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伯愣了愣,急忙往回找补,“不是,你别多想,我没有那个意思……”
可惜,任凭堂伯怎么解释,沈知倦不开口搭话,就那么臊着对方。
林初夏尴尬到抠脚,目光来回游移,脸上的笑都绷不住了。
车上只有他们三个人,堂伯在前面开车,后排坐着她跟沈知倦。
淑敏阿姨跟着灵娇坐后面那一辆,此时林初夏有点后悔,早知道该跟她们坐一起。
反正沈知倦不尴尬,只有她倒霉的世界达成了。
堂伯讪讪地闭嘴,空气由凝固尴尬,逐渐向窒息发展。
林初夏受不了了,无论怎么说,堂伯大老远来接他们,而且还是长辈,不应该让对方下不来台。
她用手肘碰了碰沈知倦的手臂,示意他别闹脾气,赶紧说句话。
沈知倦垂下眸子,在那边装死,不理林初夏。
林初夏气闷,真想扯着他的耳朵大骂,你拽什么拽,当自己是小孩吗?
但只能想想,有外人在,哪好意思吵架,那会把场面弄得更尴尬。
思来想去,林初夏只好自己上,找话题跟堂伯闲聊,“抚城这边基础设施真有特色,一看就知道花了不少心思做的,比锦城好看多了。”
林初夏深谙中年男人聊天之道,吹牛拉踩,讨论经济,指点江山。
果然堂伯兴致勃勃地开口,“侄媳妇真有眼光,这路灯和公交站牌,都是请大师设计的,当时他们组织招待,我还去喝酒了……”
堂伯打开话匣子,说那个大师多牛,自己还跟他拍了合影。
林初夏根本不用多说什么,只要适时发出赞叹认同,堂伯一个人能说得特别开心。
从堂伯的吹嘘中,林初夏大概了解了这个人。
沾了沈家的光,没干过什么实事,只会吹牛到处瞎混,外人一听他跟沈源清是一家人,都愿意给他几分面子。
堂伯开着豪车戴着名表,一身名牌,头发梳得油光水滑,乍一看很唬人,真跟个富豪似的。
事实上他确实不缺钱,虽然一辈子没做过什么正事,靠着啃老生活依然能风生水起。
毕竟三叔公没少从沈老爷子那里搞钱,这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在堂伯的吹牛中,车窗外风景变换,由高楼变为自建民居,他们穿过县城,到达一个繁华的小镇。
这里就是沈老爷子的家乡。
六十年前,十六岁的沈源清,拿着两块钱离开家乡,去外面讨生活。
那时的他,绝不会想到,日后他会成为顶级财阀大亨,建立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沈老爷子很小的时候,父亲出事去世,妈妈一个人养他很辛苦,族中叔伯没少给他们救济。
三叔公和四姑奶奶,都不是沈老爷子亲兄弟姐妹,但因为小时候得到他们父辈的照顾,沈老爷子知恩图报,把他们当亲兄妹看。
随着沈老爷子发家致富,这份恩情由两家人扩大为沈姓家族,最终扩张到整个镇。
据沈知倦说,整个北唐镇都是沈老爷子捐款建的。
最开始引水修路,翻修祠堂建小学,后来投资建厂,帮助困难户改建房屋。
在何如定义困难户的问题上,整个小镇吵翻了天,沈老爷子索性大手一挥,那全部重建吧,人人有份,别吵了。
所以在沈老爷子砸钱的规划建设下,北唐镇特别漂亮,一条小河从镇中央穿过,两侧民居白墙黑瓦,颇有小桥流水人家的安逸与宁静。
车停在院门口,林初夏还未下车,就听到了一阵喧闹,看起来有不少人迎接她。
林初夏开门下车,一抬眼对上众多好奇探究的目光,恍然间以为自己是只动物园的猴子。
更可怕的是,她不认识那些人,除了微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不得已,她向沈知倦投去求助的目光。
沈知倦一脸淡定,语调随意地说,“行了,大家别看了,大中午的都饿了,让我们先歇会儿吃点东西行不行?”
人群爆发出一阵窃笑,有个爽朗的女声说,“新媳妇不怕看,不给我们喜糖吃,哪能轻易走呢。”
“给,都给,”沈知倦语气中有一丝无奈,回头叫灵娇,“灵娇,你过来,替我给大家发红包。”
灵娇应了一声,沈知倦从随身手提包中掏出一沓红包,林初夏很惊讶,没想到他早有准备。
灵娇接过来,招呼大家,“来来来,想要红包的来这边。”
人群一哄而散,堂伯请他们进门,林初夏看了一眼,发现屋子里人也不少,坐在中间的正是三叔公,以及他庞大的家族。
三叔公有三儿两女,各自开枝散叶,每一家都没少生孩子。
林初夏认出上次欺负念笙的小男孩,令她意外的是,家里的小女孩比小男孩更多,毫不夸张地说一地孩子。
有孩子,那自然少不了红包。
沈知倦熟练地继续掏,林初夏不禁怀疑,他那个大包里都是红包。
认完人之后,三叔公说开席,让他们去楼上大屋坐。
沈知倦严词拒绝,说中午算了,晚饭再一起吃,他们要先回去休息。
三叔公一脸不乐意,说哪有落地不吃接风宴的,那叫坏了规矩。Χiυmъ.cοΜ
沈知倦不吃那一套,不管三叔公说什么,拉着林初夏扭头就走。
淑敏阿姨不说话,笑眯眯地跟上他们。
从三叔公的大院后门出去,对面就是沈老爷子的家,平时有堂伯娘照看,收拾得很干净,完全能住人。
林初夏跟着沈知倦来到里间,她看了一圈,装修富丽堂皇,非常不错,就是常年不住人有点冷。
沈知倦打开空调,向后一仰坐在沙发上,露出生无可恋的表情。
淑敏阿姨在外屋跟堂伯娘说话,林初夏悄悄掩上门,走过去坐在沈知倦身边,小声说,“不是我说你,好歹装一装嘛,让大家都下不来台,是什么好事吗?”
沈知倦侧目,得意地说,“难道不是好事?不是我坚持的话,你中午饭都吃不消停,谢谢我吧。”
“哎呀,来都来了,我做好了吃不好睡不好的准备,”林初夏扶着他的肩膀表态,“没关系,一起吃就一起吃嘛。”
“行,”沈知倦突然直起身,“既然你愿意,那走吧,我们回去吃。”
“你讨厌!”林初夏拽住他的手,笑着抱怨他,“我看出来了,你就是要跟我作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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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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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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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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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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