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小小的城池二座,小镇二个,村庄二十,人口在这二年来,增加到十二万人了。
好的地方,自然会有流浪穷人过来投靠亲戚朋友,还有生育的问题,也提高了!
“太好了,太好了,这样子,以后不用人工灌溉了。”下面的农民看到这个水力风车,他们笑了起来。
“九皇子真的是多才多谋,可惜他现在六岁,不然我把女儿嫁给他!”
“老汉,你想多了,这是九皇子,怎么可能娶民女呢。”
“呵呵,我只是开玩笑的!”
“不和你说了,我除草,拾田螺去。”
田螺这一种东西,特别是福寿螺,有毒性。
主要是寄生虫太多了。
不过林炜枫给他们研究一种草药,用药水泡一天,可以杀死寄生虫,然后可以用来煮着吃。
田螺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目前还没有见过吃死的,以前倒是有人吃死。
那是他们不懂得吃法,才会吃死人。
当林炜枫七岁的时候。
真正的国战已经开始了!
这一天,刘伯告诉林炜枫,说他的大哥,大皇子已经战死沙场。
目前大秦帝国已经有两座城池落在挞子手上。
并且开始对他的郡城,要求交三倍分粮,纳税等等。
钱,对春江郡的百姓来说,不多,但还是有一点,只要是丰衣足食,百姓手上的钱又舍不得花出去。
“大皇子死了,二皇子出好征了。”刘伯有一点担心这个整天种田的九皇子。
但又不得不说,这春江郡城的农业,在这三年里,发展得非常好。
从一个贫困的城池,成了一个粮食主产之地,一年三季收成。
老鼠都成了百姓口粮食。
因为林炜枫发明了一些捕鼠器,捕鸟器等等。
让百姓又多了一口粮食。
打仗最怕什么?
就是怕没有粮食,饥荒,饿死人。
“哦!”林炜枫只是应一声。
然后继续研究他的农业科技去,似乎对这一种事情,没有什么兴趣。
“唉!”刘伯看着这个不被重用的九王子,也是摇头叹气。
想到自己家里的女主人,因为他而难产而死,如果不是忠于女人主,他才不管这个九皇子呢。
因为他一点上进心也没有,整天着手农民,养殖上面,还有各种美食等等。
不过。
在他七岁生辰时。
他床头上,多了一本书籍,上面记载着一些心法和武技等。
“这是……”七岁的林炜枫拿着研究起来。
不得不说。
这家伙,天生为武而存在。
上面记载心法,打通经脉,凝气成丹等等。
他竟然一天打通任督二脉,还有奇经八脉等等,一天的打坐,就成一个炼气高手了。
在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什么修仙者,只有一些强壮如牛的武将。
他们像古代项羽一样,天生神力,为战而生那一种人。
还有许多谋士,像诸葛亮一样,为君主而存在,指点江山等等。
直到八岁之后。
二皇子也战死沙场,年终十五岁。
林帝二年痛失二子,心里也不是滋味的!
让他不得不想到九王子身上。
虽然与这个九儿子素面未见,但他所在的地方,从一个贫困地区,变成了中流郡,他身上肯定有过人之处。
这两年似乎收粮,收钱什么的,都是从这地方收上来。
八岁的林炜枫,他记忆中,又出现许多新知识,手上,还多一把兵器,剑长一米二的古剑。
“九皇子殿下,你的父王,五十大寿,让你进宫一趟,咱们需要给他备礼不?”刘伯认为这一个好机会。
一个重进王宫的好机会,现在二皇子战死沙场,如果下面的王子都战死的话。
那么他有机会了。
“去吧。”八岁的林炜枫没有多想。
便这样。
八岁的林炜枫和老仆一起进京,去参加林帝的五十大寿,身后跟着马车队。
马车拉的是粮食,十几吨粮食,还有咸菜等等。
这些就是八岁的林炜枫给所谓的父王,送贺礼了!
对于他身上的衣着方面,穿得普普通通,并没有用上御赐的绸缎,看起来,像平常人家的孩子一样。
大秦王宫内。
“王后,听说陛下让九皇子进京了。”一个太监对自己的主子说。
“他只是一个八岁孩子,进京又能如何,现在二皇子死了,等陛下大寿之后,可以让三皇子和四皇子一起上战场。”这王后说。
三皇子和四皇子是双胞兄,刚好满十五岁。
在这个古代里,十五岁已成年了。
王室内的每一个王皇子,都是武士出身,饱读兵法和治国之道。
“王后英明。”
数年过去,林帝不仅添了一个小公主,还添了一个小皇子。
现在的小皇子差不多三岁大了。
宫内也开始出现内斗。
只要九个皇子死了,那么她的儿子,就会成为下一任帝皇。
不得不说,江郡之城到王城,路途遥远,马车也走了几天几夜,才到达繁荣昌盛的王城。
“九皇子殿下,要不要在王城内玩一下,明天再进宫?”刘伯对马车里面的九皇子问。
心里暗想:“坐到了几天马车,他不累吗?”
累?
