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七零:糙汉的小娇娇又哭了>第27章 给老婆泡红糖水
  沈君梅摇摇头,说:“阮娇娇有什么好的,她水性杨花,谁当她的孩子谁被笑话!”

  “可是当她的孩子有肉吃!我要吃肉!”

  金蛋在家里大喊大叫。

  沈君梅怕丢人,只能上前去捂住他的嘴。但是金蛋长大了,他会挣扎,还狠狠地咬了一口沈君梅的手!

  “啊!你这小兔崽子!”沈君梅疼得直冒泪,那一刻的她非常难受,她最疼的两个男人,一个打她,一个咬她。

  “废物!没用的东西!”金蛋开始骂她,“你这个不争气的妈,长的也没有二婶好看,也没有二婶能干,你还活着干什么?”

  “爸怎么没打死你呢?你要是死了,爸就能给我找个像二婶一样的妈!”

  “对……你死了,爸就可以把二婶抢过来。我要二婶当我妈,这样大宝和小宝那两个小兔崽子就没妈了,他们就会没日没夜的哭,哈哈哈……”

  金蛋疯狂地笑着,踹着沈君梅。

  直到傅老爹和傅老娘闻声赶来,把老两口舍不得吃的肉都给了金蛋吃,他这才消停点儿。

  儿媳妇被打,傅老爹不好评判什么,带着大孙子回去了。这里就剩下傅老娘和沈君梅这一对婆媳。

  “妈,爸年轻的时候打你不?”

  沈君梅痛哭流涕。

  “打,也打,哪个女人不挨打?等咱们熬过来就好啦!”

  “可是傅霆就不会打阮娇娇!她那两个孩子也那么懂事!妈,你说这老天咋就那么不公平呢?呜呜呜……”

  傅老娘看着这个崩溃的大儿媳妇,其实她还是很心疼沈君梅的。这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儿媳妇,还拼了命地给傅家添儿子。

  虽然她平常会克扣一些吃食,但扣下来的也没自己吃,而是留给傅军和金蛋。

  而且沈君梅任劳任怨地给一大家子做饭十几年,从没有因为自己身体不适或者其他原因而缺过这一家一顿饭。

  她最大的缺点,就是太爱面子,然后对招弟不好。

  “君梅啊,”傅老娘拍拍她,说,“我有时候都挺羡慕老二媳妇的,总感觉她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我年轻的时候想要,但又不敢要的,可是,君梅啊,比起妈来,你可还年轻啊,你不如去找老二媳妇说说话,你们妯娌走的亲近点儿,咱们这个家才能好好的,家和万事兴嘛。”

  “要我去找老二媳妇?要我向阮娇娇那个小娼妇低头?哼,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沈君梅嘀嘀咕咕着。

  不过呢,傅老娘却没怎么在意她说的话,因为她知道,沈君梅心里已经动摇了。

  她们女人呐,就是命苦;嫁了人的女人,更是命苦。

  沈君梅哭着哭着睡着了,第二天一早,依旧是天还没亮,就起来给一家人做早饭。

  哪怕她身上带着伤,哪怕她根本就没睡几个小时,哪怕这天冷的灶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可是沈君梅不懂啊。她以为她这样的做法才是正确的,以为只要自己做个好媳妇,好妈妈,她的日子就会好过起来。

  她没上过学,脑子里的道理全都是她娘家妈教给她的,娘家妈就是这样的,所以她觉得自己也应该这样。

  可是沈君梅出门拔大白菜的时候看到了傅霆,忍不住问他:“老二,你咋起这么早?”

  傅霆回她:“天太冷了,娇娇又来事了,我给她弄点儿红糖水喝。”

  沈君梅:“……”

  她还想问些什么,傅霆却已经焦急地回去了。

  应该是着急回去照顾媳妇的。

  沈君梅心里顿时酸的很,凭什么啊,都是女人,凭什么阮娇娇的命就这么好,找了个这么疼她的老公?xiumb.com

  沈君梅做好饭,还得去房间里叫傅军起床。

  傅军睡得跟死猪一样,呼噜打的震天响。

  金蛋早就醒了,在旁边自己玩呢,见她进来,问了声:“妈,做的啥好吃的啊,有油水不?”

  沈君梅给金蛋穿好衣服,说:“有几片肉,给你留着呢,快起来吃吧。”

  “哦耶!”金蛋高兴地蹦起来,又说,“妈你别碰我了,你手难看死了,跟py一样,可真恶心呢。”

  沈君梅:“……”

  她手上生的都是冻疮。

  因为经常要早起做饭,白天还要洗一家人的衣服,所以她的手年年都生冻疮,里面还流着脓水。

  反倒是金蛋,被她宠的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现在还反过来笑话她这个当妈的手恶心……

  沈君梅的心,又凉了大半截。

  金蛋高高兴兴地跑出去吃饭了,傅军还赖在床上。

  要说傅军从前还有厂里的工作的时候,回家来也是这么懒的,可那时沈君梅总觉得是丈夫在外面累了,所以回来歇一歇、懒得动也无妨。

  可是现在呢,傅军没有工作了,钱也赔完了,还不去上工,说他干不了重活,晚上出去游手好闲,白天睡大觉,整个一二流子……

  沈君梅戳了戳他,想起傅霆的所作所为,忍不住清了清嗓子,学着阮娇娇那撒娇的语气叫傅军:“老公……人家手手冻坏了啦……”

  “……”

  这下可真是直接把傅军给吓醒了,并且傅军还直接给了她一脚让她清醒清醒。

  “滚!别在这里打扰老子睡觉!”

  沈君梅被踹的这一脚可不轻,她扶着腰站起来,第一次试图跟傅军讲道理:“傅军,我嫁给你这么多年,为你当牛做马,心甘情愿,现在手上生的都是冻疮,你就算不带我去治,好歹也关心我一下吧?”

  “关心你?你算个切莫东西啊让我关心你?不是,沈君梅你怎么越变越娇气了!哪个女人不做饭?哪个女人不洗衣服?哪个女人不生孩子?我妈刚生完我就下地干活哩!你要是这么没用,赶紧滚回你娘家去!”

  沈君梅:“……”

  好吧,她不敢说话了。

  “给老子留着饭,要是老子待会儿醒了吃不上热的,就打死你这个败家娘们!”

  傅军又吼了她一声,然后蒙住头睡觉。

  若是之前的沈君梅,被丈夫凶了以后,肯定会自己吞咽下所有的委屈,然后离开这里,乖乖按傅军说的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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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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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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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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