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听闻民国爱情,十有九悲。
……
黄昏。
车站旁。
苏婉婉穿着杏黄色毛呢大衣,脚下一双小巧半高跟鞋,此时正拎着包,像是在等什么人。
旁边报亭的老伯有些看不下去了。
“小姑娘啊,都这么晚了,天气又冷,要不你还是回去吧,你的情郎怕是不会来了。”
苏婉婉浅浅一笑:“老伯,您误会了,我等的并非情郎。”
老伯问:“那便是家人了?”
少女摇了摇头,眼底隐约显出怀念。
“不瞒您说,我的家人很早以前,便全部离开了。”
老伯感叹了一句:“都是可怜人呐,我有个儿子,已经几年没回来了,连一封信也没给回过。听说他成了裴少帅的得力干将,我不求他能加官进爵,只求他好好活着。”
听到‘裴少帅’这三字后,苏婉婉眸中划过一抹深思。
她在脑海里呼唤2333:“三三老师,那不是男主吗?”
2333:“对,本书男主叫裴施琅,剧情中最年轻有为的少帅,无数名媛的梦中情人。即便只有二十岁出头,却已争霸一方,军阀对他畏惧,军部元老对他颇多赞赏。”
苏婉婉好整以暇地点点头:“可以堪称完美的男主人设了。”
而原主,便是这位裴少帅的小青梅。
十年前,苏家是上海滩最鼎盛的世家,作为家族独女,原主不仅美貌,又有才情。
因此,人人都尊称原主一句“婉格格。”
那时,裴施琅还不是现在的裴少帅,只是一个落魄小子。
能有机会娶到这位高门贵女,无数男人都红了眼。
当年裴施琅十一岁,原主只有九岁。www.xiumb.com
原主总爱跟在裴施琅后面,语气甜甜地喊他哥哥。
裴施琅也很喜欢原主。
两人虽然彼此心知肚明对方是爱着自己的,却始终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这是年少时许下的荒唐诺言。
虽然愿景很美好,可现实却狠狠地扇了原主一巴掌。
变故,便发生在原主十岁那年。
那个时候,为了学习新思想,裴施琅受了原主父亲的资助,去了海外留学。
留学的这几年,裴施琅豁然开朗,不再拘泥于旧糟粕。
他渐渐变得有能力、有主见,也收获了不少名媛的芳心。
这也为他后来劈腿埋下了伏笔。
裴施琅这边倒是过的风生水起,可原主却惨的不能再惨了。
她家道中落,从尊贵的掌上明珠沦落为歌女,遭受了好几年社会的毒打。
期间,原主给裴施琅写过信,他却一封都没回。
原主没在意,只当是路遥车马慢,他还没来得及收到信。
再说裴施琅,他在海外那几年,认识了不少人脉,人也变得越来越洋气,成为了新一代知识青年。
而且,他另有了新欢,也就是本书女主——
司爱妮。
司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
要说起原主同这司爱妮的关系,自然不止抢了男人这么简单。
司爱妮的父亲司空涧,是原主的杀父仇人。
十岁那年,原主曾亲眼看着,自己的父亲被好兄弟司空涧拿刀捅死,母亲为了追随父亲,撞柱而死。
而原主,被司空涧的副将追逐到悬崖边,跳崖后逃过了一劫。
原主虽大难不死,可苏家却彻底落魄。
从尊贵的格格变成卖弄才情的歌女,是个人都无法接受。
原主不服,凭什么她家破人亡,而杀人凶手却能一跃直上,成为上海滩有权有势的司老爷?
于是,原主蛰伏七年,走上了复仇之路。
那年,她只有十八岁,却制定了一个庞大的计划——
先嫁给司空涧,成为他的小老婆,再找机会亲手杀了他。
至于司家的情况嘛,原主也早已打探清楚。
司空涧情人无数,人也比较喜好美色,却只娶了一位孙太太。
孙太太是大户人家之女,肚皮比较争气,为司空涧诞下了一儿一女。
也就是司爱妮和司煜晓。
对于自己即将多个小妈的事情,司煜晓觉得无所谓,可司爱妮却不能接受。
在她看来,原主就是勾引她父亲的小妖精,居心不良。
后来原主嫁入司家后,司爱妮屡次和原主作对,给原主使绊子。
原主都是一笑而过。
在她看来,司爱妮掀不起什么大风浪。
但原主唯一算漏的是,司煜晓对司爱妮有男女之情。
以至于,原主后期被司煜晓暗算。
司煜晓,书中的偏执反派。
他不是司空涧和孙太太的亲儿子,只是个挂了名的假少爷。
司空涧真正的儿子,三岁时便死于一场高烧,管家害怕事情败露,便从路边随便捡了个男孩,也就是现在的司煜晓。
司空涧和孙太太那时候在外做生意,两年未回,因此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管家自然也守口如瓶,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他哪里敢乱说?
司煜晓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司家的孩子。
那时他虽然只有三岁,脑袋却十分灵光。
只记得,亲生父母在被人残忍杀害前,将他藏在了柜子里,他这才逃过一劫。
还捡了个司家大少爷的漏。
这些年,司空涧一直把他当做亲儿子养,不断为他砸钱。
司煜晓表面上沾花捻草,吊儿郎当,背地里却十分勤勉努力。
他不动声色,多年来都在暗中寻找仇人。
没有搜集到仇人的线索,却意外掌握了便宜老爹的把柄。
据说,司煜晓在外有一间仓库,里面埋藏了各种各样的情报,其中便有司空涧这些年结党营私,贪污枉法的证据。
有一次,司爱妮和好友外出郊游,误入了仓库,被司煜晓发现。
司煜晓及时将她打晕拖出去后,却又不确定她有没有看到什么机密,因此一直暗中观察着她。
后来他却不可自拔,喜欢上了这个娇纵却可爱的妹妹。
他知晓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司爱妮却不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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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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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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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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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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