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间,念笙已经睡了,睡在林初夏的卧室,怀中抱着自己的小熊,像是小天使一样可爱。
夫妻二人静静地靠在门口看了好半天,才心满意足去沈知倦的卧室。
忙完工作和孩子,林初夏瞬间放松下来,懒懒地坐在椅子上放空,一动都不想动。
沈知倦先去浴室放水,出来后见她那副样子,体贴地走过来,伸手给她按摩肩膀。
“这么累啊,”沈知倦心疼地提议,“要不把明天下午的航班延后?先休息一天。”
“不用,”林初夏拒绝,“早跟念笙说好了,她期待满满,掰着手指头数日子,不要让她失望。”
“好吧,”沈知倦弯腰搂住女人肩膀,在耳边低声说,“那我抱你去洗澡。”
林初夏目光一转,暗戳戳地说,“沈先生,你要是真心疼我,不如让我早点睡觉。”
沈知倦低笑一声,不为所动,冷漠无情地说,“不是一回事,不要混为一谈。”
这明明是一件事,林初夏刚想反驳,忽然天旋地转,吓得她惊叫一声。
反应过来,发现是沈知倦把她扛在了肩膀上。
不是抱,不是背,像是扛麻袋一般,把她脑袋朝下扛在肩膀上。
血液倒流的滋味不好受,气得林初夏顺手一巴掌打在男人臀部,出乎意料地结实,把她手腕震得一麻。
沈知倦没当回事,礼尚往来,反手一巴掌拍在女人臀部,“别闹,想比谁力气大,你完全没有胜算。”
这种事谁要比力气大?
林初夏耳尖发红,承认她有点变态的想法,不管是打人还是被打……都还挺带感的。
沈知倦大步跨进浴室,浴缸水还没放满,他放手把林初夏放在洗脸台上,紧接着霸道地挤过去,贴着她站立,手臂撑在她身边,强迫她抬头看向自己。
林初夏面若桃腮,眼波流转,带着一丝警惕和害羞,“干嘛?你盯着我做什么。”
“看你,好好看你,”沈知倦目光深情,如宽阔包容的海洋,笃定地说,“你瘦了,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林初夏咬住红唇,甜到有点晕晕的,笑着反驳,“我们才一周没见,沈先生少拿花言巧语哄我,能瘦到哪里去?”
“瘦到我心里,”沈知倦捏着她的下巴,温柔地说,“知道你很在意,所以我不敢多问,怕你以为我居心不良,那我只说一句,祝贺你,得偿所愿,林老板生意红火,早日上市。”
林初夏目光闪动,心里软成一片,没想到沈知倦会祝贺自己。
她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自己创业那点事,在沈知倦眼里,可能跟模拟作业差不多。m.χIùmЬ.CǒM
“多谢沈总吉言,”林初夏真心实意地说,“得到你的肯定,比我考一百分还要高兴。”
沈知倦没说话,低头吻住她的唇,林初夏心中甜蜜,分外热情,长腿勾住他的腰,伸手去解他的皮带。
两人从洗手台吻到浴缸里,闹得一地都是水,洗完澡跟打完仗差不多。
林初夏吹完头发出来,以为事情都结束了,把自己摔在床上准备入睡。
但沈知倦完全没有睡觉的意思,他打开衣柜,不知道在翻找什么,从抽屉里找出一个小方盒。
林初夏来了兴趣,眼巴巴地瞄过去,“你在找什么东西?”
“好东西,”沈知倦拿着盒子走过来,语气中含着笑意,“没想到东西还在,买回家快两年了吧,终于等到了它的主人。”
一听这话,林初夏当然以为是好东西,像是大钻戒什么的。
她兴奋地接过盒子打开,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后,笑容凝固在脸上,“沈先生,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沈知倦翻身躺在床上,眼中闪过促狭的笑意,“没有,你不是说今晚随便我怎么样,我想看你穿这个。”
林初夏动作僵硬,拿出毛茸茸的兔子尾巴,震撼地说,“你真喜欢?买了两年,给谁买的……”
“说来话长,当时我心情不好,去欧洲出差,晚上出去乱逛,去了一家精品店,都是这种东西,”沈知倦说起往事,有些感慨,“店主人很热情地接待我,为我推荐了经典款。”
“那时候我真无聊,竟然听了好半天,”沈知倦自嘲地摇摇头,“最后我跟店主人说,我没有女朋友,没有人会穿给我看,你猜店主人怎么回答?”
林初夏完全被故事吸引了,愣愣地问,“怎么回答的?”
“她说,可以买给未来的女朋友,她一定会很喜欢,”沈知倦伸手摸摸她的脸,笑着问她,“所以你喜欢吗?”
明明是很过分的要求,包裹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林初夏欲言又止,最后败下阵来,“喜欢,命中注定,这套衣服该是我的。”
她认输,乖乖拿起盒子,去浴室给换衣服。
兔女郎套装大胆精致,有好多带子,林初夏研究半天,才正确地穿好。
她又做了半天心理建设,才鼓足勇气照镜子,看清楚自己的瞬间,忍不住脸颊爆红。
细细的带子真的很欲,有一说一,她已经很瘦了,依然会绑出各种痕迹。
她无比确信,正经人谁会穿这种东西,老夫老妻的,真不害臊!
她受不了,把睡袍裹在外边,小心翼翼走出去,别别扭扭地说,“穿好了,我提前说明,你不许笑,你只要敢笑,我肯定会翻脸。”
沈知倦眉毛一挑,郑重地点头,“我不笑,沈太太,给我看看吧。”
林初夏深呼吸,一口气解开睡袍扔下去,双手叉腰做出不在乎的态度,“看吧,随便看。”
沈知倦瞳孔不自觉地放大,闪过惊艳的神色,他沉默半响,忽然开口说,“你知道灰姑娘的故事吗?王子用水晶鞋找到了命中注定的爱人。”
“啊?”林初夏一愣,“什么?”
她没听懂,这时候怎么讲起故事了。
“沈太太,恭喜你穿上了水晶鞋,”沈知倦一本正经地说,“你要知道,这套衣服是我乱买的,都没有看尺码,没想到你真能穿。”
好诡异的童话故事,林初夏有点感动,更多是想吐槽,谁家水晶鞋是兔女郎套装?
谁敢来试啊,也就她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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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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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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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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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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