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水平呀,几百年不见,功夫见长。”

  此时的夏还寒,话语中早就没有了先前的调侃,反而更多的是不屑一顾。

  “连梅影和梅箭都能躲过了,看来你是想见识我的第三剑。”

  此方话音刚落,雪剑寒梅忽然消失了,替代他的,是一只通体白到透明的毛笔。

  那毛笔笔杆白玉雕琢,晶莹剔透,不似人间之物。

  夏还寒手中执笔,以云为墨,以天为布,笔墨挥毫,于六合之间,聚万物灵气。

  或含毫而邀然,唯毫素之所拟,此间云笔一出,只肖寥寥数笔,一只纯白的鸿雁,若凤凰遨游九天,栩栩如生而显。

  白色鸿雁,围绕着黑影振翅而飞,速度之快,可躲风驰电掣。

  可这黑影不愧是夏还寒的宿敌,遇此不慌,反而见招拆招。

  只见他幻化成人形,盘腿而坐,周遭萦绕黑气,颇有以静制动的想法。

  白色鸿雁无处可攻击,竟渐渐落于下风。

  夏还寒眼中闪过一丝凌冽,随即笔锋一转,一只水墨鸿雁,跃然乾坤之上。

  两只鸿雁一南一北立于黑影前后,猝不及防地一声鸣叫,以黑气围作的护盾,骤然破碎!

  黑影口中,竟吐出了丝丝鲜血……

  “原来真的是人。”夏还寒收起了手中云笔,云笔一收,便又变回了红梅。

  “我知你不会说出幕后主使,不过,我仍是要走个流程,不如……”

  “是天恩。”

  “……”黑影答的如此痛快,夏还寒瞬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往下问了。

  “你是怎么,打败我的?”黑影有些好奇,他的这份好奇,缘于六百年,夏还寒居然琢磨出了足以抗衡天恩之力的“雁北乡”最后一式。

  “这得多亏了你,让我明白了,是非黑白,可以相生相克,也能相辅相成。”夏还寒道,“我回答了你,你也得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身上,有天恩的几成功力?”

  黑影答道:“两成。”

  才两成,便有如此威力,夏还寒心道以自己如今的实力,对付天恩,怕还是天方夜谭。

  黑影问道:“你的这支笔,是什么做的?”

  夏还寒答道:“乃万物所化。”复又问道:“人间六百年的天寒地冻,可是天恩的手笔?”

  黑影答道:“非也。”

  一句非也,让夏还寒稍微松了口气,若是天恩带头破坏世界法则,那想要拨乱反正,不知会经历几百年的生灵涂炭。

  “按照规定,我不得不把你交给历师。历师与天恩,虽面上和和美美,你好我好,暗地里向来不对付,你便自求多福吧。”

  黑影点了点头,他告诉夏还寒实情,也是天恩授意,而他存在的意义,不过是随时找这位小寒大人的麻烦,而且是置之死地的那种麻烦。xiumb.com

  如今被擒,他所存在的意义,便荡然无存。

  黑影一走,夏还寒便准备去找鸿雁。可谁知一步都未踏出,身后万年屹立不倒的雪山,竟轰然崩塌了!

  雪山崩塌,一看就是天恩的杰作。

  夏还寒几乎来不及反应,一把拉起早已昏厥的牧童,刚准备逃脱雪山崩塌范围,一转身,就瞧见了那一百只慌忙逃窜的绵羊……

  “哎,好歹也是羊命,你们也算是被我波及。”夏还寒终究是认命地开始了救羊大战……

  好在,有鸿雁在外接应,他这一世英名,还不至于毁在此处。

  “等结束了,我一定抓一只烤全羊!”他口中这样说着,心中早已想出了一百种吃羊之法。

  ……

  “小寒大人,多少收敛些。”

  大快朵颐的夏还寒,让一旁与世无争的鸿雁都颇觉丢人,他那无声的吐槽终究只是化作一声雁鸣。

  可惜这次,夏还寒没听明白。

  “好了别叫了,我知道你吃不了,等会儿我给你捉几只虫子来烤烤。”

  “……”鸿雁巴不得赶紧把这倒霉大人,踹回洛阳。

  草原的辽阔,养出了牧民的豪放,豪放的牧民,又创造了特色鲜明的吃食。

  比如:烤全羊。

  这直接动手的吃法,鲜少会出现在江南。

  鸿雁想他们这位小寒大人,竟是饿到了如此地步?全然不顾及使者的形象?也不顾及自己是否爱吃?

  “大人您以前不是从不爱吃羊肉的吗?”鸿雁鸣叫似的询问,终于被夏还寒听了去。

  他从牙缝中抽了空回了句:她爱吃。

  她爱吃,三个字自夏还寒口中说出时,如这雪山孤云般轻飘飘然,似风吹,便会散于九霄。

  可偏偏,听在鸿雁耳里,却沉痛的像是压了千斤锤,压的他胸闷难耐,喘不过气来。

  “大人,你……”他一声鸣啼,终究是压在了喉咙里,没有了下文。

  眼前这位白发白衣的少年,身死时,也不过十岁,是天恩,以道德为枷锁,强迫他接手了夏还寒。

  仔细算起来,他都要比他,多活了几年。

  他们的小寒大人啊,一直都被视为天恩和历师的接班人,可那两位,能教出来什么样的好人?

