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沈墨却不以为意,他神色如常地跟莫锦解释道:“小晚小时候是生活在阳城的,她有一条随身携带的项链,被抵押在了一个古董店,让我有时间去帮她赎回来。”m.xiumb.com
莫锦说道:“既然这样,那你就先去吧,我刚好也逛累了。”
“没事,难得你今天有兴致出来逛逛,项链什么时候去赎都没事。”
他来阳城的这十几天,莫锦正经历孕早期的不适症状,每天都昏昏沉沉的,又没有食欲,总是恶心想吐。
今天她精神状态好一点,便让他陪她出来逛一逛。
莫锦看着身边神色温和的沈墨,突然问道:“沈墨,你是真心要娶我吗?不是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才想要对我负责任。”
沈墨第一天来阳城的时候,就直接找去了她的花店,见到她后,沈墨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来找你对我负责了。”
她真没想过沈墨这么执着,毕竟两人在那次意外之前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
后来她听她哥说了,沈墨那天也被人暗算了,两人也算是相互帮忙。
即便如此,也是她先主动的,在这件事上,她多少还是有些心虚。
说实话,沈墨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正是因为他优秀,才让她感到更加自卑。
莫家的私生女,没上过大学,自己开花店做点小生意,也没有什么体面的工作。
总之,就是自己方方面面都配不上他。
想要留下这个孩子,也单纯是因为自己舍不得抛弃这个小生命,她并没想过以这个孩子为筹码来绑住沈墨,甚至做好了跟他老死不相往来的准备。
但看到沈墨居然跑到阳城来找她,她的心便有些动摇了。
看到沈墨诚意十足,甚至已经让家里准备婚礼的事了,她提出,让沈墨先跟她相处一段时间,互相了解一下。
若是沈墨觉得不合适,他们就没必要因为一句责任强行捆绑在一起,这样对彼此都不好。
这十多天,沈墨就住在她的公寓,她胃口不好,吃了总是吐。
沈墨就亲自下厨给她做饭,让她少吃多餐,即便这样,沈墨也没有一丝不耐烦。
不得不说,沈墨做的饭还挺好吃的。
她喜欢待在花店,沈墨就陪着她待在花店,帮她摆花,给花浇水。
这些原本就不适合沈墨干的活,他也总能干的得心应手,甚至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若是能跟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一定会很幸福的吧!
沈墨说道:“多少有了孩子的夫妻,最后都会走上离婚的道路,你觉得我若是不想真心娶你,仅凭一个孩子就能绑得住我吗?”
“你若是现在让我说我有多喜欢你,那肯定是假的,但我对你有好感,而且我们这段时间的相处,也让我觉得很舒服,合适的两个人,感情是可以随着相处与日俱增的,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能试一试呢?”
在他们家,不管是他爷爷奶奶,还是他爸妈,他们的感情都是互敬互爱,男的对妻子包容理解,女的对丈夫体贴宽容。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他,对婚姻最好的期待,就是找个善解人意,品行端正的妻子。
夫妻关系融洽,家庭氛围才能温馨。
他知道莫锦在意的是什么,无非就是她的出身,哪怕现在她哥哥莫恒夺回了莫家,也抹不去她是莫家私生女的事实。
不过这些沈墨不在意。
莫锦笑着说道:“好,那我们就试试,你现在送我回莫家吧,我跟哥哥说一声,等你将小晚的项链拿回来了,我们就回俞城。”
也许沈墨给不了她太多的浪漫,但于她而言,所求不过一个心安罢了。
第二天开学,向晚没让苏挽云送她,她跟金黎和周瑾约好了,三人一块过去。
到了约定地点,她才看到夜萧澜也在。
原本打算的三人自己去,最终变成了夜萧澜送他们三个。
开学之后的时间过得很快,半个月的军训之后,又上了两个星期的课,就到了国庆假期。
向晚回家的时候,家里已经准备好了一桌子好吃的。
这一个月,莫锦都是住在沈家的。
随着对沈家人的深入了解,她才发现沈家的氛围真的很温馨,兄弟间相处和睦,不像别的豪门家庭,都是勾心斗角。
她很喜欢这种家庭氛围,沈昊和沈煜对她这个准大嫂也很是尊敬,没有人会觉得她配不上沈墨,也没有人会觉得她是攀了高枝。
特别是苏挽云,对她就像对亲生女儿一样,呵护备至,这也弥补了她从小到大缺乏的母爱。
莫锦跟向晚这是第二次见面,上次向晚救她的时候,情况紧急,二人也就是一面之缘。
想到自己阴差阳错睡了向晚的大哥,莫锦还有些不好意思。
“小晚,上次的事我还没来得及当面跟你说声谢谢。”
向晚说道:“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大嫂不用跟我客气。”
莫锦是她设定出来的人物,虽然身世坎坷了些,但人品绝对没问题。
“你不会怪我吧?”
向晚说道:“我怪你干什么,这又不是你的错,而且这也说明你跟我大哥有缘分,你注定会成为我大嫂。”
二人又聊了几句,晚饭正式开始。
沈汐在秘隐岛还没回来,沈昊和沈煜一直都忙,平时也很少回来,只有他们五个人在家。
饭后,沈墨拿了两张拍卖会的入场券给向晚,说道:“拍卖会在后天,大哥没时间陪你去了,要不让你二哥陪你去。”
上次向晚让他去将她小时候的项链赎回来,他找到向晚的邻居,拿到票据后,又找到了那个古董店。
古董店老板说,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他有跟对方说过,最多保留十五年,如今十六年都过去了。
他一直等不到人来赎,还以为那家人不要了,他就送到了拍卖行。
沈墨问清楚了拍卖场的地址和日期,因为他对阳城不太熟,就跟莫锦说了。
莫锦让她哥帮忙弄了两张票。
不管怎么样,肯定不能让向晚一个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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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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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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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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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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