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道:“嘿嘿,小贺你别怕,没关系的,他的底线低,可以接受被你戴绿帽子,我给他做过思想工作了,没有一点问题,再说了,你救过他的命,他哪敢跟你撕破脸?”
得知王富贵不恨他,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还害怕他来找我的麻烦呢,到时候让嫂子和哥哥知道,我就完了。”
文莉干笑道:“上次你弄在那个里面,他倒是有些生气,他怕我怀上你的孩子,有些吃醋了,下次我们再弄的话要注意点,做好安全措施。”
贺欢一愣:“啊?下次还弄啊?富贵哥都知道了,不好吧?”
文莉把手放在贺欢的大腿上:“哎呀,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村子里的姑娘们你又不是没有少玩,跟文莉姐玩,不好吗?正好文莉姐喜欢你的那个,便宜其他女人还不如便宜我呢,嘿嘿嘿。”
说着,
她有些不好意思,捂着嘴偷笑起来。
王富贵上了年纪,身体不行了。
行房事也就几分钟,有时候一分钟都不到。
文莉跟他生活在一起,就像是守活寡一样,从来没有满足过。
直到跟贺欢玩了一次,把她爽坏了,到现在还惦记着贺欢。
她爱上了贺欢,想跟贺欢长期保持情人的关系。
之前。
她也跟村子里的其他老汉们偷过情,可村子里的其他老汉们,水平都跟王富贵一样,力不从心,要不了两下就完事了。
让她很苦恼。
贺欢年轻气盛,力气又大!
她被贺欢的体力征服,深深地爱上了贺欢。
哪怕晚上跟王富贵睡在一起,可心里想的还是贺欢。
贺欢见她有些动情,连忙说道:“文莉姐!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一直保持这种关系不太好吧?虽然说我的老婆在外地,但我也不能一直做对不起富贵哥的事情,他是村长,我必须得尊重他。”
村长一般不发话,一旦发话,整个村的人都知道。
所以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村子就那么点大,千万不能干坏事,一干坏事所有人都知道了。
现在的信息发达了,人们的思想普遍比较开放,要是换做六七十年代传绯闻,估计死掉的奶奶都得从棺材里爬出来上吊,嫌丢人。
文莉哎呀道:“小贺,你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你这是对不起他,你这是在帮他!他占着茅坑不拉屎,下水道都堵了,总得有人来疏通下水道吧?要知道,所有夫妻吵架都是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造成的!难道你想看到我跟王富贵不和谐吗?我猜你不想,所以你要帮我,你让我开心了,我也就不会跟王富贵吵架了!”
贺欢一听,人都傻了。
这是什么魔鬼逻辑?
把偷情说得这么清新脱俗?
贺欢嘴上不乐意,可身体却很诚实,三角区立了起来。
“文莉姐,我们不能这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是要积点德的,不然等到死的那天,会遭报应。”
文莉才不管什么报应不报应,夺过贺欢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
“小贺,我文莉从来都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妖魔鬼怪,活着就要快乐,能快乐一天是一天!我实话跟你说,除了你以外,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让我快乐过,所以!文莉姐这辈子只爱你一人!”
为了自己的快乐体验,她连道德都不要了。
她被欲望控制着,被体内分泌的多巴胺操控着,只要谁能让她快乐,她就爱谁。
看着她如此这般,贺欢哭笑不得。
她这是多么欲求不满啊?
果然,女人都是一个样,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没发生关系的时候装矜持,发生过了之后一发不可收拾,要了还想要。
男人是图新鲜感的动物。
而女人则跟男人恰恰相反,是喜欢吃回头草的动物。
这就很有意思了。
“文莉姐,不得不说,你还真是想男人想疯了!不过我也能理解你的感受,男人上了年纪之后确实不太行,我嫂子李美婷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哥贺良满足不了她,他们之间老死不相往来,都闹掰了!我哥经常去游戏中心找小妹,也不找嫂子,加上我哥不孕不育,这让我嫂子更加难受,我嫂子总是跟我抱怨我哥不行!果然这是老夫妻之间的通病。”ωωω.χΙυΜЬ.Cǒm
文莉笑道:“小贺,我问你,你听过一个词吗?三个字,拉帮套!你知道什么是拉帮套吗?”
贺欢还真没有听过,摇头了摇头,表示没听过:“什么是拉帮套?”
文莉解释道:“拉帮套的意思就是,古时候,男人不行了,不能下地干活,那么就会在外面找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回家,帮他干活,这个小伙子在干活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到一家之主的待遇,包括他的老婆!能够跟他的一起同房!”
贺欢奇怪道:“这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古代会有这么奇葩的习俗?”
文莉笑道:“因为古代男多女少,法律不健全,出了事也没人管,一个家庭很容易被外人欺负,如果不多生点小孩,恐怕家里的田地都会被别人霸占,那些生不出小孩的家庭,为了自保,只能在外面找体力好的男人做拉帮套!干农活的同时,保护家庭。”
这种习俗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直到开放后才彻底废除。
但不乏还有很多偏远的山区和农村依旧遵从这种习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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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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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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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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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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