这个是不可能的,林炜枫现在修练一种心法,体内的真气越来越强大,还自动在体内循环运转起来。
再加上他颈子上面的,戴着一串佛珠般的石头子,似乎不断为他提供灵力,每时每刻都在滋润着他的细胞。
要知道,这些是仙灵石,仙人用的丹石。
何况现在林炜枫只是凡人之躯,这些东西,用在他身上,有种小题大做,暴殄天物。
“不了,咱们直接进宫吧,把粮食送给父王,然后我们回去。”林炜枫对外面的繁荣昌盛的王城,一点兴趣都没有。
似乎这一种花花绿绿的世界,他完全没有兴趣。
他心里想的,是家里院子培训的嫁接果树,还有南瓜,土豆,茄瓜等等。
大家知道,嫁接的瓜果,它们的种子变异,再次种植,会长得更好更大。
“回去?可是明天陛下大寿,咱们不给陛下祝贺吗?”刘伯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可是九皇子似乎不喜欢王室。
“咱们是山野粗人,没有必须凑这个热闹。”
八岁的林炜枫对自己父王,并没有什么好感,只是内心有一种想见他一面而已。
“好吧!”刘伯也不多说。
然后,和八岁的林炜枫直入王宫里去。
王宫和紫禁城差不多,外面重兵把守着。
八岁的林炜枫拖这么多东西过来,自然要一一检查。
“这个,就是咱们的九皇子吗?怎么如此穷酸?”扎守在外面的士兵,他们认识刘伯。
而刘伯是九皇子身边的管家,身上有官职。
“九皇王害死自己的母后,被陛下发配春江郡城。”
“那地方,不是很贫困吗?”
“嗯,是的,这些粮食估计是他们郡半年的。”
“百姓住在他管治的地方,真惨,估计百姓又得饿死了。”
“就是!”
不知情的人,他们认为春江郡像以前一样穷山恶水之地!
不懂得利用天然条件,他们只能看天气吃饭。
但林炜枫五岁后,他开始让百姓修水利,引水到田间里去。
再打造水车,如此一来,不用再看下雨天气了。
而且田间里的水中,有仙灵石,水里带有灵力,种出来的农作物,一年三季到四季。
每一季都是大丰收,蛇虫鼠蚁少之又少。
生活在那儿的百姓,估计比生活在王城里的百姓,要幸福得多,一日三餐都有饭吃呢。
八岁的九皇子进宫的消息。
早已在各个王诸侯耳中传开了。
但又如何,林帝并不待见他,其他的王子阿哥们,更不用说。
话说同一个母亲所生,但他们自从在王室里成长,眼里只有利益和王权之争。
现在多了一个九弟出现,对他们来说,有一点压力。
大阿哥,二阿哥已死,剩下六个王子,他们有六成机会成为下一任国王。
当然,这个八岁的九皇子不计算在内。
对于王后的儿子,他们不认为有什么实力与他们争。
“九皇子殿下,现在陛下在与众大臣相议国事,等陛下相议完之后,我再给你通告一下。”王帝身边的太临,看到这个平民打扮的九皇子在殿外。
“好吧,我在这里等一下。”八岁的林炜枫说。xǐυmь.℃òm
结果,这一等。
等到傍晚,殿内的大臣们,都散会,回家去了。
他的父王,就是不出来见他。
唯有太监跑出来,向八岁的林炜枫行礼说:“现在陛下身心疲倦,已回宫休息去,要不,明天九皇王子过来参加寿宴席,就可以见到陛下了。”
“这样啊,那你和我父王说,孩儿还要许多要事打理,这里十五吨粮食,当是孩儿送给他寿礼。”九皇王林炜枫指身后的粮车说。
“九皇子,这个……”太监没有想到,这个九皇子转身离开。
要知道,陛下在试探他的。
结果,他也是看傻眼了,没有想到这个九皇子,小小年纪,脾气这么差,一点耐心都没有。
“九皇子殿下,要不再等等吧!”刘伯叫住九皇子问。
“父王日里万机,膝下还有七个皇子,他不缺少我这一个,走吧!”八岁的林炜枫想到自己在这个父王眼里,一点地位都没有。
那么自己何必把脸贴上去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以为,他就是这一种性格,不喜欢给别人拍马屁,包括这个所谓的父王。
便这样子。
八岁的林炜枫和自己的下人,匆匆离开王宫去。
只是留下十五马车粮食。
别小看这点粮食哦。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里,它足够500人二年的口粮。
“陛下,九皇子已经离开了。”太监回到殿内向正在批奏折的林帝汇报。
“离开了?”林帝听到这一句话,不禁放下手上的奏折,匆匆跑出去。
怎么说,这个九儿子,是他爱妃所生的儿子,而且与他有八年没有见过面。
如果说他心里不想着,才怪着呢。
这几年里,不管是刘伯的功劳,还是九皇子的手段。
春江郡的发展,他都听在耳目里。
除了大臣的汇报之外,他还有自己忠诚的死士,可以派死士到春江郡打听。
把他们看到的,听到的,都对他这个陛下汇报。
从一个贫困地区郡城,变成一个农业发展的地方,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国战之事,粮食供运,春江郡担起十分一粮食供应,足够20万士兵一年粮食。
“陛下,要不要把他留住?”
太监出现在林帝身边,看着他站在城墙,远远目送八岁的皇子远去。
“不必了,随他去吧。”林帝挥了挥手,转身离开去。
“他说贫困之地,没有金银珍宝,唯有送来十五车粮食,给陛下当贺礼!”太监公公说。
“嗯,我知道,边境那边,可有消息!”
“暂时还没有,自从二皇子战死之后,他们退兵五十里!”
“这些挞子,我不会饶了他们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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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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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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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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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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