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两个骑马溜出去,秋日爽朗的微风迎面吹来,吹散沈念笙心头的阴霾。
“爸爸,”她忽然出声,仰头望向沈知倦,神情很是严肃,“我在思考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沈知倦大约能猜到她要说什么,语气格外温柔,“什么事?”
“像今天这样的事,真的很讨厌,”沈念笙思路清晰地说,“我不想让大家为难,所以我是不是该改口,叫林女士妈妈?”
今天的事,沈念笙怎么想怎么别扭,不是所有人都会迁就她,那些充满恶意或者无心的话语,总会时不时冒出来惹全家不开心。
沈念笙不喜欢这样,她不想看到爸爸道歉,想改变一切的话,是不是应该从叫林初夏妈妈开始?
跟那些把妈妈挂在嘴边的小孩不一样,沈念笙从未说过以‘我妈妈’为开头的话。
她不提,周围人当然会发现是怎么回事,这始终是不正常的。
沈知倦牵着马慢跑,其实他曾经思考过这件事,对于念笙,他向来给她最大的自由,叫不叫都可以。
但是他现在更担心林初夏的反应,沈知倦观察过,林初夏并不想当妈妈。
有一次他们出去玩,路边小贩以为她和沈念笙是姐妹,林初夏高兴得一晚上都在笑,从小贩手上买了好几只青蛙气球。
“不急,”沈知倦缓缓地说,“等我跟你的林女士商量商量,当妈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让她做好心理准备。”
沈念笙点点头,特别乖巧地说,“我会很乖很乖的。”
沈知倦心发软,揉揉她的额头没说话,双腿一夹,加快马速,用另一种方式逗沈念笙开心。
林初夏和沈念笙,他不想让她们任何一个不开心,这一刻,他觉得自己肩膀上的担子无比地重。
那对父女出去跑圈,林初夏一开始跟老韩闲聊,问马场的运营,一年的开支和利润等等。
要是其他人问,老韩肯定不会回答,还会猜测对方是不是图谋不轨。
换成沈太太问,老韩没什么顾虑,他一个小小的马场,还入不了沈家的眼。
两人一问一答聊得很开心,后来家长那边有事找老韩,老韩只好先离开。
林初夏闲得无聊到处乱逛,正好撞见驯马师小麦从马厩里出来。
小麦很尴尬地到处躲闪,结果一个不小心,直接撞在门框上,砰地一声发出好大一声响。
林初夏吓了一跳,听着都疼,连忙上前查看,伸手过去想扶她,“你没事吧?”
小麦脸色涨得通红,在沈太太面前丢脸,她恨不能钻到地缝里去。
人跟人的差距能有多大呢?
沈太太的手指修长细嫩,指甲修得圆润,涂着盈盈的粉色指甲油,没有一点瑕疵,只有从骨子里透出的娇贵。
反观自己,因为需要长年照顾马匹,双手长着老茧特别粗糙,这样的对比,让她感觉到特别难堪。
小麦没有理会沈太太的手,自己扶着门把手站起来。
林初夏尴尬地收回手,看出来这位驯马师不喜欢自己,还是别关心人家了,反而会惹得对方反感。
想到这里,林初夏没说话,慢慢后退两步转身离开马厩。
小麦望着沈太太离去的背影,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大声说,“沈太太,请等一等,我有话跟你说。”
小麦脑袋被撞了一下,疼痛令她忽然想通了一些事。
韩哥说得对,她跟沈先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不自量力痴心妄想的暗恋,没有资格存在这个世界上。
如今看见沈太太,她那么耀眼完美,更是提醒自己,早些做个了断,放过自己吧。
林初夏停住脚步,回头望去,只见小麦顶着红红的额头过来,可怜兮兮的,哪里还有初见时半分英姿飒爽的样子。
沈知倦真是个男颜祸水,没少造孽。
想到这里,林初夏对待小麦格外宽容,耐心等着她说话。
“沈太太,”小麦抿住嘴唇,低垂着目光不敢看她,犹犹豫豫地说,“有些话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但是不说的话,或许我会后悔一辈子,就当我不懂事任性一次吧。”
林初夏心平气和地说,“不会,你说吧。”
小麦抬起眼,目光闪动,在林初夏宽和平静的眼神中,鼓足勇气开口,“沈先生不是一个快乐的人,他过得很辛苦,只有在骑马的时候会快乐一点,以后拜托沈太太了,请你好好照顾他,知道他过得很开心,我就满足了。”
那一瞬间,林初夏竟然懂了小麦的感受。
沈知倦这个人,他不开心的时候最迷人,俊美无双的面庞,低垂着眸子,厌世的表情,忧郁神秘的气质,对于女人来说是大杀器。
没有几个女人能逃过,不是小麦的错。
“我会的,你放心吧,”林初夏偏头看向远处骑马的男人,语气悠远地说,“你看他现在,是不是很快乐。”
很快到午饭时间,沈知倦带着沈念笙回来,正好看见林初夏和小麦在闲聊,他目光略过去,假装没看见,不准备提这件事。
沈知倦知道小麦对自己的心思,但他懒得管,不想说重话伤害到她,亦不想回应,装傻是最好的选择。
午饭在老韩的马场解决,在一片干净的草地上野餐,林初夏预定了六辆餐车过来,家长们自行选购,弄得像是美食街一样,热热闹闹挺开心。
林初夏咬了一大口牛肉汉堡,上好的牛排在嘴中爆汁,好吃到她眯起眼,赞不绝口。
早餐没吃什么,忙了一上午,还生了一次气,林初夏饿得一口气吃掉两个牛肉汉堡,再来一杯热热的红茶,她整个人满足到昏昏欲睡。
秋高气爽,不冷不热,正是晒太阳的好时候。
小孩子在身边追逐打闹,沈知倦洗完手回来,坐在野餐布休息,看见林初夏眯起眼睛晒太阳的样子,不禁联想到懒懒的猫咪。
他忍不住想逗她,伸手捏她的后颈,指尖不安分地瞎逗弄。
很痒。
林初夏晃着身子想躲开,嘴上抱怨着,“哎呀,你好烦。”
沈知倦不松手,发生一声轻笑,显然心情很好。
林初夏睁开眼,侧目瞪向他,决定回击,“你知道……小麦都跟我说了什么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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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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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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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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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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