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你所希望剩下的人。
根壮醉了……
赵雅婷也醉了……
所有人都醉了……
猪二拎着酒瓶儿与塔莎拼着酒。
“熊国”的女人真的就是一个字。
“猛”
哪方面都“猛”,喝着七十五度的“沃特嘎”,就像喝凉水一般。
用“喝”其实并不准确,确切的说,应该是“灌”
猪二的量应该就不小了,但是在塔莎面前却“不值一提”
真没想到,反倒是身材娇小的鹊儿能与她有一拼。
篝火渐渐的暗了下来,人们都跳累了也喝多了,一个个的席地而卧,慢慢的失去了意识。
此时虽然是夏天,但这里是林区,昼夜温差很大。
特别是清晨,那股凉意“直浸骨髓”
根壮有了驯鹿“精气”的加持,再加上喝了不少酒,他不止是没感觉到凉意,反而全身燥热。
赵雅婷像只受惊的小猫咪似的,蜷缩在他的怀里“瑟瑟发抖”
……
这种“幕天席地”、最原始的感觉真好,仿佛天地都是属于你的。
根壮发现每个人身上都盖着毯子,塔莎与那些服务人员已经不见了。
篝火还在“袅袅”的冒着烟,没有完全熄灭。
根壮把被踢到一边的毯子盖在了赵雅婷身上,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来。
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
冰河上跑着三套车……
塔莎哼着这首“熊国”经典歌曲走了过来。
见根壮已经醒了,微笑着打招呼。
“你醒了!我亲爱的朋友”
根壮也笑了笑,赶忙站起身打招呼。
餐厅那边已经安排好了早餐,根壮又把众人叫醒。
大家醒来后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居然幕天席地的睡了一晚。
林总感慨道:“真庆幸这里没有熊出没”
猪二一拍胸脯说道:“有我在,熊有什么好怕的”
鹊儿揉着眼睛调侃道:“你睡的像死猪一样,你在又有个屁用”
众人嬉笑了一阵,回到小木屋各自的房间洗漱了。
塔莎没有陪他们一起吃早餐,而是有事出去了。
临走交代塔力克老爹,可以带他们在森林边缘骑骑马。
根壮他们这次来的目的是学习,但实地一看却有些失望。
这里还保持着原始的状态,感觉还没有完全商业化。
赵雅婷的观点与根壮一致,众人商量了一下。
都觉得没有留下来学习的必要,准备玩两天就一起回去。
早饭后,塔力克老爹牵来了几匹马,亲自示范教他们怎么骑。
马对于在农村长大的人来说,并不陌生。
但真要说骑马,那倒是很少尝试。
北方的农村一般都是用骡子耕地,都说毛驴脾气大。
“驴脾气”
其实骡子的脾气更倔,一般是不让骑的。
根壮以前倒是骑过驴,不过都是有人给牵着。
像游牧民族那样骑马飞驰却从来没尝试过。
塔力克老爹示范了几次,问他们谁先试试。
赵雅婷林总水娥她们都胆小,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
鹊儿本身就是“飞行员”,根本不屑骑马。
猪二就不说了,最早时,那是冲锋陷阵的“将军”,为商朝效力,征讨过西岐。
眼看着要“冷场”,根壮“自告奋勇”,塔力克老爹让他选一匹。
根壮对“相马”一窍不通,只是选了他喜欢的颜色。
这里的马都身材矮小,属于北亚蒙古马系。
特点是:耐力好,抗寒耐饥渴性非常出色。
当年成吉思汗征服世界,他的军队用的就是这种马。
相传这种马还能在奔跑中打盹,眼睛一闭一睁就是一觉!
根壮首先在心理上不惧怕牲畜,摸了摸这匹马的脑门儿,在塔力克老爹的帮助下就上了马背。
少数民族的性格粗犷,不把骑马当回事儿,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能熟练的操作。
这几匹马都是被驯养的,性格温顺。
塔力克老爹见根壮骑的还不错,索性就把缰绳就交给了他。ωωω.χΙυΜЬ.Cǒm
开始的时候,根壮只是让这匹马慢慢走着。
走了一会,根壮觉得不过瘾,双腿用力夹了一下。
再看这匹马,渐渐的小跑起来。
驾……
渐渐的开始加速,耳边的风声也越来越大。
骑马与开车完全不同,后者是冰冷的机器,给油就走。
而骑马却是心灵上的交流,人与马合二为一,相互感知着对方。
速度越来越快,跑的也越来越远。
根壮此时幻想着自己是个驰骋沙场的勇士……
渐渐的就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
骑马可是个体力活,别看只有马在跑,其实人骑在马背上也并不轻松,需要随着马奔跑的节奏全身都动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根壮有些累了,马身上也见了汗,速度慢慢的降了下来。
激情过后,根壮看看四周,心里开始有些“发毛”
周围的景物都差不多,也分不清东南西北。
骑着马东一头西一头乱闯一气,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路。
坏了,彻底迷路了!
根壮这下着急了,他突然想到“老马识途”,它肯定认识路。
哪知道,这匹马见根壮不再“吆喝”它,居然悠闲的吃起草来,一点儿也没有要回去的意思。
根壮心里暗骂,这个小王八犊子……把我带到这来就TM不管了!
根壮无奈,翻身下马牵着,漫无目的的往前走。
突然,隐隐的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什么东西。
由于森林里树木交错,看不清楚。
牵着马又往前凑了凑。
这下看清了,原来是几台大卡车,车厢用军绿色的篷布覆盖。
根壮很纳闷,这里怎么会有车出现呢?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管他呢!有车就一定有人,正好可以问问路。
也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根壮牵着马就走了过去。
前面人影闪动,隐约还能听见说话的声音。
根壮刚要大声询问,却硬生生的被他咽了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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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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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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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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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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