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个头大概一米六出头,勉强够的上夹层,但她力气小,拉杆箱塞在夹层里边,踮着脚也拖不出来。
过道上,来往人很多,列车员一遍遍的在催旅客到站下车。
高小兰有点急,正满头大汗间,沈飞单手拽着她的白色拖杆箱,拎了出来。
“谢...”高小兰谢字还没说出口,沈飞已经头也没回的向列车出口走去。
“这个人真有个性...”高小兰美眸惊诧地向沈飞投去一瞥,赶忙拖着拉杆箱,也跟了上去。
很快,伴随着车厢门打开,高小兰走下月台,她拖着拉杆箱走了一阵,发现沈飞也在向3号出口走。
高小兰顺着人流往出口方向走,边走,边打电话,“哥...刚到站...出来了,嗯嗯,马上出站...”
在高小兰打电话时,沈飞双手插兜走着。
沈飞倒是没注意高小兰,他注意的是三角眼刀哥。
刚才出车厢时,这个刀哥还故意碰了沈飞一下,挑衅似的瞪了沈飞一眼。琇書蛧
刀哥这么张扬,沈飞想不注意都难。
他注意到,这个刀哥身边人不少,除了在车厢里见过的那个长毛青年外,还有三个人跟他们熟。
看他们聚在一块,一边走,一边偷偷摸摸瞧自己的眼神,沈飞意识到,这伙人可能还要整事儿。
沈飞皱了皱眉,摸出手机,给何红兵打了个电话。
...
与此同时,火车站出站口,一台奔驰商务车旁,四个身高一米八的青年站成一排,表情严肃地望着出站口。
他们都是高启强叫过来接高小兰的。
...
也在同一时间,火车站出口处,一个个染着黄毛白毛绿毛,或者穿着破洞牛仔裤,大冷天穿着背心,或是叼着烟的青年们正在聚集。
这伙人年纪普遍不大,年岁小的才十五六岁,年岁大的得有二十四五岁。
但他们人多,不下五六十个,且越来越多。
这帮社会小年轻中,被人群簇拥着的人年纪大约二十四五岁,小平头,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光着膀子,手臂上纹着一条青龙,模样凶狠。
这帮人都是刀哥老板叫来的人,而手臂纹青龙的男人名叫方忠信,是刀哥背后大老板的亲弟弟。
刀哥老板也是道上混的,刀哥老板姓方,方老板下面有扒手十多个,但方老板的主业不是干扒火,而是卖血!
这个年代,已经取消了有偿献血。
但血库总是不够用,市场始终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
有需求,就有市场,一帮通过特殊渠道弄血源的人就这么组织起来,方老板就是其中之一,而做的盘子挺大。
方老板这种人,一方面跟当地多个医院和卫健委有关系,掌握“出货渠道”,另一方面,组织马仔寻找需要血源的客户。
在方老板手下,养着十多个血头。
所谓血头,就是组织卖血人群的头目。
血头下边,通常养着四五个甚至十几二十个的血奴。
血奴——也就是血源的供给个体,这帮人处在血液买卖链条的最低端,通常是好吃懒做的年轻人或者中年人,要么就是有慢性病的,吸毒人员,还有的身体本身有病,甚至有艾滋...
总之,就是对生活失去希望的人。
方老板,处在买卖链条的顶端,他这类人有一个业内的称谓——血霸!
从血奴,到血头,到血霸!
除了扒活,卖血外,方老板还放贷...当然,碰到钱多没啥势力的凯子,他也不会放过。
...
距离奔驰商务大约不到十米处,一台尼桑面包车内。
身穿西装的阿辉一边抽着烟,把面包车窗户开了一条小缝隙,他坐在副驾驶里,眯眼望着出站口的一大帮社会青年。
尼桑面包车内,四个身穿统一牛仔裤白衬衫,戴着只露出口鼻眼的匪帽坐着,一声不吭。
“踏马的,都三点多了,火车站还不太平?”阿辉抬手看了眼手腕的金表,嘀咕说道。
嘀咕一会,阿辉再次掏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昆崽,消息靠谱吗?高小兰确定今晚回黔阳?”
电话里,传来一个年轻人的声音,“放心吧辉哥,绝对错不了,高小兰是跟她闺蜜一块去的江南,我找人再三跟她闺蜜求证过,绝对错不了。”
“踏马的,如果错了,我把你脑袋拧下来当球踢!”阿辉恶狠狠地骂了句,挂断电话。
“唰!”
阿辉扭头,看了眼面包车内的四个青年,冷冷说道,“到黔阳的火车就k9876次,不出意外,这会儿火车已经进站了,准备干活!”
“明白,辉哥!”
一个戴匪帽的青年点头应了句,撸动手里的仿64。
...
也几乎是同一时间,离火车站大约十几里远的某市内马路上。
一台公爵王正在飞驰。
车内,何红兵脸色阴沉,不停地催促开车的马涛,“马涛,你踏马快点行不行?凌晨三点多,红绿灯都没有,你只管飞,车牌号已经挡住了,你怕个机八!”
马涛有些无语地看着油表,“哥,已经一百码了,再快真飞了。”
“再快点!”何红兵瞪了他一眼,“这路这么直,跟高速没两样,开到一百四没问题!”
坐副驾的徐俊说道,“哥,咱也不用太急,火车站离这顶多十几里路,十分钟就能到。”
“小飞给我打电话已经在出站口了,搞不好现在已经被人干了!”何红兵冷冷说道,“先别说小飞跟天和的关系,他要真出事,就豪哥那,咱就没法交代!”
徐俊思索一会,说道,“估计就是一帮上不了台面的小混混,这黔阳虽然不是咱们的地盘,可小飞这名望身份摆在这,认识的,谁敢动他?”
“就怕小混混啊...”何红兵叹了口气,揉了揉太阳穴,一脸疲惫地说道,“有档次有名望的,人情世故能解决,可这种小混混,谁也不认识,谁的账也不买,他管你多大的哥?小飞这脾气,我是真担心他吃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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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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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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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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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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