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有鸡叫,有犬吠还有人嚎。
成年人总要为自己惹出来的麻烦负责到底。
苏离为了帮助沈清秋完成责任,每次都帮忙到底。
次次到底!
三更半夜,老旧的木板床终于停止了响声,人也安静的入睡。
一间较为杂乱的客房当中,两位老人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借助月光能够看见他们脸上的焦虑。
农村的隔音效果很差,他们睡的房间刚好靠近自己家。
这个时候他们开始担心起来,不知道自己女儿找的的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朋友,到底是好是坏。
农村吃饭的时间段各不相同。
沈清秋家没有农活需要忙,所以早饭吃的比较晚。
等到两人起床的时候,沈母已经把饭菜都准备好了。
一盘绿色青菜,简单的爆炒吃起来却比外面餐馆做的还要好吃。
沈母还特意为苏离炖了一只乌脚鸡,一只没有下过蛋的鸡。
雏鸡。
给沈清秋准备的则是一大碗滋补气血的红枣粥。
吃完了饭,沈母带着自己的老头子前往村里的老先生家。
老先生在农村是一种特殊的称呼,类似于一些个招摇撞骗的神婆。
但两者却有着很大的差距,老先生不为钱,只不过是是农村人信奉鬼神,有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都会请他帮忙算一下。
沈家要搬家去中海,沈母去找对方帮忙算一下日子。
可能是因为封建迷信,家里很多东西要动的话,都要有一些迷信的操作。
(这里就不细说,容易被河蟹。)
苏离两人闲来无事,牵着手一起在田野间散步。
还别说,在城市里待久了,来到农村真能体会不一样的风景。
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浓重的雾霾,清新的空气让人浑身都觉得放松。
正值炎热夏日,在这里苏离也没有感觉到很炎热,气温比城市里要低不少。
这个村子不大,却与其他村子相隔不远,四个村子中间有一所小学。
苏离牵着沈清秋的小手漫步在乡村的小路上,两人谁都没有说话打破这份难得的平静。
沈清秋则是想着如果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的话该有多好。
周围很安静,温和的太阳光照射在两人的身子,影子随着步伐的移动被拉的越来越长。
来到学校门口,苏离才发现操场上早已经布满了杂草,墙皮也被雨水侵蚀掉落一地。
这种环境对于他来说早就见怪不怪了,这符合大多数农村学校的结局。
好的教师被各大学校挖走,也没用人愿意在这种小地方教书。
加上很多父母觉得越是大城市,教学质量就越好,也不愿意让孩子在农村读书。
这就导致学校没人入读,没有老师前来教书,时间长了学校就被遗弃,沦为如今这幅模样。
其实这也跟所处的环境有关,大多数农村人都会认为大城市里才是好的。
所以稍微条件好一些的家庭,都选择把孩子往城里送,这种事情是很正常的。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一千万富豪隐居深山,被发现后说他自己是来感受大自然的气息的,是来享受农村生活的。
总之夸了一堆农村的好处,导致许多富豪纷纷前往农村购置房产。
一些开发商看到商机,打造出所谓的田园风情的小区。
买房送田。
让你在城市里体会农村的生活。
最后是种的水稻,养的鸡鸭全是物业的,跟你业主没有关系。
资本是万恶的。
好在苏离不是一个合格的资本家,不然的话……
苏离自己也觉得自己不是一个资本家,也不想成为资本家。
只是想拥有他们的眼光,以及资源。
不过照这样下去的话,那些女孩子口中的渣男。
说的估计就是他了。
这也不是冤枉他,从他获得系统到现在,总共才过去多少日子?
他目前经历过的女孩子有几个了?
要是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这个不叫渣,他只是想给这些女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他没有错,他只是想给个家,有什么错?
村子很小,没多久他们两个就逛了个遍,比商场要快上不少时间。
期间苏离收到了其他几位管家回别墅的消息。
她们都有能开门的指纹,苏离也不用急着回去给她们开门。
告诉她们收拾干净别墅,还有她们自己,等他回家检查检查。
当着沈清秋的面回复消息,苏离一点都没有脸红,甚至还不会觉得有什么心虚。
他都一度开始怀疑自己,难道真的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渣男吗?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好男人!”
苏离在心里悲愤了一句,手机里却收到来自管家小曦的微信。
三点一线,泳池边上。
刚冒出来的一点想法,瞬间被他抛之脑后,偷摸的在一边欣赏了起来。
短暂的时间过后,苏离觉得应该借此机会想沈清秋坦白。
对方是个好女孩,他不想到最后对方接受不了,还浪费了感情在自己身上。
当他收起手机,正准备开口的时候,却看到对方突然停下脚步,背对着他嘀咕了一句话。
“苏离,你老实告诉我,我是第几个女朋友?”
“第一个啊。”
苏离想都没想,直接开口回答道。
她是第一个,没错啊!
其他女孩子苏离从来没有说过她们是女朋友,只有沈清秋一个人他说过。
所以,不就是第一个女朋友吗?
“真的吗?”
沈清秋转过身问道,语气中掩饰不住的喜悦。
“当然是真的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看到对方这么开心,苏离最终还是没有开口坦白。
“可是,我的自觉告诉我,我肯定不是第一个。”
这话把苏离听得一愣,差点都以为对方全部知道了。
不得不说女人的自觉,真的是很恐怖。
“小秋,你想多了,你真的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可没有骗你哦。”
可能是苏渣男的糖衣炮弹奏效了,沈清秋果然不再纠结这个话题。
一蹦一跳的,像是获得心爱玩具的小姑娘一样,模样十分的可爱。
苏离看到之后都有些后悔,这样可爱的一个女孩子,自己真不应该到底啊。
就差没有塞蛋进去了。
一路走到村尾,苏离发现一栋小别墅矗立在那里,堂皇的装潢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从院子到屋顶,无不在透露着有钱的气息。
不过在苏离看来,这就是土到极致的装潢,也就只有门口两个石狮子看得下去。
“这是我们村里最有钱的一家,陈家,他家大儿子是我们县里的首富,听说家产好几百万呢!”
沈清秋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先是不忿,到最后的不屑。
以前陈家仗着有钱,没少做一些欺负人的事情,虽然不是很过分,但对他们来说也是很丢人的事情。
而现在对她来说,几百万好像也就那么一回事,貌似自己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得到。
当然,她也不会得意到忘记自己的身份,如今拥有的这一切都归功于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
越是想到这里,她就越感激当初的那个姐妹,也不知道对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哟,这不是沈大美女嘛?听说你这次回来是搬家的啊?怎么,这是在城里租得起房子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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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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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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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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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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