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秦亮吕巽>第三十章 愿为君奏
  好在王凌对曹爽府出来的人、应该没有成见,王凌还是愿意听听秦亮的看法。

  听说司马懿与王凌的私交不错,司马懿与河东(山西)并州的士族似乎都相处得很好,但王凌应该不是司马懿的人。作为河东士族早期领袖人物王允的侄儿,王凌的人脉之广,大魏朝廷中难有人望其项背,他在内心里看不看得起司马懿还两说。

  镇西将军、雍州刺史郭淮是王凌的妹夫,郭淮的女婿又是阳里亭侯贾充;镇南将军、徐州刺史王昶是王凌的发小,从小兄事王凌,满朝皆知。还有禁军的老大,领军将军蒋济,也是王凌处了很长时间的好兄弟。

  王凌可以说满天下都是朋友,朝中执掌朝廷大权的司马懿和曹爽,唯能笑脸拉拢。只不过秦亮隐约记得,王凌的下场似乎很惨?历史再次证明,两头下注做墙头草、也不是百分之百安全,哪怕是像王凌这种根基甚厚的大人物。

  不过秦亮通过收集到的官场常识性信息、暗里分析,王凌虽两头交好,但相比司马懿,他可能内心更倾向于曹爽一点。

  秦亮有自己的理由。

  譬如王凌的外甥令狐愚,刚刚做了曹爽府的长史。还有王凌在青州做官时的别驾从事,王基,完全就是王凌的心腹亲信,去年司马懿征召王基,王基没去,最近听说要去曹爽府做从事中郎了。

  另外,曹爽主动拉拢过很多人,譬如想请卫臻做尚书令,还为自己的弟弟向卫臻家提亲,都遭到了坚决的拒绝;而曹爽拉拢王凌、要给加封征东将军时,王凌则欣然接受了好意……

  于是王凌尽管不太重视秦亮的说法,却仍挺有耐心地听完了他的话。

  秦亮也很知趣,尽量把话说得很简短。诸如守江必有淮、必有荆的常识,他并没有赘述,反而从细节上分析孙吴要进攻魏国的动机。

  不过之前已经对孙礼说过的一些言论、秦亮仍在王凌面前重复了一遍。大魏新君年幼、有机可乘之类的话。

  一番话下来,秦亮回顾左右,大胆地强调了更具体的假设,“仆以为,孙吴攻击的时间,极可能是今年秋季。若我军能预先料定先机、早作准备,以有备击无备,此役必能对孙吴军形成单方面碾压的优势。”

  王凌问道:“秦参军有没有确切的凭据?”

  秦亮道:“合肥新城。新城搬离了施水之畔,今日新城所在之处,既不靠水、又易守难攻,明摆着是我军预设战场,请君入瓮。新城又小又坚,吴军强攻耗费兵力,却无太大好处。所以吴军最好是直接图谋寿春,得到寿春,全淮南的局势便会变|天,吴军的战略好处极大。”

  他稍作停顿,接着说,“每年秋季,淮南便会连续降暴雨,河水骤涨。那时候连接施水、肥水的运河则能通航,吴军可利用这个时间窗口,以舟师运兵|运粮,直接进逼寿春。仆故推测秋季有兵事。”

  秦亮说了一通话,王凌仍未表态。这也不能全怪王凌,都是推测的东西,哪能完全靠谱?

  连秦亮自己也只是赌一把而已,反正赌错了也没多严重的代价。大不了那些名士会品评说,秦仲明不善谋。不善谋就不善谋,又不会掉块肉。涉及战争的人就不可能不赌,万一赌对了呢?

  王凌偏了一下头,跪坐在旁边的王广小声道:“待到秋季之前,准备一下并无坏处。”

  这时王凌想了想,终于开口道:“秦参军言之有理,彼时老夫把屯卫召集起来,有事则备战,无事则训练。”

  秦亮赞道:“明公英明!”

  有了结果,大伙儿便不再说吴军进攻的话题,毕竟即便秦亮说得对、那也是半年后的事了。王凌开始与孙礼说些洛阳的话题,接着还谈起了逸闻趣事。

  人们相谈甚欢。孙礼作为扬州刺史,到了寿春却要仰人鼻息,却好像没有什么不满,依旧和王凌谈笑风生。于是秦亮觉得,孙礼这个人有时候说话很直,但不是个难相处的人。

  很快到了午宴之时,便是酒肉相待。

  然而相比后世动不动就满桌子几十个菜的场面,此时的宴席也就那样。分席的,一个人三四个菜而已,无非就是烤、炖的肉,扬州这边河流多,还有个生鱼蘸料的菜,以及菜和鱼煮的羹。

  席间王凌客气地说:“扬州多事之地,未能有歌舞助兴,还请德达等见谅,喝得不热闹,无趣了点。”

  孙礼举杯道:“哪里哪里,承蒙都督美酒鱼肉招待,非常丰盛。”

  秦亮没有掺和他们的商业互吹,开席之后他一直没怎么说话。除了想真正做事的时候、就像刚才提建议,秦亮平时还是比较低调的。

  不料这时留着髯的大胡子王广道:“仆闻仲明善诗赋。此情此景,楼阁之上,风光正好,高朋满座。仲明何不赏脸、兴手赋诗,吟唱一首?”

