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才十八岁,放在前世刚刚成年,这么年轻又有了孩子,到时候万一和孩子抢奶吃,饿到了孩子,那这个当爹的就过分了。
所以日后再说。
而现在搞定了鹿连学,又添一方势力,接下来,就是益州刺史孙茂川。
如果再搞定孙茂川,那对付一个益州大都督郭寻就很容易了,将来找个机会,让郭寻罢官,再让谢尔毕暗中运作,派个相熟的人来担任益州大都督之职,那么益州就是萧宁的囊中之物。
这就是萧宁给自己留的后手。
萧宁现在做的事和篡位没什么区别,必须留下亿点后手,才能保住性命。
修路建关是后手,占领夜狼国是后手,把控益州也是后手,这样将来才能挺直腰杆和朝廷叫板。
接下来,就是搞定孙茂川。
……
刺史府。
孙茂川正和时青青闲聊,一脸喜色,说道:
“青青,这次多亏了你,若是让鹿连康继承国公之位,舅舅我的官职恐怕不保了。幸好我听从你的建议,提前和鹿连学见面,打好了关系,现在他做了鹿鼎公,也对我表明的友善。现在就算太子想动我,短时间也办不到。”
时青青笑道:“我是旁观者清,所以提醒了舅舅一声。就算没有我的提醒,舅舅为官清廉公正,问心无愧,也会平安无事的。”
孙茂川可不信时青青的奉承,他忍不住问道:“青青啊,你给舅舅说句实话,算计鹿连祥和鹿连康的主意,到底是谁出的?你背后的人又是谁啊?你给舅舅透露透露,让舅舅有个准备。”
面对孙茂川的询问,时青青的脑海中立即浮现那个戴面具的青年。
她已经和对方一刀两断,再无联系。
但是两人的孽缘,真是一句话就能割断了的?
最起码在梦里,还时常被他欺负。
而孙茂川看到时青青沉默,便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
虽然齐王殿下已经去世,但是时青青作为齐王妃,必然还有自己的人脉和手段。他知道自己这个外甥女的手段,虽是女儿身,却丝毫不逊色于男儿。
稍愣了片刻,时青青才笑道:“只是一个朋友,碰巧听说了鹿连祥和突厥勾结。舅舅,我一个妇道人家,而且死了夫君,背后还能有什么人啊!”
说到这儿,时青青忍不住的在心中啐了一声。
要说背后有人,那还的确有,好几次都是从背后。
“哦,原来是这样啊。”孙茂川看时青青不愿意多说,便没有多问,随后又闲谈几句,选择了离开。
时青青静静地坐了片刻,随即起身去见母亲,询问何时回京。
她想尽快离开这里,眼不见心不烦,然后陪着父母和孩儿,安稳地度过余生,不再去想什么报仇。
谁知来到母亲的房间,却得知妹妹时悠悠陪着母亲出去了。
…
“殿下,听说益州城的马市,出现了一匹极其优秀的良驹,殿下不是正缺一匹合适的战马吗?”
这时候,李纯把打听到的一个消息,告诉给了萧宁。
萧宁神情一喜,问道:“真的?”
“回禀殿下,消息可靠,这只良驹是刚刚从野外马群中抓到的马王,废了不少功夫,摔断了好几个人的腿,最后才被擒获。而且这匹马野性十足,很多人想买,但没把握收服。”李纯回道。
萧宁立即来了兴趣。
他的确缺一头合适的战马,要知道他体重二百斤,穿上铠甲,拿起方天画戟,恐怕三百斤往上,寻常战马背着这个重量想要驰骋,还是有点难度的。
萧宁物色了很久,但依然没有找到心仪的战马。
在长安城时,萧宁见到了萧峰的战马,是一头全身皮毛漆黑的战马,只有蹄子上是白色,非常神骏。并且,那匹马耐力好、速度快。
萧峰骑在上面,人马合一,再加上混元长槊,简直所向披靡,真正的霸王之资。
而据萧峰说,他为了寻找这头踏雪乌骓,寻觅了八年。真正的神驹,可遇而不可求。
“走,带本王去瞧瞧。”萧宁立即说道。
益州马市,熙熙攘攘。
益州和蛮州一样,本土马并不优越,但谁叫益州西面就是天鹰帝国,是走私的温床,很多马商弄到天鹰战马,便在益州售卖,久而久之,就成了马市。
当然了,说是马市,也卖驴、骡子、牛等动物。
此时马市中央,一群马商围着一只神驹。
只见这匹马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色。头至尾,长一丈多,蹄至脊,高九尺余。
此时此刻,这头白马犹如雄狮般暴烈,三个人咬着牙抓住缰绳,却根本控制不住白马,最后又上两人,才将其牢牢拽住。m.χIùmЬ.CǒM
四周的马商看着这头神驹,议论纷纷:
“这真是头神驹啊,卖到长安城,若是碰到爱马的权贵,可卖百金。”
“低了,低了!”
“价格低了吗?不低了。”
“我说的是格局低了,这么好的马为何要卖,要用来献,宝马赠英雄,这样才合适。”
“献给谁啊?这么烈的马,万一把腿摔断了,你这不是献马之功,而是行刺之罪!所以还是买了卖,金子到手才是实实在在的。”
“买了卖?你能买得起吗?人家开价一百两黄金!”
“高了,高了...”
...
嘈杂的声音让白马暴躁,而且它非常聪明,假意被制服,趁着马夫不注意,突然挣扎,竟然拽开了缰绳,而后扬起前蹄,嘶吼一声。
“嘶——”
本就高大的白马扬起前蹄,可想而知压迫感,四周马商瞬间慌乱,慌忙逃开,有些人被推搡摔倒,场面乱作一团。
“快快,抓住它,抓住它,别让他跑了!”
马商大吼叫道,这可是他的摇钱树啊,废了那么大功夫抓来的,万一跑了,那就赔个血本无归。
几名马夫立即上前,试图用绳子套住白马。
这个行为彻底惹怒了白马,它那扬起的前蹄直接踢向两个人,踹中胸口,直接蹬飞了好远。
而后朝前狂奔,直接撞飞人群,撕开人网,在马市中横冲直撞。
刹那间,
马市内乱作一团。
很快,白马找到了出口,它竟然冲出了马市,开始在大街上狂飙。
所过之路,行人惊慌失措,纷纷避让。
一时间杂物纷飞,一片混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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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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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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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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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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