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部落里出了咸光父子的事情,后来又是成立夏部落,大炼青铜。
将人家兔溪回家的事情就这么一拖再拖了下去。
直到深秋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得时候,叶晨才发现,不知不觉的,人家兔溪已经在自己的部落待了一个多月了。
兔溪的到来,为夏部落带来了成群的兔子,以及搓毛线织毛衣的工艺。
不仅兔群的超级生育速度,能够给夏部落带来一个稳定的肉食供应。
毛衣的成功纺织,更是让夏部落的族人,在冬季有了能够保暖的贴身衣物。
反正叶晨穿着石枝这姑娘织成的长袖毛衣,就再也脱不下来了。
穿过贴身保暖的毛衣后,叶晨都不知道之前的自己,就穿个四处漏风的兽皮衣服,是怎么熬过深秋的寒风的。
所以对于兔溪,叶晨真是非常感激,护送她回家,回到兔人部落,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毕竟这么个柔弱的女孩子,一个人在凶险万分的原始丛林里前行,叶晨自己都是不放心的。
再说也不光是丛林里的各种野兽,要是兔溪再次遇到食人族的蜥蜴人,这次恐怕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很难想象,兔溪这么个可爱温柔的姑娘,被蜥蜴人吃得骨头都不剩的场面。
越是到了深秋,冬季即将来临的时候。
食人族的蜥蜴人最后的大狩猎,将变得更加的肆无忌惮。
对于他们来讲,这个冬季能不能顺利度过,就要看在雪花飘落的最后几天,狩猎队能够抓回去多少活人了。
正好夏部落的产毛动物,比如长毛兔,羊驼之类的,搓毛线的绒毛产量明显不足。
现在毛衣纺织队那边,也就编织出几十件长袖毛衣来。
根本无法满足整个夏部落族人的毛衣需求。
这不是因为毛衣纺织队的编织能力不行,主要还是因为部落里能搓毛线的绒毛产量太少。
而兔溪他们的兔人部落,听兔溪说,他们养殖的兔群规模至少上千只。ωωω.χΙυΜЬ.Cǒm
毛衣也是每个族人都有好几件,长毛兔的兔毛更是多得堆在石屋里,根本用不完。
这一次,叶晨就打算送兔溪回去的时候,也用夏部落的特产,跟兔人部落交换一些毛衣,或者长毛兔的兔毛。
如果兔人部落还有其他的特产,叶晨能看得上,这次也可以交换一些回来。
有了兔溪作为双方沟通的桥梁,想来兔人部落对夏部落应该是比较友好的。
有了这个想法,叶晨就命令石草,赶紧在部落里抓紧生产。
多炼制一些雪盐出来,还有陶器也不能少。
总之除了青铜武器,其他的夏部落特产,叶晨都可以用来大量出口,以换取夏部落没有的各种物资。
只要是夏部落能够生产的特产,其实叶晨巴不得多畅销到其他部落里去。
能够给夏部落换来大量其他物资的同时,也能将夏部落的强盛宣扬出去。
震慑敌人的同时,也能为将来以和平方式,吸纳其他部落提供很好的口碑,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夏部落这边挖咸石的挖咸石,炼制雪盐的超大号陶锅也是一刻不停的炒盐。
那边大石巫老头带着咸石巫老头,就坐在烧制陶器的窑口旁边。
为那些不太懂烧陶器的族人们,讲解温度的控制,以及让陶器不容易开裂的烧制办法。
如今在夏部落,除了叶晨,大石巫老头就算是最博学的了。
他又好为人师,总要把叶晨教会他的知识,耐心的给族人们讲解一遍又一遍。
咸石巫老头现在跟在大石巫身后,以及完全进入了巫弟子的角色。
渐渐的,咸石巫发现,大石巫真的比他博学很多。
部落里制造弓箭,砍伐杉木,用剑麻纤维制作弓弦,编织渔网,编织藤筐,烧制陶器,炼制雪盐……
每一样大石巫都可以教导族人们,怎样才能做得更好。
就好像大石巫已经从叶晨那里学得非常精通了!
对于大石巫老头的这个本事,咸石巫真是自叹不如。
现在跟在一旁学习,咸石巫都是自觉自愿的,他感觉不知不觉间,他跟大石巫老头的差距真是越来越大了!
叶晨很乐意看到两名巫老头认真的学习各种生产,生活的知识。
他有意把这两名爱学习的糟老头子,培养成夏部落的第一批老师。
冬季马上就要来了,如果不能外出的话,正好可以让他们两个,在洞穴里为族人们授课。
角牛部落的三名战士,之前的几天就走了,说是已经完成了他们首领咸川交代的任务。
三名角牛部落的战士,也劝过咸花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回到角牛部落去生活。
毕竟她的阿父咸川,现在就是角牛部落的首领,回去后,他们一家就可以团聚了。
听到自己的阿父咸川还活着,咸花当时真是非常的激动。
她很小阿父咸川就被驱逐出部落,后来阿母也病死了。
长这么大,别人都有阿父阿母,而她却一直孤苦无依。
要不是咸石巫长老,看她可怜,时不时照顾一些,恐怕她也早就不在人世。
听说阿父咸川活着,还成了角牛部落首领,咸花一开始当然想过去。
不过后来听说阿父在角牛部落又娶妻生子,还有两个妹妹后,她就打消了去角牛部落的打算。
毕竟在如今阿父咸川的家里,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继母,想来真过去了,生活在一起也会非常尴尬吧?
还不如继续待在夏部落,在这里咸花至少有很多熟人,又有石草这样的好朋友,生活也不会太孤单。
叶晨是听说角牛部落的三名战士已经离开后,才想起自己这里,还有咸川要交给他女儿咸花的那串骨链。
最近的叶晨真是忙疯了,把人家咸川托付他的这事都给忘到九霄云外了。
叶晨从自己洞穴里的一个兽皮袋中,翻出了那串五颜六色的漂亮骨链。
趁着最近就要出发去兔人族之前,还是把人家阿父给的东西,交给咸花更好一些。
“咸花,咸花,你在屋子里吗?”
叶晨拿着这串非常漂亮的骨链饰品,就出现在咸花居住的红砖房屋前。
现在咸花的身份不同了,毕竟是同盟部落首领的女儿。
所以在待遇上,叶晨也给了她一定的照顾。
咸花如今一个人,就住这么大一间红砖房屋,很快就引起了族人们的议论。
一些过来人的中年妇女,就此断定说,首领叶晨这是看上了人家咸花。
这不看看人家石草,都没有咸花的这种待遇,也是两个姑娘住在一间屋子里。
如果不是不知道“金屋藏娇”这次词,恐怕首领叶晨喜欢咸花的事情,就要传得更邪乎了!
这天一大早,族人们就看到首领叶晨拿着串特别漂亮的饰品,站在咸花的房屋门口,还不停的敲人家咸花的房门。
这一下就仿佛坐实了之前大家的猜测。
“看看,首领他,终于要向咸花这姑娘表达爱慕之意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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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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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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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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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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