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晓晓赵凌霄>第211章 不吉利的房子
  李欣欣却是一脸严肃:“姜晓晓同学,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也为前线的战士做点贡献!”

  姜晓晓看李欣欣这么郑重其事的样子,噗嗤就笑了。

  李欣欣一脸不满,姜晓晓赶忙道:“哎呀,小欣欣啊,我知道你的心意,到时候我会看着安排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却没打算这么做,毕竟她们都已经大三下学期了,学习是当前最要紧的事情。

  而自己要做什么,姜晓晓已经大概有了思路。

  到家后,姜晓晓就跟赵凌霄说了自己的打算,开杂货铺!

  而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彩电缝纫机,都囊括在内的杂货铺。

  其实就是小型超市,不过如今自家的底子还不够硬,开不动超市,所以干脆开起杂货铺。

  进货还得交给赵凌霄,自己上学根本没有办法去深市,于是就把自己想到的都一一交代给他。

  于是第二天,姜晓晓就开始在业余时间寻找店铺,而赵凌霄则是出发去了深市,到了深市后,也没有顾上去服装厂,而是直接找了凯哥。

  凯哥是赵凌霄认识的人中最了解深市的,简直可以说是一个百事通:每个厂子的地址,以及厂子生产的产品中最受欢迎的是什么.....

  凯哥带着赵凌霄转了好几天,进了有小十万的货。

  而这次的进货之旅真是让赵凌霄大开眼界!

  为什么?

  因为这些东西真的很暴利!

  就像是香皂,供销社卖四五毛一块,可是批发价却是一毛左右!

  而电视机、收音机虽然没有日化产品那么暴利,但是耐不住它成本高啊,所以显得赚的多,一台大概赚个三百块钱左右。

  于是赵凌霄在深市过了一把购物的瘾,深深体会到了女性朋友们购物的快乐!

  而姜晓晓这边,家里有谭姐给做饭,下课了也就不着急回家了,拿着京市地图拽着李欣欣就满街的转悠。

  在转了几天之后,终于看到了一个很满意的房子。

  这个地方恰好是个路口,而且周围住宅楼很多,非常适合开杂货铺。

  到了这个房子的门口,却看到锁着门。姜晓晓把眼凑到门缝向里看去,却看到院里碎落的瓦片,以及厚厚的尘土。

  姜晓晓站直身体,使劲眨了眨眼,又凑过去看,李欣欣看到好友的样子,也就好奇的凑过去。

  “咦,这家是没有住人啊!”

  “就是说啊!”

  正在两人还在扒门缝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沧桑的声音:“你们在干什么!”

  两人都吓了一跳,赶忙转过身来,看到一个拄着拐棍,胡子花白的老爷爷怒视着她们。

  姜晓晓和李欣欣对视一眼,赶忙解释道:“老爷爷,我们想找一下这个房子的主人,您知道在哪里吗?”

  老爷爷吼道:“死了!”

  说完就要转身离开,姜晓晓和李欣欣赶忙追上去:“老爷爷,我们是想租这个房子,这房子的主人真的不在了吗?那他家还有孩子在吗?”

  老爷爷停下脚步:“租房子?”

  两人忙不迭的点头,生怕老爷爷不信,姜晓晓又加了一句:“也可以买”。

  老爷爷捋了捋胡须,问道:“这破房子能做什么?做生意?”

  “嗯,想做点生意。”

  老爷子听完就摆了摆手,走了。

  两人呆了,这是什么情况?琇書網

  看老爷子的样子是不想说,所以姜晓晓和李欣欣也没有追上去,打算是去找邻居打听打听。

  可是打听来的结果却出乎两人的意料,听邻居的意思,这房子的主人就是那个白胡子老爷爷呀!

  可为什么他会说这主人死了呢?

  这不是咒自己吗!

  于是两人又问了老爷爷现在住的地址,便一路打听着过去了。

  老到了后发现,爷爷现在住着的地方也上着锁,房子很破旧,地方狭小。也不知道为什么老人放着大房子不住偏偏要住这里。

  两人等了一会儿也不见老爷爷回来,看天色已经暗了,于是就回家了。

  第二天,两人一下课就赶到老爷爷的小房子里。

  今天运气比较好,老人在家,看到两人找过来也不意外,只看了两人一眼后,就忙自己的事情了。

  两人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

  老人正在淘米,看着那颜色有点不正常的糙米,姜晓晓道:“老爷爷,你这个米好像坏了吧!”

  老人淘米的手顿了一下,就多又淘洗了几遍。

  姜晓晓又说道:“老爷爷,这米发霉了就不能吃了,有毒,会吃坏身体的!”

  可老爷爷就当两人不存在般,把淘好的米加水放到了灶上。

  李欣欣有些不知所措,姜晓晓却不能当着人的面从空间里掏米给老爷爷吃,于是就让李欣欣待在原地,自己跑着离开了。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掏出5斤糙米,2斤小米,又拿了几个咸鸭蛋,就回到了老爷爷家里。

  回到院里却发现院里已经没有了老爷爷,于是看向李欣欣,李欣欣指了指屋里。

  姜晓晓就趁老爷爷不在,把锅端下来,换掉了锅里的米,重新煮上。

  因为家里只有一个灶,煮饭就不能炒菜,所以姜晓晓才拿了几个咸鸭蛋出来,剥好放在碗里,就拉着李欣欣走了。

  米香味逐渐飘散,老爷子出来搅搅锅,才发现锅里的米被换了。

  还看到了旁边那两袋子粮食,抬头看看门口,又转身回了屋里。

  接下来的两天,姜晓晓都是一个人来的,每次来,不是带点粮食,就是带点卤肉。

  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叫住了姜晓晓道:“姑娘,别白费心思了!那房子我不会卖也不会租的!”

  姜晓晓坐到老爷子的对面,问道:“老爷爷,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老爷子的嘴又成了闷葫芦,一句不吭。

  姜晓晓没办法,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说:“老爷爷,您要是对那房子还有感情,我不买,只租行吗?等我不租了,保管给您修的好好的!”

  老爷子看姜晓晓一直盯着自己,她的诚意自己是看到了。可是自己仍旧是不愿意出租,于是道:“姑娘,我知道你是个好的,可是啊,那房子不吉利!

  你啊,还是换别的地方看看吧,这街上的房子多着呢,何必非要盯着这一套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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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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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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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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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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