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单枪匹马跑到了人家军营里,还把人家的物资全都牵了回来。
他一时之间感觉到了天旋地转,头也隐隐发痛,他妹妹咋怎么这么虎。
清泠理所当然的对着韩秋风点了点头:对呀!我不仅把他们军队的物资牵了回来,我还把他们皇宫给搬空了,所以咱们的军队以后就不愁没有军饷啦!”
韩秋风脚下一趔趄,差点摔倒在地,幸亏清泠一把拉住他。
“小妹呀!你怎么可以只身犯险,若是你有过三长两短,你让我们这一大家子人怎么活下去啊!
呜呜呜………,都是我这个当哥哥的没用,才让小妹不顾自身安危去做这么危险的事。”
清泠见自家大哥被自己吓哭了,心里有一点点的自责,也有一股暖哄哄的感觉。
“大哥,你别担心,我有陵光在不会有危险的。”
韩秋风一脸无语,直愣愣的翻着白眼:“陵光有什么用,一只鸟儿而已能有什么用。”
陵光听到韩秋风看不起它,飞上了天空,翅膀一拍,身影瞬间变大,身上萦绕着一层熊熊烈焰。
“这,这是什么鸟儿,为何会满身火焰。”韩秋风惊奇的望着天空中飞翔的红火大鸟。
清泠对陵光招了招手,陵光瞬间变回平凡小鸟儿的样子落在了清泠的肩膀上。
“它叫陵光,是朱雀神鸟,四方守护神兽之一。”
“朱雀,是我想的那个朱雀吗?这世上真的有神兽。”
“这不是很明显吗?”
鹿鸣山军队里的士兵们都看见了清泠肩膀上的那一只小鸟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红鸟,都直呼神鸟。
对着清泠也更是崇敬了,他们的主子可是有神鸟庇护的,所以更是把清泠当做神明一样。
清泠带着韩秋风回了鹿鸣山,直接给了韩秋氏和孙小娥一只木箱子。
“娘,嫂子,这是给你们的首饰,你俩慢慢挑,看不上的留着以后打赏下人。”
婆媳两人打开木箱子,就被一箱子金光闪闪的首饰迷了眼,韩秋氏给孙小娥选了一对漂亮的大金镯子给她戴上,又挑了几只漂亮的发簪给她插在发间。
眼中有泪水溢出,她拉着孙小娥的手,慈祥的说:“小娥呀!以前家里穷,你不嫌弃咱们家穷苦,跟着秋风吃糠咽菜,现在泠丫出息了,这些你多挑些,以后都打扮的美美的。”
孙小娥害羞的扫了一眼屋里的人,亲昵的扶着婆婆:“娘,我能嫁给秋风,做您的儿媳妇我觉得很幸福。
我娘家的日子虽然还过得去,可是娘亲没了之后,他们不但吞了娘亲的嫁妆还要害我,要不是我机灵,现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光景。”
韩秋氏给孙小娥擦干了泪水:“好了,别伤心了,现在咱们的日子好过了,以后会更好的,要开心的过每一天。”
哄好孙小娥,韩秋氏亲自给孙小娥挑选一堆首饰,自己也挑了几套首饰,剩下的还给清泠。
“闺女,这个还给你,你自己收起来,留着给宁宁以后当嫁妆。”
清泠把木箱子推了回去:“娘,你和嫂子分了吧!我还有呢!不信你们问大哥。”
韩秋风垂头丧气的看了自己妹妹一眼,无奈的对老娘和媳妇说:“娘,小娥你俩收下吧!”
清泠在鹿鸣山上指挥着百姓铺水泥路,每一条主路都用水泥铺上了,每条路都铺得宽阔又平坦。
城墙也用水泥浇灌了一遍,看着更坚固的城墙,士兵们都觉得更有安全感了。
玄武国大将军这段时间都是用脚走路的,一个月的时间才从边关走到了白云城。
远远的看着白云城门口站着整齐的士兵们,他们穿着一身令他特别眼熟的战甲让他由自主的又多看了两眼。
突然他身边的一个副将大声叫道:“将军,他们身上的战甲,是我们丢失的。”
“你可是认清楚了。”
“将军,末将很确定那就是咱们的战甲。”
“好呀!老子正愁找不到贼子,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兄弟们,上,把咱们的东西抢回来。”
玄武国大将军大手一挥,带着人就冲向了城门口。
清泠在鹿鸣山上感觉到了敌人的到来,一个闪身到了城楼上,站在城楼上的士兵都吓了一跳,他们主子怎么突然出现在了他们面前,太吓人了。
白云城门口的士兵们见有敌袭,快速进了城里,啪的一声关上了城门。
玄武国人到城墙下时,城楼上的人砰砰的往人群里扔着巨石,瞬间城楼下的人发出了震天惨嚎声。
玄武国大将军大声吼道:“白云城的主事人,有本事出来与本将军一战,你个无胆鼠辈,敢偷我玄武国的战甲,军马,兵器,粮食,你个无耻之徒。”
清泠腾空而起,一跃飞到了玄武国将军的面前,轻轻提起脚尖一脚将人踹飞了几十米远。
“让你骂本尊无耻,本尊的牙齿又白又整齐,你个老王八犊子羡慕是不是?”
玄武国大将军被清泠踹得倒飞出去,一路上连自己身后的士兵们都被带飞了一片。
摔在地上时,他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全身的骨头好像都被拆散开了一样,五脏六腑也好似都被震碎了。
他感觉自己的喉头一甜,一大口鲜血吐出,心如死灰的看着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的女子,这个女人可真是面如天仙,心如蛇蝎。
“你究竟是谁?”
清泠用脚尖将趴在地上的人下巴抬了起来,冷笑道:“本尊是白云城的主人,你们的物资是本尊拿的,你们国家皇宫也是本尊搬空的,怎么你有意见?”琇書蛧
玄武国大将军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这个女人这么明晃晃的把她搬空了皇宫的事都说给了他听,看来自己是活不成了。
玄武国的士兵们现在都傻眼了,他们国家皇宫都被人搬空了,那他们怎么办?
将军被人一脚就放倒了,他们这些只会一点三脚猫功夫的士兵还有活路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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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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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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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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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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