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个小小的苗头,”林初夏伸出小拇指比了比,眨眨眼俏皮地说,“沈先生要是不愿意,现在可以直接掐灭,绝对不会烫手。”
这件事跟她之前打工创业不同,注定会对沈知倦产生更大的影响,如果他说不行,林初夏真的不会做。
沈知倦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一时间没说话,这件事确实很危险,他要好好考虑。
小柳和童玲走在前边领路,两人聊得挺投机,小柳用余光瞟了沈知倦一眼,好奇心要爆炸了。
打从第一眼开始,她就觉得沈知倦不一般,不像是普通的有钱人,现在越看越脸熟,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她一时间想不起来,烦恼得头皮发痒,像是猴子似的抓来抓去。
童玲最会察言观色,她看出来小柳苦恼,对她有点同情,忍不住暗示一句,“小柳,你别管了,不关你的事,少知道点更轻松。”
她这么一说,小柳愣住,灵光一现,反问她,“其实,你跟初夏姐,不是表姐妹关系吧。”
小柳早有怀疑,只是平白无故揣测特别不礼貌,她告诉自己别瞎想。
童玲笑得和善,模糊地说,“你心里清楚就好,别说出来。”
小柳懂了,表妹不是真的,表弟当然也不是,林初夏一人出行三人作陪,再加上沈知倦,这说明她不是普通的有钱人,自己这是不知道遇见哪尊大佛了。
说话间,一行人到达最初创业的大姐家里,她是村里最富裕的那波人,家里装修很好,收拾得干净整洁。
大姐早上见过林初夏后,就回来张罗酒菜,所以没碰上沈知倦,现在一打眼看见,愣了好几秒,忽然压力倍增,生怕自己今天招待不周。
论亲和力,沈知倦当然比不过林初夏,他习惯性面无表情,第一眼看上去很冷,特别有距离感。
林初夏眼睛一转,看见大姐窘迫的样子,急忙拽拽沈知倦的袖子,低声说,“别板着脸,快笑笑,你快把大姐吓死了。”
沈知倦只好笑笑,结果把大姐的女儿闹了一个大红脸,吓得人家躲到里屋不敢出来。
这叫什么事啊,林初夏给了他一个好自为之的眼神,让他别乱放电。
沈知倦郁闷,他不笑不行,笑也不行,出去应酬都没这么累。
一圈人落座,林初夏打眼一看,知道这顿饭大姐没少费心思,看到了各种干货,感觉大姐把家底都掏了出来。
知道林初夏不能吃辣,她特意做了很多不放辣的菜,贴心地放到林初夏面前。
不说饭菜有多精致讲究,这其中的尊重与热情更值得品味。
饭桌上,沈知倦话不多,一直慢条斯理地吃东西,都是林初夏、小柳和大姐在闲聊。
闲聊中得知,大姐本来和老公都在外面打工,前两年爷爷奶奶接连去世,她只能回来带孩子,老大是个儿子,在外念大学,小女儿刚初中,害羞不敢见人。
林初夏佩服大姐是个能干的人,特别真诚地夸奖她,把大姐夸得不好意思,嘴上说没有没有,其实能看出来,她得到捐款人的认可,心里特别高兴。
吃完午饭,开始喝茶吃水果,正聊得热闹,小柳接到一个电话,是她的领导叫她回去,说是有重要的事。
林初夏能猜到,明天建厂启动仪式,还有一个发布会,这么重要的场合,小柳一定有很多事要忙。
她起身跟大姐告别,一群人跟着小柳出来,往村口走准备坐车回城里。
此时还不是三点,林初夏心思一动,小声问沈知倦,“你怎么过来的?”
“姚特助送我过来的,”沈知倦回答,关心地反问,“怎么了?”
“他也来了,那他人呢?”林初夏惊讶地问。
“我让他先回去了,等我电话再过来接我,”沈知倦含笑吐槽,“人太多了,别人会以为我们来考察。”
林初夏侧目,有些恼了,“你还知道人多,那你让我带这么多人?”
“不一样,沈太太娇贵,我用不着。”
林初夏嗤笑一声,到底谁娇贵啊,刚在餐桌上,嫌弃鱼肉有鱼刺,还是她给他挑的。
算了算了,她懒得理他,自己还有正事要说。
既然沈知倦有车,那她想让童玲和表弟们先跟小柳回去,自己跟沈知倦去山上逛一圈。
这是她原来就有的计划,沈知倦来都来了,从一群人郊游,变成二人世界更好吧。
沈知倦当然没意见,其他人亦是很有眼色,两拨人分道扬镳。
小柳开车回到镇上,跟领导汇合,一起跟大领导去跟基金会负责人开会。
本来她是没有这个机会的,都是她直属领导上心,有意提拔她,给她争取到一个难得的机会。ωωω.χΙυΜЬ.Cǒm
会议在镇正府举行,她跟在最后边进去,一眼看到正中央的沈晚稚女士,脑中电光疾闪,终于想到了沈知倦是谁。
都姓沈,她们是姐弟啊,自己在新闻上看到过沈知倦,怪不得觉得他脸熟。
等等,既然她们是姐弟,为什么不在一起做事,还有初夏姐,不就是基金会负责人的弟媳?那她怎么不提呢?
小柳瞬速冷静下来,想起童玲的暗示,装不知道对她更好,不错,确实是这个道理。
她安静地坐在最末尾,低下头,当一个充数的透明人。
另一边,林初夏已经拽着沈知倦的手爬到了山顶。
说是山,其实大土坡更合适,只是村里没有高楼大厦,他们极目远眺,依然能将辽阔的村野风光尽收眼底。
“真美啊!”林初夏举起双手欢呼,深深地呼吸,“空气真好,纯天然无污染,沈先生,机会难得,你不要客气,我请你呼吸。”
沈知倦抿住嘴,不想说话,他在上来的小路上,看到了不少天然肥料,对他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听不见对方说话,林初夏回眸暼了他一眼,她忍不住放声大笑,“不是吧,沈先生,不要太介意,那都是好东西,没有肥料哪来大丰收,你吃的米饭都是这么来的。”
“停,不要再说了,”沈知倦皱起眉头,纠结地说,“以后不想吃米饭了。”
真是娇贵,林初夏忽然想逗逗他,凑到他身边说,“沈先生,我说句实话,等我老了,我想包一个山头种果树,你现在这么嫌弃,那以后你跟不跟我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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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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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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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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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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