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吕布王允>第13章 赶路
  骑在骏马上,飞驰在路上。

  清风吹过,整个人都感觉神清气爽。

  吕布都忍不住要高吼一声。

  纵马飞驰,醉卧沙场。

  好男儿当如此!

  嗯。这是吕布第一天的想法。

  第二天。吕布就只管低头赶路了。

  第三天,就算再帅,这个时候和乞丐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了。

  3天没有洗澡,身上的味道那个酸。

  被风吹上那么2天,脸绷紧,要不是用巾蒙面,都要裂开了。

  行军打仗从来不是诗情画意的地方,有的只是为了胜利而吃下一切苦头的坚韧。

  第四天,看到远处有一条小溪,吕布喊道:“休息一炷香的时间。填饱肚子再继续上路。”

  听到消息的命令,并州骑兵纷纷勒住战马。

  一下马,骑兵先将马鞍卸下来,从袋子里抓出一把黑豆慢慢喂战机的战马。

  战马需要少吃多餐。基本上每次停下来休息时都要喂食。

  等战马都吃的差不多了,让马喝点水,顺便休息。

  伺候完战马,并州骑兵这才坐在马鞍上,拿出烙饼吃起来。

  吕布咬着手里的干巴巴的烙饼,还有肉干。

  他心里想着。

  不单是军纪,就连伙食也要想办法改善一下。

  在军队中,伙食向来是保证士气的重要手段。

  更何况吃饱了,有力气了,才有力气训练、杀敌。

  休息了一炷香的时间,吕布喝道:“上马,继续赶路!”

  吕布领兵赶路的时候,张辽率领3千骑兵,一路上抓了几个马贩、商贩,在刀子的教导下,他们都深刻认识到保家卫国的重要性,自愿当向导,指引张辽绕路去寻找度步根率领的鲜卑族蒙军后方。

  明天就是和温侯约定的日期了,张辽骑在马背上大声问道:“张先生,到鲜卑族那边还有多久才能到?”

  张世平忙回答说。“照着这样跑的话,最多半天就能到了。”

  张辽在心里默默计算着。

  半天就能赶到,现在要放缓一点,注意体力。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突然杀出,这样才能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他看到前面的一片树林,喊道:“都进那树林休息。进去先看看有没有人,不管是谁,一律先抓起来。”

  “是。大人!”

  三千骑兵先将树林包围起来,分成三队进入树林。

  确定没有人,一众人这才下马。

  先喂了战马,骑兵这才坐下来吃东西,喝水。

  张辽将肉干递给马贩张世平。

  “张先生,你确定鲜卑现在就在上郡高奴县。”

  “将军,小的怎么敢骗你。”张世平叹气说:“小的原本是和匈奴一部落做生意的,可没有想到被鲜卑人抢走了。小的也是刚从那边跑出来的。”

  张辽笑着安抚说:“你放心。这次能成功,定然给你报仇。当然,定然有赏。”

  张世平忙摇头说:“不敢,能帮到将军,是小的荣幸。”

  他小心翼翼地说:“将军,小的就是一个商人,等一下你们就要和鲜卑人打仗了。小的先走了,免得妨碍你们。”

  张辽哈哈笑起来,说:“张先生,我们都还没有给赏金,怎么好让你空手而回了。放心,等一下。你就安心待在这里,等我们打赢了,将鲜卑人手里地东西都抢过来,绝对少不了你那一份。”

  张世平吓得连连摆手说:“不用。只要能帮到将军,我就心满意足了。哪里敢要赏钱。”

  “有功就要赏,张先生就安心在这里呆上一天,等明天你就可以领钱了。”

  “我……”

