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基本是以复习为主,但是她还是拉下了将近二十天的进度。
在同桌的帮助下,方一如饥似渴地学习,将之前落下的功课补上。
每一天,方一都是认真上课,放学乖乖回家。
方一,仿佛长大了不少。方父方母挺欣慰的,女儿真乖,学习认真,在家也听话,什么都不用操心。欣慰之余,方父方母还有一点恍然若失,女儿长大了,好像不再需要他们了。
方一:你们高兴的太早了!
记忆是会随着时间逐渐褪色的,而整个高三生活,方一几乎是全身心投入学习的,虽然她的好奇心重,但是她也知道必须要好好学习。
直到高考结束,她才真正地放松下来。
而经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之前被鬼怪纠缠的记忆,虽然还记得,但是也不怎么害怕了。
方一的父母还要上班,于是把方一送到了乡下外婆家玩。
方一记忆中的外婆,还是对方一非常好的,方一也愿意去外婆家住。每次去外婆家,都是急匆匆地看一眼,马上就回了城里。
现在能有很长时间,可以多在外婆家呆一段时间。
在大长假里,方一在村里交了一个好朋友,王招娣。
听名字就知道,这家人是多么重男轻女,不然也不会给女儿起这样的名字。
两个人也是无意中认识的,夏季正是农忙的时候,只有方一,整天无所事事。
王招娣十分羡慕方一,方一不仅可以上学,父母就他一个女儿,而且家里人对她很好。
王招娣总是在忙完之后,晚上偷偷的找方一玩,听方一说说真正城里人的生活。
每当王招娣听方一描绘这些的时候,总是会畅想未来,哪怕她知道,她走不出去。
而王招娣除了跟她介绍村子里的人以外,也告诉方一,哪里不能去。
方一虽然蠢蠢欲动,但是她不傻,万一在山里迷了路,小命估计就没了。
突然有一天,王招娣告诉方一,她要嫁人了。
“什么?你才18岁,没有到法定年龄,怎么可以嫁人?!”
王招娣苦笑一声,“村子里的女孩,除非读书,不然都跟我一样,一到十八岁就会嫁人。”
方一站起身,气愤的说,“这是违法的,走,我们去报警。”
“报警了,然后呢,我什么都不会,也没读过几年书,我怎么生活?你知道村里的流言蜚语,有多严重吗?!”
“不会就学,洗碗,端盘子,做服务员,怎么都能养活自己。”
王招娣心动了,但是她还是不愿意报警。
方一灵光一闪,“我们逃走吧,你不是说,后山有一条近路,可以到外面去吗?!”
王招娣大惊,“不可以,后山不可以去,很容易迷路,就是熟悉后山路的大人能不去就不去。”ωωω.χΙυΜЬ.Cǒm
“你老说后山不能去,为什么不能去?”
“你不懂,真的不能去,会死人的。”
“为什么啊,你知道路吗?!”
“大概知道,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去。”
“为什么?你知道路,大不了,我们小心一点,去了外面,天高任你飞,你可以自学,可以上夜校,你现在才18岁,难道想一辈子过你妈妈的日子吗?!”
王招娣沉默了良久,才开口说。
“方一,我很羡慕你,你真的很幸运,这都是命。”
“我不信命,你有自己选择幸福的权力。”
方一义正言辞地说道,方一的心或许是好的,但王招娣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除非现在有一个十分权威的人,帮助王招娣。
但凭什么呢?!凭她过得苦吗?!但王招娣这样的女孩子,太多了。偶尔有一个挣脱自己原有的命运,都已经是极为幸运的事了。
再说了,如果能帮王招娣,帮的了一时,也帮不了一世。
两人说不到一起去,方一生气了,不再跟王招娣来往。
外婆只当小女生的友谊都是这样的,反正过几天就和好了。
方一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外婆,或者方父方母的意见。
他们家在村里,是少有的,不重男轻女的家庭。他们未必不会帮助方一,或者是王招娣。
方一心里独自生着闷气,而王招娣一开始差点被方一说动,但是后面也就静了下来。从小的生活,早就让她浸淫在里面,无法挣脱。
她想,她会一辈子记得方一,这个她人生中唯一的色彩。
事情到这,也就渐渐平息了。王招娣嫁人了,方一也去见了一面。
王招娣嫁人后,方一渐渐的就觉得没意思了,想回家,但是方父方母不放心,毕竟那边太偏了。
方父方母说过几天就来接她。方一只能耐着性子继续呆在村里,想到王招娣,方一心里还是有点难受。
于是,她就上山了。她想看看,后山到底有什么,让王招娣死也不敢去。
方一是从未停止作死啊,要不是女主,早死八百回了。
后山的景色真的很不错,郁郁葱葱,就连空气比村里也更加清新。
渐渐的,方一越走越深,“什么啊,明明什么都没有。”方一嘟嘟囔囔,撅着嘴巴又生闷气。
正常的山林,方一是不感兴趣的,就掉头往回走。
但走了好久,都还没有下山。明明都是一样的时间,为什么还没下山。
方一这一观察,才发现,她一直在原地打转,绕圈子。
山林里阴风阵阵,哪怕是大夏天,方一觉得自己浑身冷飕飕的。
方一心想,她没那么倒霉吧,又遇上事了?!
方一给走过的路,做个标记,终于,她肯定了,自己确实是迷路了,一直在绕圈。
方一上一次被阿飘纠缠的记忆,陡然清晰地出现在方一的脑海中。
方一心跳加速,她知道她是遇到鬼打墙了。
方一捏着自己身上的护身符,举起来,一点一点的向山下走去。
但没有用,她还在绕圈,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到时候天黑了,就更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方一想起了自己看的灵异小说,碰到鬼打墙,就骂脏话破阵迷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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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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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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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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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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