。
若是换做其他人,对于这种张灯结彩的欢迎,定然很是喜欢,但朱高炽不一样,繁文缛节只会让他觉得厌恶。
这一路上,他都举着自己的皇旗,一般人根本就认不出来,由此也节省了不少的时间,只不过,自己的行踪似乎并没有逃脱锦衣卫的耳目。
刚赶到到皇宫门口,一群锦衣卫千户就等在了那里,脸上带着恭敬的表情迎接。
“臣,恭迎皇孙殿下归京,天佑大明!”
震天的呐喊声在宫门前面回荡,气势非凡。
“好了,好了,孤还得回去和皇爷爷报喜呢!”
朱高炽挥挥手,随后从怀中掏出一包鼓鼓囊囊的珠宝来,轻夹马腹,缓缓上前,将其直接扔了除去。
“这是孤从高丽带回来的宝石,就赏给你们了!”
这是大明的传统,凯旋归来的将军,定要给将士们一些形式之上的赏赐。
千户们打开袋子,红绿红绿的石头倒影在他们的眼中。
“这可是上等的宝石,抵得上几年的军饷了!”
“多谢殿下赏赐!”
在一阵道谢声中,朱高炽下马穿过了宫门。
而紧接着,皇孙殿下胜利归朝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般飞了出去,一刻钟之后,整个京城就跟着沸腾了起来。
“你们听说了吗,殿下在高丽大杀四方,扬我大明国威,水师也贡献高丽边镇……”
“似乎自此以后,高丽就成了大明的一部分了……”
“没见识,大明的实力你还不清楚吗,此次战斗都没有损失什么人手,我听说,只是依靠火器就轻易取得了胜利!”
百姓们纷纷自发的出门,前往校场,去慰问那些历经了长途跋涉的骑兵。
大明战胜高丽,也是大明百姓们的腰杆子变得更加的坚硬了起来。
回到了皇宫之后,朱高炽便马不停蹄的朝着自己行宫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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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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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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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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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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