  张辽挥手示意,当即有两个侍卫过来,近似压着张世平下去‘休息’。

  明天胜利了,当然有赏金拿。

  不胜利地话……

  谁会在意张世平的死活。

  张辽将烙饼吃光,就在树林休息了差不多半天,等到傍晚。

  他才带着骑兵重新出发,直奔高奴县。

  高奴县外,

  3千多顶毛毡搭建的营帐耸立在这片荒地上,3万匹马分成几部分圈养着。

  千来只羊分散几处,有奴隶看管着。

  2万多鲜卑人就分散这附近,正在高兴地用抢来的牛羊鸡鸭在火堆上烤着。

  不少营帐里传来女人痛苦的哀嚎声,2千多正值壮年的汉人双手被捆绑着,如同羊一样被关押着。

  他们有人眼神中还充满戾气,有的人眼神中就只剩下空洞了。

  一顶巨大的营帐用几根麻绳拉起,营帐外。

  一头烤全羊串在木棍上翻烤着。

  一个壮汉,穿着狼皮缝制的披肩,坐在马扎上。他用佩刀将一大块肉割下来,放在铜盘里,递给左手,一个部落的头领。

  那个头领将铜盘传递给下一个人。

  度步根继续割肉,很快在座的6个人全部都拿到了烤羊肉。

  等到其他人都拿到肉了,度步根这才割下一块肉,盛给自己。琇書網

  他一边吃,一边假装不经意地说:“汉朝派吕布带兵来围剿我们。”

  吕布?

  听到这个名字,一众人都吓了一跳。

  育延忙说:“单于。并州恶狼来了,我们是不是……”

  当年吕布还在并州地时候,可是帮着丁原几次击败鲜卑人,立下不少战功,才会被丁原赏识,还认作义子的。

  在并州人心目中,吕布可是威名显赫的神威将军。

  在鲜卑人眼中吕布可是一头能噬人的恶狼。

  听到吕布带兵杀过来了,育延感到害怕。

  度步根呵斥道:“慌什么?他现在还没到漆垣县。我得到消息,他就顾着打猎享乐,行军十分缓慢。等我们打下了高奴县,再回去也不迟。”

  育延听到吕布现在还在漆垣县,他稍稍松了一口气。

  “那明天赶紧打下高奴县,我们就走。我可不像对上那头恶狼。”

  度步根嘲笑说:“怕什么?我可是听说他自从投靠了那个董卓,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头看门犬了。他已经不再是那头恶狼了。”

  育延摇头说:“狼是永远不会变成犬的。他只是将自己的爪牙收起来,迟早还是会噬人的。”

  “管他是狼还是犬,我们现在有几万头郎儿们,会怕他。我们打下高奴县前,他不来还好,他要是来了。就让他命丧在这里。”

  “可是……”

  度步根严厉地说道:“没有什么可是。你怕他,我度步根可不怕他。你怕了,可以先回去。我会带着大家打下高奴县,带着美酒、牛羊,还有奴隶回去的。”

  度步根猛然举起酒囊,喊道:“你们说是不是,我的勇士们。”

  刚才四周的鲜卑人哪里听得到度步根在说些什么,不过看到头领举起酒囊,他们也纷纷举起酒囊喊道。

  “大单于!”

  看到有人举起酒囊,中圈的人也跟着举起酒囊,一圈一圈传下去,整个鲜卑人都举起酒囊,呐喊起来。

  度步根大口大口喝了几口,他大手拍在育延肩膀上,大声说道:“看到没有。有这么多勇士在,你还怕什么!”

  育延站起来,朝着度步根行礼。“我的王,请原谅我刚才的软弱,我一族愿意跟随你,明天愿意第一个攻打高奴县。”

  度步根大笑起来。“好。来喝酒!”

  鲜卑人热闹到半宿,才钻进营帐睡觉。

  一千六百多鲜卑人在四周巡逻警惕。

  寅时,就在鲜卑人营帐外围七八百米远的一处小土堆后。

  吕布趴在地上,稍稍抬起头看着敌人营地里一片宁静,完全没有动乱的迹象。

  他不由地低声骂道:“该死的张文远。亏我还信任他,将这样重要的任务交付给他。哪里想到他竟然亏负了我。”

  成廉问道:“侯爷,现在怎么办?”

  吕布也陷入了犹豫。

  打还是不打?

  打的话,单凭三千骑兵能击溃敌人吗?

  对方可是有两三万骑兵,要是对方反应迅速的话,别说击败了,自己都可能陷进去。

  可是不打的话,这一路上自己为了保密,可以抓了不少百姓,当然还有鲜卑的夜不收探子。

  等明一亮,只怕鲜卑族就会清楚有敌人靠近。

  到时想要再偷袭可就难了。

  想要正面击溃2万多骑兵可不容易啊。

  只是一瞬间,吕布就做出了决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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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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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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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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