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民国:女扮男装谋生记>第103章 日常与小说开篇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阿门阿前一颗葡萄树,阿嫩阿嫩绿地刚发芽,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阿树阿上两只黄鹂鸟,······”

  新的一天开始了,褚月站在卧室的窗台前,端着个盛着水的小盆,一边唱着歌,一边一点一点的给仍然盛开的月季花浇着水。

  嗅着月季清雅的幽香,享受着晨间温暖的阳光,褚月的心情无比的惬意,美好的一天从清晨开始啦。

  既然要放慢生活的节奏,那她就不能太着急啦,嗯,隔两天就出去逛逛。

  感受感受人气,也找人说会话,一直一个人待着,褚月都怕自己语言功能退化了!

  挨个给每盆花浇过水后,褚月将手中的水盆放回厨房,到了书房。

  *

  这具身体的生物钟真的很准时,昨晚10点半才睡,她脑子都有点迷糊了,现在对于自己昨晚写了什么就有点发懵!

  当然她当时的思路很顺,所以才一气写完了整个剧情大纲,但她心里还是有些不太自信。

  记忆也不是很清晰,所以褚月拿起这十几张稿纸,打算先自己读一遍,回忆一下剧情,再进行下一步。

  奥,我昨天是这么写的啊,嗯嗯,可以可以,还是很甜滴!

  褚月一边看着,一边在心中自我评价,整体来说还是不错滴,就是字写得有些辣眼睛。

  于是乎放下稿纸后,褚月没急着坐下,而是走到书架前,取出一本字帖,打算先练练字,再往下写。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这是一位别号芦中人先生的钢笔字字帖,一看就功力深厚,字迹结体严整、刚健质朴。

  具体描述一下呢,就是,额,和褚月小时候练得钢笔字帖感觉差不多。

  这个芦中人先生一定非常有厉害,想想,相隔将近一百年左右的差不多呀!

  认认真真的临摹一个小时后,褚月放下手中的笔,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脖子,然后抬起头来,做了一套眼保健操。

  这个时期都是那种圆框眼镜,一点都不好看,就算是金边的,也不符合她的审美,她才不要戴眼镜!

  就算电视剧里的男主戴着眼镜显得很有文艺范,她也不喜欢!

  做完眼保健操后,褚月站起身来,走到窗前,眺望远处的风景,让眼睛休息一下,顺便想想她的小说男女主名。

  她记得在大家一股脑觉得绿色对眼睛好的时候,她特意查了一下,光看绿色是不能缓解眼疲劳的。

  是眼睛往远处眺望时,看了一些远处的绿色风景,眼睛处于一种放松的状态,才对眼睛起到缓解疲劳的作用。

  所以看近处的花草没用,得看远处的风景才行。

  大概休息了20分钟,褚月坐回书桌前,拿起笔,在稿纸上,男主和女主后面,分别写下项博文和莫静涵两个名字。

  文质彬彬的毒舌男主叫博文,贤良淑德的暴力女主叫静涵,嗯,很贴切,嘻嘻,反差萌嘛!

  家世就,额,暂时忽略,就先写小时候的事吧,她主要写的是青梅竹马的互动和情感发展,家世不是很重要。

  重新拿了一张稿纸,褚月开始就开始写小说的开篇了。

  *

  那么故事就从项博文和莫静涵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开始吧。

  小说的第一幕呢,就是一个小男孩在树上小女孩的引导下,慢慢的爬上了树。

  等小男孩爬上去后,小女孩却滋溜的爬下了树,跑了,只留下小男孩一人在树上,哭唧唧,不知道怎么下来。

  接下来呢,就是插入正文了。

  项博文5岁时,项家搬回了祖地,项母将一切事务处理好后,就给自己10年没见的手帕交送了拜帖。

  拜帖送到莫家后,当天莫母就给项母写了回帖,表明十分欢迎她的到来。

  就这么着,项母第二天就带着项博文到莫家拜访。

  而5岁项博文和4岁的莫静涵,也第一次见了面。

  项母和莫母两个人多年不见,都有很多话想对对方说,于是乎,莫母让下人将莫静涵和项博文带到花园里玩。

  两个孩子走之前,她还叮嘱莫静涵,让她好好的和哥哥玩,不要欺负哥哥,显然是对自己女儿的性格,十分了解。

  项母听了她这话,爽朗的大笑,静涵这么可爱听话,怎么欺负博文,让莫母不要太过担心。

  她嘱咐博文好好照顾妹妹后,就催着莫母让下人带两个孩子离开,她还有很多话想对莫母说呢。

  莫母听了这话也没多说什么,初次见面还是不要掀自己女儿的老底儿了。www.xiumb.com

  最后担忧的看了一眼小博文后,就下人让两个小孩子离开了。

  两人在大堂里叙旧叙的十分开心,花园里,莫静涵也很开心。

  此时的项博文还不是日后的毒舌怪,而是一个安安静静、斯斯文文的小公子。

  莫静涵呢,内里什么性格先不说,她现在外表是一个胖乎乎的,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可爱小姑娘。

  项博文看着身前甜甜地喊着她哥哥的妹妹,期盼的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接过这个妹妹不知从哪里给他找来的见面礼。

  莫静涵将手中攥着的大青虫,放到他的手心里后,就嘻嘻哈哈的跑远了,留下甩着手,眼眶微红的项博文。

  莫静涵躲了一会,又想出了一个捉弄人的点子,就又蹦蹦跳跳的去找项博文了。

  第一次见面的这天,项博文是过得是水深火热,反正最后项母和莫母是在树上找到他的。

  哈哈,大概就是小时候被欺负的惨了,以后他才长成了一个毒舌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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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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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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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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