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四合院之我居然是地主家的傻儿子>第21章 终于住进自己的房子了
  刘平和李家宝两人打闹着一路走到了旧货市场,旧货市场真的是什么都有。

  家具只是其中的一个分类,衣服鞋子,自行车,锅碗瓢盆,大多数生活中能遇到的,这里都能找到。

  两人也没有在其他区域转悠,直接就来到了家具市场。

  李家宝计划先买一张床,两个柜子,其他东西再慢慢添置。

  虽说二手的,可是价格也差别非常大,木制家具的价格基本上遵循一个特点,就是越重,花纹越漂亮,结构越复杂,也就越贵。便宜的也就几块钱,贵的价格能达到十几块钱,甚至还有几十块钱的。琇書蛧

  李家宝也没那么多钱,只有刚发的工资,30来块钱,只能先买一张床两个柜子,然后找了一个板车,就把这些东西都拉回去了。

  等两人把床和柜子抬到屋里摆放好了之后天都已经黑了,两人都还没吃饭呢,赶快往厂子走,趁食堂还没关门,再弄点吃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李家宝化身小仓鼠,下班就往房子里添置点东西,来来回回差不多半个月左右,房子里的东西终于添置全了,他决定提前入住。

  “三哥,明天我就和厂里把宿舍退了哈,我要去我的新房子住了。我要去感受大房子去了,再也不用窝在这个小宿舍里了。”多少有些兴奋,期盼这一天都期盼好多年了,终于可以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从空间里拿什么就拿什么,不用担心被其他人看见了。

  “去吧,去吧,你就一个人能行吗?要不我过去陪你吧,我怕你一个人晚上害怕睡不着。”

  “不,我一个人很好,你还是抓紧申请自己的房子吧,如果不出意外下个月你就能申请了,我也就比你早搬一两个月,不用羡慕。再说,就一张床,你去了也没地方睡”他才不想刘平过去住呢,如果刘平过去了,那和现在没啥区别。

  “你当时买床的时候就怕我过去睡?你也太小气了吧。”刘平瞪大眼睛看着李家宝。

  “不是,我是想另一个屋子搭火炕,你也知道我爸妈他们在乡下住火炕习惯了,如果睡床我怕他们不习惯,再说冬天的时候火炕暖和,对他们身体好。”既然住平房,还需要自己烧火,如果不搭一个火炕有些对不起这资源了。虽然北京冬天的温度并不是很冷,可是哪个北方人冬天不想睡在热乎乎的炕上呢?

  “那以后我有房子,我也这么弄,收拾收拾吧,这次别像上次,收拾完了晚上又要回来睡。”上次就是一大早把行李都打包好了,结果一天的时间没弄好,只能又回到宿舍。

  “放心吧,心里有数。明早收拾就来得及,一共就几件衣服,被子还有点洗漱用品。其他东西我前几天已经倒腾过去了。”

  第二天李家宝和厂里说了一下,晚上下班就拿着东西直接去了四合院。

  连续半个月下班就来四合院,已经和四合院的人都混了一个脸熟。最熟的就是三大爷闫埠贵了,因为三大爷和自己住对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自然就非常熟悉了。

  到了家把床铺上,把其他东西都归置好,就开始做饭了。

  对于做饭,会的人觉得非常简单,对于不会的人也会觉得非常简单。

  李家宝虽然没做过饭,可是也是从小看到大的,他觉得做饭就是把油在锅里烧开,然后把切好的菜都扔到锅里,之后用铲子铲几下。如果是炖菜就加水,如果是炒菜就一直炒到熟,就可以出锅了。

  怎么也算自己的乔迁之喜,李家宝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只鸡,一斤猪肉。

  李家宝开始了自己的表演,首先是杀鸡,对于最多杀过鱼的人来说,杀鸡太难了。

  杀鱼和杀鸡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最主要的是鱼不会和你发生交流,你杀鱼的时候你感受不到他的痛苦,你也看不出鱼被杀的时候是什么想法。

  可是杀鸡就完全不一样,鸡会流血,和人一样的流血,鸡也会挣扎,会叫,你杀鸡的时候,鸡的反应很明确的在告诉你,你在结束一个动物的生命,当鸡在你手上挣扎的时候,你会发自内心的厌恶杀戮,甚至厌恶这个杀鸡的自己。

  李家宝虽然不至于厌恶自己,可是在鸡挣扎的时候下意识的松手了,这下好了,耷拉着脑袋,脖子处留着血的鸡开始扑腾起来,屋里弄了一地血不说,还直接跑到院子里。

  看着在地上挣命的鸡,李家宝都想放弃吃鸡了。

  “小李,你这么杀鸡,多浪费,赶快把碗拿过来,快。”三大爷闫埠贵看到院子里的鸡,在看看李家宝拿着菜刀站在门口发懵的样子,就知道咋回事了。他赶忙过去把鸡的两个翅膀攥住,然后让李家宝去拿碗。

  “哦,嗯,嗯。”李家宝跑回屋里,把碗拿过来,三大爷就把鸡拎起来,鸡脖子正对着碗的上方,让鸡血一点一点的流到碗里。

  “第一次杀鸡?”

  “嗯,第一次杀。”

  “下次记得一定要抓牢翅膀,要不弄的鸡血哪都是,浪费了不说,一会儿还要收拾。还有,你下刀不够狠,你把刀拿过来,再割一下,让血流的快一点。”三大爷看着鸡留学的速度比较慢,就看了看鸡脖子,然后就让李家宝再来一刀。

  李家宝把刀拿过来,蹲在旁边,却不太想下刀了,他想吃肉,却不想杀鸡。

  三大爷看出了李家宝的犹豫,也明白这孩子心善,下不去刀。

  “这鸡无论如何也活不下去了,你不下刀就让它这么一直疼到死,你下刀就让它早点死,不用一直疼,男子汉大丈夫,杀只鸡都下不去手吗?”

  “不是下不去手,杀鸡有啥怕的,就是鸡头上都是血,不想把手弄脏。”说着李家宝一手拿着满是鲜血的鸡头,另一手用刀刺啦一下子把鸡脖子的伤口又扩大了一分。这次鸡血畅快的流出来了。

  “小李是君子啊。”

  刚刚还沉浸在杀鸡的情绪中的李家宝被三大爷这句话弄的莫名其妙的。

  “嗯?打哪说?”

  “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也。小李可以说是比较符合了。”

  “哦,这句话我到听过,是论语里面的吧。三大爷,就杀只鸡,哪有君子不君子的,如果君子饿极了,恐怕连人都能杀,何况是鸡了。”

  “呵呵,不是论语,是孟子里面的,是孟子见梁惠王,劝说梁惠王要好好对待子民的时候举的例子。你说的也对,君子不是我们这样的人有资格做的,只有那些能吃到肉,却不用自己动手的人才能当君子,像咱们干什么都要自食其力的人,恐怕一辈子都是小人了吧。”

  “三大爷,晚饭吃了没,一起呗。”

  “我那还有瓶好酒,一会儿拿过来,咱爷俩喝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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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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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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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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