  秦亮留意观察了一下王广,觉得王广纯粹是给面子、并无丝毫恶意。而且刚才王广还帮了忙、劝他爹呢,好像对秦亮的印象挺好。

  别人给脸,秦亮也愿意给面子。但他完全没有准备,冷不丁让作诗,抄……不对,作哪首好?他确实会作诗、打油诗,但要作一首好诗谈何容易?

  将进酒?好像和今天的情形不太搭。秦亮刚才喝了不少酒,一时间脑子有点晕,愣是没想到“作”哪首。

  别人见他没说话,以为他在酝酿文采,好几个人都投来了目光。特别是王广,一脸期待的样子。实在让人不忍推诿他的好意。

  秦亮忽然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想起了在洛阳时自己改过曲谱的《长相思》。关于这首乐府诗的唐朝曲谱,秦亮当然不知道。但他用古乐府的曲配上洛阳民歌的调稍微改了一下,本是准备等朝云来了、与她合奏演绎的。但朝云后来一直没有出现,曲子便未曾派上用场。

  秦亮伸手入怀,掏出袋子里放了很久的一块布来,上面有简单的琴谱标注。他起身道:“仆有一首乐府曲,可为诸公演奏。仆需要一张琴、一把剑,并有一人奏琴相和。”

  王广拱手道:“仆略通音律,若仲明不嫌,愿为君奏。”

  言罢王广走了下来,与秦亮小声谈了一会儿,便吩咐人去取琴与剑。

  一番准备后,随着时间的拖延,刚才侧目的宾客们又重新开始了敬酒、互相交谈。秦亮提起了一把剑,看了一眼阁楼上的场面,又望着窗户外灰蒙蒙的天空,接着他看向跪坐在旁边的王广、轻轻点一下头。

  王广轻轻挥手向外一拂琴弦,立刻发出非常悦耳的弦声。只一声弦响,王广就不只是略通,而至少是熟练,抚琴的轻重缓急还是挺考验基本功。

  秦亮作醉酒状,缓缓挥起剑,唱道:“长相思,在洛岸。络纬秋啼金井阑。”

  唱到这时,他的动作平缓,调子起伏也不大,但即便在秦亮一个现代人的品味里、这个曲也很好听。

  下一句“微霜凄凄簟色寒”则高低缓急开始变幻,待唱到“孤灯……不……明…思、欲、绝”时,调子从低到高不断高亢,到“明”字时,调度又逐渐下降。最后一字一顿非常低沉却有力,仿佛情绪的深度。

  王广的琴也配合得极好,每一下抚琴的节奏长短,都几乎完全与唱词同步,更加重了最后三字的情绪力度,那一字一顿仿佛力透墙壁、刺向天空。琇書網

  实际上这一句的琴声配合难度很高,因为节奏变化比较复杂。此前秦朗是准备自己奏琴、朝云唱词的,他当时也有点怕自己在当场出现纰漏。

  然而这个大胡子王广,似乎与秦亮的想法非常默契,竟能一下子就严丝合缝。这么个黑胡子莽夫形象的奏琴水平,确实让秦亮感觉很意外。

  (果然古乐府基调的曲子,唱词要用此时的发音才好听。眼下这个时代的语言发音还是很不一样的,比如“纬”的发音有点像各(帷却依然读韦),“凄”有点像澈,“欲”有点像哟。最不一样的是有些字、不止一个音节,比如“不”类似于“仆沃”这样的双音。也幸亏有变化不大的汉字,否则两千后的人们,可能听不太懂魏朝人在说什么。)

  很快连上位的王凌也入戏了,他把手放在左额上,低着头好像在悄悄伤感。

  座中宾客,无不神情黯然,有人已望向了西北方向的都城方向。在座的诸公,不少人的家眷都在洛阳做人质,地位越高的人越要送人质。

  甚至已经有人发出抽泣声。秦亮与王广二人才演奏几句,可见古音的情绪力度之深。

  刚才还谈笑风生的人们,思绪仿佛已经回到了大魏都城,呆呆眺望的目光里,都是对妻妾亲人的思念。家眷分离,带剑淮南,又是为了什么?魏吴皆为汉,自相残杀、千里白骨,不过是为了那点舍不得放手的权力利益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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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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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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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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