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放下了家庭,沈君梅也变得爽朗了许多。
顾耘很佩服这个敢跟老公对着干的姐姐,所以也愿意和沈君梅多说话。
另一边,阮娇娇把食盒打开,香喷喷的气味立马治愈了傅霆一上午的疲惫。
“我家娇娇做饭就是好吃。”
这时,路过的一个大娘说:“哟,傅霆,挺幸福的呀,你家媳妇又来给你送饭呢!”
“那是,有这样的媳妇,我傅霆就是累死在地里也愿意啊!”
可是阮娇娇却不悦地掐了傅霆的腰一把,说:“说什么呢,快点儿‘呸呸呸’,不许说那个字!”
那个字,当然是“死”了。
虽然这样很幼稚,但傅霆还是不假思索地满足阮娇娇的要求,赶紧“呸呸呸”了几声。
大娘:“……”
可以,她被酸走了。
而沈君梅在和顾耘在一个稍微偏僻的地方说话的时候,傅军不知怎么找到了这个地方。
刚刚还躲着藏着的傅军,这会儿看到沈君梅和顾耘有说有笑的,尤其顾耘还低头逗着沈君梅,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他压根不考虑沈君梅和顾耘的年龄差距,两个人其实就是像朋友一样聊聊天罢了。
傅军三两步上前,习惯使然,抬手就想给沈君梅一巴掌。
不过沈君梅已经跟阮娇娇锻炼出来了,虽然没有阮娇娇那么的能打,不过躲过傅军的这一巴掌还是轻而易举。
“傅军,你神经病啊!”沈君梅骂了一声。
“我神经病?哼,沈君梅,你才是神经病!和我分开才多久,就找了小白脸了?你这个浪荡的女人,活该你被绿!”
沈君梅:“……”
她就笑了。
“我和顾耘兄弟没啥关系,你冤枉我可以,但是不能冤枉了好人!”沈君梅现在可不是软柿子了,不会被傅军骂还只知道偷偷抹眼泪,“再说了,咱俩都离婚了,我现在是自由身,上头说了,男未婚,女未嫁,在一起就不犯法,傅军,你管的未免也太宽了吧?”
傅军:“……”
小兔子会咬人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咬的厉害。
都是那个阮娇娇,把他家乖巧听话的媳妇给教坏了!
不过想到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傅军还是忍下了怒气,说:“君梅啊,我刚刚不是故意的。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跟你说,我不想和小马在一起了,我想和你重新过。”
“这样吧,你先回我家,跟我爸我妈说说情,就说两个孩子离不开亲生父母。”
“他们还是很中意你这个儿媳妇的,就算是看在你的面子上,也会重新把我接回去。”
“到时候我就和你好好过日子,不打你了。”
“君梅,你都不知道我在小马家过的都是什么样的日子,你瞧瞧,我都瘦成啥样啦,金蛋也瘦的不像样了。我现在知道啦,这个世界上对我好的人只有你,我可想念你做的饭了,对了,你带饭了没?”
傅军左看右看,发现沈君梅是孤身一人前来的,身上什么都没有带,不免有些失望。
可跳出圈子的沈君梅清醒着呢,越听傅军这话越觉得不对劲——
合着你今天来求我跟你回去,不是为了重新和我在一起,而是为了找个免费的丫鬟伺候你的?
“傅军,是你说要和我离婚的,金蛋也和我断绝关系了,我们不可能回到从前了,你要是再来找我,就别怪我告你骚扰女同志了!”
沈君梅哼了声,对顾耘说:“顾耘兄弟,咱们走!”
顾耘也点点头:“好嘞,君梅姐!”
看着沈君梅决绝离开的背影,傅军才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
他不是第一次出轨了,可以前的每一次,不仅有沈君梅原谅他,而且沈君梅还会帮他善后。
他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就是以为,沈君梅会一直跟在他的身后。
无论自己做什么错事,只要哄哄沈君梅,就有沈君梅帮他处理一切。
都说男人是女人的天,可时至今日傅军才发现,原来一直以来,都是他在依赖沈君梅……
看到沈君梅和顾耘回来的阮娇娇松了口气。
真是没白费这些天的心思啊,总算是教出来一个人间清醒girl。
“娇娇,走,回去!”
“好!”
两个人往回走着,但是在半路上,又碰到了偏头。
几日不见,偏头憔悴的很,还拄着拐杖,那双眼睛已经快要看不见了。
如果不是他标志性的偏头,阮娇娇都认不出他来。
“妈,二婶,是我啊,招弟女婿。”
招弟是给了沈君梅的,所以沈君梅还得要认这个女婿。
人间清醒了的她,也知道自己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招弟。
她从前过得太苦了,苦到性格有些极端,逮到一个能任凭她拿捏的人,就拼了命地针对她(招弟)。
实际上,她就是想让招弟尝一尝她经历过的苦,然后长大以后,更加努力地孝顺她。
可是,招弟又有什么错呢?
就因为一句“我生了你”,招弟就该任凭沈君梅打骂吗?
看到沈君梅那酝酿着复杂情绪的眼神,阮娇娇也感同身受。
在原来的世界里,她有个舍友,就是努力从大山里考出来的大学生,平时省吃俭用,对家里报喜不报忧。
可舍友的妈妈每次给她打电话,都在诉说自己过的有多苦:丈夫不疼,亲戚看不起,供了个大学生不在身边,家里哪哪都需要钱。
舍友能怎么办呢?只好在学习之余,不停地找兼职,然后在上学的同时帮衬家里。
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舍友为了赚钱,成绩一落千丈,也没有考上研究生。大四那年,早早出去找工作,因为没有背景,只找到一个单休、经常加班、一个月薪资三四千的工作。
把她供出大山的父母根本就不知道,像她这种没有背景也没啥见识的女生,在城市里过得到底有多艰难。
可让她不管父母,她又做不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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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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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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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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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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