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
“怎么会有这种人啊,和外人合计着算计自家人。”
“丑人多作怪呗。”
“呸!”
有个人看不下去,朝着阮小蝶吐了口唾沫。
阮小蝶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站起来就想跟那个人叫骂,可刚刚起来,就看到阮娇娇似笑非笑的脸蛋。
她:“……”
好吧,她怂了。
她认栽。
她咽下委屈就是了!
她惹不起行了吧!
得到了想要的结果,阮娇娇也就不想再这里继续待着了。
刘芬芬是当不成老师了,阮小蝶的名声也毁了。
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阮娇娇回到家的时候,大宝和小宝蹦蹦跳跳地出来迎接他们。
此时已是傍晚。
夕阳的光打在一家四口身上,显得格外和谐。
阮娇娇又收到了娘家来的信。
信里,爸爸告诉她,高考恢复了!
阮娇娇可以参加高考了!
爸爸希望她回京城参加考试。
孩子的话,她不用担心。
阮父阮母愿意帮忙带孩子。
阮娇娇深吸一口气,连忙给父母回了信。
她不回京城了,就打算在这里的镇上考试!
她嫁给了傅霆,虽然两人还没有扯证,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阮娇娇自认为自己已经是山脚村的人了。
当天晚上,她就跟队长说了这件事。
“这好办啊,你放心,考场的事情我给你安排!只是……阮娇娇同志,你都当妈了,这学习能跟的上不?”
言外之意,怕她是去陪跑的。
阮娇娇笑了笑,说:“队长,这你就不用担心啦。”
话也没有说的太满。
在现代世界,阮娇娇可是国内顶尖985高校的大学生呢,怎么会连个七十年代的高考都过不了?
等阮娇娇走了以后,阮小蝶也来了。
不出意外,也是为了高考的事情。
“队长,我也要高考。”
“哦,知道了。”
队长现在对阮小蝶这女人是没啥好印象,也懒得跟她说话。
可阮小蝶是谁?那是打不死的小强!
阮娇娇能欺负她,那是因为阮娇娇厉害,怎么这村里人还想都欺负她?
阮小蝶冷哼了声,道:“队长啊,你可千万别区别对待啊,我和阮娇娇可都是知青,都有可能考上大学,到时候,长的可都是咱们山脚村的脸!”
“……知道了知道了。”
虽然他不喜欢阮小蝶,可相比起来,阮小蝶考上大学的可能性更大。
因为,阮小蝶毕业的高中要比阮娇娇好很多。
而且她还比阮娇娇年轻,更年轻一些,脑子也就会更好用一些。
别说,你还真别说,万一阮小蝶考上了大学,而阮娇娇没有考上,那从此以后,她们两个可就是云泥之别。
女大学生啊!
这在这个时代,是多么珍贵的存在啊!
想到这里,队长对阮小蝶的态度也客气了很多。
可他不知道的是,阮小蝶的高中,是阮娇娇让给她的。
当年考上好高中的是阮娇娇,可当时管的没有那么严,再加上阮小蝶一直在原主面前装可怜,所以原主就把好好的上好高中的名额给了阮小蝶。
原主也是傻,还觉得自己这是姐妹情深的表现。
“哼,阮娇娇在哪里考,我就在哪里考,你等着吧,到最后出息的人,肯定是我。”
在医院她已经够没脸的了,所以在高考上,她一定要赢回来!
不仅仅是她,霍昀书也参加这次高考。
既然回城的名额没有他,那他就自己创造回城的机会。
霍昀书和阮小蝶这一对狗男女,这次的想法倒是出奇的一致。
为了村里能多几个大学生,队长特意让他俩这几天不去上工。
阮小蝶和霍昀书就每天躲在学校的小房间里面“学习”。
只不过……
两人每次都是,学着好好的,突然滚到课桌上去了。
因为他们是打着学习的名义住在一起的,所以哪怕套子用完了,也不好意思再去找队长要。
阮小蝶对霍昀书说:“你控制着点儿……”
霍昀书说:“控制不住啊。”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阮小蝶每天都怕霍昀书擦枪走火。
可是霍昀书现在正在兴头上,阮小蝶又不好拒绝他。
真是太难了啊!
与此同时,阮娇娇也在家里复习。
听说她要考大学,沈君梅特意每天多做几份饭。
她对阮娇娇说:“娇娇,这几天孩子你就别担心了,我帮你照看着!你放心,绝对不会让他们两个出事的!”
现在的沈君梅已经不一样了,绝对不会虐待大宝和小宝。
阮娇娇把孩子们交给她,也很放心。
但是这天,金蛋突然间着急忙慌地跑过来,说:“二婶!快点儿!快去救救我妈,我妈掉进水里了!”
阮娇娇也吓了一跳,赶紧放下书,立马带着金蛋去河边。
河边围了一群人,有个男人已经跳下去救沈君梅了。
大宝和小宝也站在旁边。
小宝身上的衣服都湿了,哆哆嗦嗦的,很明显是被吓到了。
“这是怎么回事?”阮娇娇问他们。
“小宝……小宝不小心掉到河里了,我们都不会游泳,但是君梅婶子还是跳下去救小宝,她把小宝扔上岸,自己却上不来了,呜呜呜……”
大宝说着说着也哭了。
他虽然早熟懂事一些,但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孩子。
遇到这种事情,也吓得要命。
阮娇娇深吸一口气,担忧地望着河面。
她知道,这一次,沈君梅是为了救她的孩子,才掉下去的。
不过好在,村里一个年轻小伙把沈君梅给救了上来。
只不过……
快夏天了,沈君梅身上的衣服单薄,被河水一冲,就都贴在了身上。
大家连她里面的衣服长什么样子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那个年轻的后生为了救沈君梅,在把她救上来的瞬间就给她人工呼吸了。
村里人愚昧,哪里知道这是人工呼吸?
大家只觉得这后生怕不是看上沈君梅了,所以宁愿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沈君梅动手动脚的,还都亲上了?!
这简直……
有辱斯文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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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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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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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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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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