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男配只想干大事>第262章 男配只想爱国1
  1912年,种花家从原来的封建王朝过渡成为民国时期,从这一年开始,代表着以民为本的共和国诞生,简称民国。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男人们也可以剪掉大长辫子,留着一头寸发。女人们可以走出后院,可以随意出门,可以上学堂。

  虽然几千年的传统思想,并不是那么容易扭转的。但是,民国也代表了一个新的开始,一个真正的转变。

  s市有名的刘家,在民国之前,就已经是非常富有的商贾人家。

  在古代,商人地位非常低下。

  但在民国就不一样了,随着民国的建立,商人的地位也在逐步增长。

  刘家代代单传,传到现在这一代的小辈,名叫刘君行。

  说起刘君行,自小有一指腹为婚的未婚妻,郭家郭蓉。

  郭家原本在民国前和刘家的家底是差不多的,郭家的情况比较复杂,郭蓉的父亲高飞在民国之前,也算是一名读书人,他家境贫寒,后为了读书,入赘到郭家。

  原本,高飞就等下一次科举时,一举得中。没想到,一朝皇帝都没有了,更别提科举了。

  高飞本就心骄气傲,他想通过科举,踹了郭蓉母子,没想到愿望落空。

  高飞打击甚重,沉迷赌博无法自拔。曾经有着两分傲骨的高飞,彻底弯下了他的脊梁。

  他醉生梦死,陷在自己的幻想中出不来,也不想面对现实。

  没想到,郭家的家底都被高飞输的一干二净。

  其实郭母完全不必为高飞的错复杂,奈何她身为旧时代的女子,即使高飞是入赘的,郭母依然对高飞温柔小意。

  但高飞总觉得郭家上下没人瞧得起他。其实他是故意的,故意报复郭家。

  如果不是郭母的父亲去世,高飞断然不敢如此。

  郭母被高飞气死,郭家的财产都被高飞抵债,那时,郭蓉十岁。这一年,也是1913年。

  原本富裕的家,一夕之间,成为了连温饱都难得贫民之家。

  但刘家,不是趋炎附势,欺负弱小的势利眼。

  且刘君行与郭蓉从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

  于是,为了不让郭蓉受委屈,刘家决定提前将郭蓉接到家中,等到了年纪,再为他们俩办理婚礼。

  如果刘君行是男主的话,那么也不失为一桩好姻缘,可偏偏,刘君行是男配。

  “我儿,等会蓉蓉就回咱们家了,你以后可以好好待蓉蓉,万万不能伤了蓉蓉的心,家庭巨变,蓉蓉心里一定不好受,你可不能嫌弃她。”

  刘母说道。

  刘父点点头,“你母亲说的有理,我们刘家男儿断然不能做狼心狗肺之人。”

  刘家一家三口,正在餐桌上吃饭,刘父刘母特意嘱咐石曦。

  是了,石曦已经穿过来几天了,她并没有阻止事情的发展。

  石曦点点头,“爹娘,我都晓得。”

  也像现在这样,郭蓉被接进了刘家,专门有一个小院子。

  为了不让郭蓉过多忧虑,刘父将郭蓉送进了学堂。

  刘母心知女孩子内心本就敏感,她时刻注意郭蓉的感受。

  可以说,上到刘父刘母刘君行,对郭蓉疼爱有加,宛如亲女;下到佣人,对郭蓉都十分尊敬。

  郭蓉在刘家十分舒心,被刘家养的白白嫩嫩,娇憨可爱。

  郭蓉伤痕累累的心,在刘家得到了最好的养护。

  一家四口,生活在一起,日子总是和和美美的。

  郭蓉就读与s市女子学院,刘君行也在另一个学校读书。

  但是郭蓉十六岁时,与一女同学关系不错,两人多有来往,郭蓉去这位女同学家拜访时,认识了男主时天。

  s市女子学院实则是一贵族学院,在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

  这女同学亦然,时父是s市市长,一想便知,时家的权势在s市有多大。

  一来二去的,郭蓉与时天便情投意合。。

  而时天也跟刘君行在同一所学校念书。

  他们俩有感情就有感情,也没什么,她完全可以告知刘家,与刘君行解除婚约。

  但郭蓉知道,如果没有刘家的钱财跟名声,她连学费都交不起,时天更不会跟一个孤女在一起。

  而时家也不知道郭蓉跟刘君行的关系竟是未婚夫妻。

  为了替自己开脱,郭蓉称她的婚约非她所愿,只是母亲擅自做主,其实她对刘君行只是哥哥跟妹妹的感情。

  言语之间,郭蓉带着若有似无的愁容。

  在时天看来,分明刘家是以势压人,郭蓉一个可怜的女子,又怎么抵抗得了刘家。

  刘家岁在外有着良商之名,没想到内里却阴险恶毒。时天心想,刘家一定是擅长伪装之人。

  再有钱的商人,也抵不过权力。

  郭蓉为了所谓的爱情,陷刘家于不义。

  她在刘家可以称得上是锦衣玉食,可刘家人对她的好都喂到了狗肚子里。

  仿佛刘家从没有对她的爱护过。

  刘君行家的商行,突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是生意被人抢了,就是刘家的分店被举报,关门停业整顿。

  而这些,刘家都没有怀疑是由于郭蓉的原因。

  他们只以为是自己的同行使坏。

  刘父再三打听,才知道是他们刘家得罪了时市长一家。

  刘父思来想去,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了时家。

  这一切,郭蓉都在冷眼旁观。

  依照郭蓉对刘家的了解,如果她提出解除婚约,刘家未必不肯,毕竟刘家是完全把她当作女儿在抚养。

  刘母对郭蓉嘘寒问暖,没有一丝不满。

  郭蓉生活在刘家六年,说是锦衣玉食,也不为过。

  到头来,却养成了一条毒蛇。

  即使刘家不同意,按时家的权势,刘家也不敢不同意。

  话说回来,如果郭蓉坦然告知,依照刘父性子,很可能像是嫁女儿一样,送她出嫁。

  再说她跟刘君行的感情,在没有遇到时天之前,两个人随着年纪的增长,对视一眼,都会害羞的低下头。

  把刘君行当作哥哥?!完全是屁话。

  只不过是移情别恋而已,眼看再过两年,两人就会成婚。

  可在这节骨眼上,郭蓉否认了一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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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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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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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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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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