  若非有立春大人,将他从地狱的边缘拽回,教他如何成为一个人,现在的小寒,早已是冷血无情的历师了。

  鸿雁还记得,立春大人,最爱的,就是烤全羊。

  草原习俗,天灾后大难不死,总是要举行仪式,载歌载舞,感恩劫后余生。

  为了贪一只烤全羊,夏还寒不顾鸿雁的劝阻,在部落首领的劝说下,换上了草原儿郎的服饰,只是那一头银发,与这衣服,多少有些格格不入的乍眼。

  好在夏还寒有自知之明,寻了个僻静处,与鸿雁一人一鸟,逍遥自在。

  “那孩子,好像和你很熟嘛。”

  醉意袭来,夏还寒眼中已是有些混沌。

  “他母亲走得早,便将他托付于我。”鸿雁无声回道。

  “终究是自古红颜多薄命,先前见他独自一人牧羊,身形单薄,连御寒的衣物也是缝缝补补,还以为他母亲一族,嫁得是草原普通人家,却不曾想,是首领的儿子,而且是最小的儿子。”

  “草原部落,向来崇尚武力,他自出生起就体寒多病,习不了武。”

  “所以即使他母亲生前得宠,死后便再也护不住他,久而久之,连自己的父亲,也对他置若罔闻。”

  鸿雁点了点头。

  “哎,倒是与清明,挺像……”

  “恩公恩公!小雁儿!”

  他们特意选了僻静处伤春悲秋,却不曾想还是被那毛头小子找着了。

  只见他小小的肩膀上,扛着一袋东西,也瞧不出里面藏在什么。

  那小孩果真是身体不好,走了这些路,便已是气喘吁吁。

  当他顶着满头大汗,冲着夏还寒咧嘴笑时,夏还寒心里忽然一阵心疼。

  “你跑这里做什么,你的病还没好,外面天寒地冻的,还乱跑。”

  “我怕恩公你们先走了,我还没来得及报恩呢!”小孩儿笑着道,“还好您和小雁儿还在!”

  夏还寒帮他把肩上足有他一人高的袋子取下,方道:“放心,我有礼物给你,不会那么快走的。”

  “礼物?”小孩儿高兴坏了,抹着眼泪,笑着道,“自从娘亲走后,除了小雁儿,就没人送过我礼物了,谢谢恩公!”

  夏还寒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用哄大寒般温柔慈爱的语气,说道:“以后不会有人欺负你了。谢谢你的烤全羊……”

  ……

  雪山深处,月光皎洁,照的黑夜胜似白昼。

  夜深人静时,稍微一点声响,便会惊扰了山鸟。

  虽说这山鸟,只有一只鸿雁。

  “你大惊小怪的做什么,别吵着我的月泉。”

  鸿雁:“……”

  “不就是不小心炸了个山头吗,此处山林丛深,荒无人烟,不会扰民。”

  鸿雁:“……”

  “再说了,这月泉敏锐的很,你大呼小叫的,会把它吓跑的。”

  “……”鸿雁心道,你才是吓跑它的始作俑者吧?看看谁管炸了个山头,叫不小心?叫不就是?

  “小寒大人,差不多得了,该走了。”鸿雁鸣叫道。

  “容我再装一瓶。”

  他已经装了整整十余瓶了,这月泉的水,都快被他薅干了,鸿雁真是拿他没有办法。

  “大人你,给了那孩子什么?”

  离别前,夏还寒给了那牧童一条项链,那项链上挂着一块日冕,是白玉做的,甚是好看。

  当然,他们小寒大人是不可能单纯送一条项链的,这其中,绝对有深意。

  “他不是不善武吗,底子不好,若我强行拔苗助长,只会适得其反,所以,要想他在草原受到重视,只能另辟蹊径,刚好我也需要这么一个人,来替我缓解草原的天寒地冻。”

  鸿雁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对游牧民族而言,他们除了崇尚武力,最在意的就是‘天意’。中原尚有得民心者得天下之说,对于得民心,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让他们过上富足生活,在农耕时期,天象便显得尤为重要,在草原,亦是如此。”

  “哦!所以说,大人是让那孩子带着草原人种田!将草原变成江南水乡?”

  “……”夏还寒真没想到,这只雁,已经到了逆天改命的高度。

  “你这想法倒是不错,或许几千年后,会成为现实,但是眼下,我只是让那孩子,成为草原最负盛名的占卜师。”

  “占卜师?”鸿雁半知半解。

  夏还寒道:“武者千万,而占卜难求,那日冕,可测四季变化,气候冷暖,可观草原天象,风霜雨雪。若我替他们解决一次的极端天气,也就只有一次而已,所以我在那孩子脑子里灌输了各种游牧农耕知识,并嘱咐他用当地语言编撰成册,口耳相传,只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便能合众人之力,缓解极端气候。”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鸿雁拍“翅”叫绝道,“大人您真是高瞻远瞩!”

  “好啦,别拍马屁了,接下来我要去个地方,明日便不是你值守了,你先回去休息吧。”夏还寒终于在月泉干涸前,准备打道回府了。

  鸿雁还在感叹他家大人的厉害,一晃神,就被夏还寒拽出了雪山。

  待他习惯性地往后瞧了一眼,一不小心就瞧见了瞠目结舌的一幕:

  那山头,居然自己愈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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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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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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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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