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小兔崽子,跟劳资进宫,劳资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三天两头被人在朝堂告状。你是不是想气死我,啊。”
“爹爹,你轻点,疼。”
“侯爷,轻点。”艾青心疼了。
石曦被揪着耳朵,拎着衣领,带去了皇宫。
集市的百姓,这才议论起来。
“哎呦,这小侯爷,又闯下大祸喽。”
“是呀,看那么点的孩子,多可怜。”
“幸好我家没有这样的不孝子,不然我早就打死了事。”
“哈哈,你说的轻松,真是这样,你可下不了手。”
“真是看着粉雕玉琢,可可爱爱的,咋就像个魔头。”
“长大了,肯定是个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都行,你信不信。”
“我看十有八九是这样的。”
“侯爷也不容易。”
确实,如百姓们所说,这陶君行,小时候逗猫逗狗,欺负小孩,长大之后,混着狐朋狗友,吃喝嫖赌,样样都有。
有陶君行出没的地方,必定一片狼藉,人仰马翻。
但无论是皇帝,还是皇后,侯爷等人,都宠着陶君行。
只要没闹出人命,就随他去吧。
以前还希望陶君行出息,但后来,看着别人家的不孝子孙闹出人命,连累家里人的。
他们突然觉得这样也不错。
也许,没有某个重生女的话。
陶君行,大概率,一辈子就是个混账样子。
背靠大树好乘凉。
但,礼部尚书家中有一庶女,重生了。
这个庶女,在第一世的时候,被尚书嫁给了陶君行做妾。
这是很正常的。
庶女要么嫁给其他人家的庶子为妻,要么嫁给嫡子为妾。或者,送进宫中。
再或者,嫁给一些有才的秀才举人之类的小官员。
虽然,陶君行很花心,但是他对待女人还真不错。
并没有像很多男人一样,对自己的妻妾非打即骂。
更何况,以重生女卢新月的地位,嫁给侯爷做妾,可能还差一点。
但偶然一次出行,陶君行,看上了她。
这才会把卢新月抬成小妾。
但卢新月她不愿意啊。
她喜欢的是风光霁月的状元郎。
但她的命运本就不是由自己控制。
状元郎早已娶妻。
作为读书人,他少见的有良心,他并不想停妻另娶。
卢新月找机会三番五次纠缠状元郎。
因为她觉得状元郎心里是有他的,只是碍于原配,所以才不愿娶她。
卢尚书见势不妙,正打算随便把卢新月嫁出去。
陶君行看上了她。
卢尚书本来是看不上陶君行的,哪怕他是小侯爷。
但怕卢新月纠缠状元郎一事传出,影响到其他女儿的婚嫁。
卢新月被赶紧打包送去了侯府。
在古代女戒女则的浸淫下,卢新月反骨甚重。
体重八十斤,七十九斤反骨。
还是卢尚书的夫人太过宽容了。
换个厉害点的,她不得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做人。
而卢新月,过门之后。
不温柔小意不说,还拒绝陶君行靠近。
一次两次,是情趣。
三次四次,就是不知好歹。
陶君行顿觉无趣,很快就把卢新月抛在脑后。
陶君行不去她的房间,她反而愈加生气。
一边不愿嫁给陶君行,一边又觉得陶君行对她不真心。
陶君行花名在外,她以为她是谁,能让浪子回头。
如果她是侯夫人。陶君行还是会尊重她的。
但是,她就是个小妾。
虽然陶君行不去她的房间,可她的日子并不难过。
但卢新月想不开呀。wWW.ΧìǔΜЬ.CǒΜ
长期的抑郁,让她本就孱弱的身子,染上了重病。
没几年,就病死了。
这能怪谁?!
嫡女都没她能折腾。
这本小说的名字,叫做重生庶女为后。
对,她重生之后,就奔着一个目标。
她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将前世害了自己的人,全部弄死。
最有权有势的,不就是皇帝吗?!
但皇帝都多大了,虽然皇帝有权利纳一个个年轻漂亮的妃子。
但是,这么多官员之子,年轻的不要,谁会喜欢咬老菜帮子啊。
现在的皇帝也就是四十来岁,等到重生女重生,皇帝都快五十了。
皇子们基本都成年了。
你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敢想。
结局,当然是卢新月成功了。
不然,这本小说的名字也不会叫做重生庶女为后。
她重生之后,有着重生光环。
所以,她入宫之后,步步为营(光环作怪)。
更荒唐的是,她已经是皇上的女人,竟然还勾引陶君行。
老话说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陶君行被迷得五迷三道的。
三天两头找理由进宫。
最后,竟然忽悠陶君行给皇后送吃的。
皇后,被自己从疼爱的亲外甥毒死,太子也是。
陶家连坐,诛杀九族。
而卢新月,最后成功上位,成为了皇后,生下一子。
这还没完,老皇帝死之前,担心卢新月被人欺负,就将新太子记到卢新月名下。
毕竟,卢新月生的孩子还小。
在老皇帝死后,卢新月跟新皇勾搭上了。
床下母后,床上爱你。
新皇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谁家好人能给自己死去的父皇戴绿帽子。
废话,也不能给活着的父皇戴绿帽子。
因为,陶君行帮他戴过了。
可想而知,最后的云国,能有什么好下场。
百姓流离失所,国破家亡。
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
“哎呦,爹,爹,轻点,我错了,我错了,你放开,我耳朵要掉了。”
石曦的耳朵被陶侯爷拧的通红。
侯爷心疼了,但面上不显,冷哼一声,放开了手。
看着石曦小小的耳朵上,红红的,侯爷心里一阵愧疚。
很快,就到了皇宫里面。
里面的,不仅是皇上,还有皇后,还有王大人。
好家伙,三堂会审。
侯爷老脸一红,王大人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孙子的脑袋被摔个包。
要是知道,肯定会闹得更凶。
不知道夫人那边,怎么样了。
石曦丝毫不慌,一看见皇上和皇后。
“姑姑,姑父,你们叫侄儿什么事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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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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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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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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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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