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什么呢?意味她们成功打响了第一炮,没有玩脱,无论是黑是红,tiptop水果派乐队,出道首唱会,万众瞩目。
林初夏欣慰地笑笑,上前抱住顾晓,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悦。
创业真的好累啊,但是成功的时候真爽,林初夏把话放在这,比跟沈知倦那什么还爽!
简短地庆祝之后,林初夏回到自己办公室,坐在办公椅上发呆,脑子里乱糟糟的,有很多想法。
她发现自己表面上无所谓,说什么创业失败回家当豪门太太,其实内心深处是很慌的。
等到真正创业成功时,那份无法言表的喜悦,才让她明白自己的想法。
无论在哪一世,她渴望成功,想证明自己,这是她内心安定的良药,是她活在此世的意义。
与此同时,她升出一种难言的渴望,好想去摆摊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喜欢那种自由且带有挑战的氛围,那是她的生命源泉。
上一世最大的愿望,是创业成功实现财富自由后,她就随便摆摆摊,过快乐自由的日子。
林初夏胡思乱想一大堆,但理智告诉她这辈子别想了,她去咖啡店打工,沈知倦都不乐意,自己要去摆摊,他还不得气疯了。
想到男人隐忍生气的样子,她忽然来了兴致,撩开自己的衣领,对准心口的红痕拍了一张撩人的照片。
然后发给沈知倦,借机撒娇,“你看你干的好事,弄得人家大夏天穿高领,讨厌!”
沈知倦当然知道她想闹什么,淡定地回她,“有本事你拍下面。”
林初夏看到那一行字,脸红到爆炸,脑海中无耻下流肮脏各种字眼轮番轰炸,啊啊啊,他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林初夏缓了好半天,选了一张表情包送出去,戴着手铐押送去警车那种,并且附言,“你的想法非常危险,如果是以前,是要被浸猪笼的。”
沈知倦飞速回复,“我说拍腿,你想到哪里去了?”
林初夏一愣,哦哦,原来是指腿,她误会了,幸好幸好。
沈知倦继续轰炸,“沈太太的想法很大胆,没想到你是那种女人。”
她是哪种?林初夏生气,她很纯洁的好嘛!都是沈知倦这个狗男人教她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他竟然敢倒打一耙?!
林初夏刚想发火控诉,沈知倦先发来消息。
他说,“幸好我很喜欢,加油,多学点花招。”
林初夏心情犹如过山车,上天入地转了一圈后,她反应过来,自己想调戏沈知倦,结果被他调戏了。
真是出师不利,刚想杀出去,一个炮弹过来把她打死了。
林初夏鼓起嘴,使出绝招,“我生气了,决定不跟你讲话了,再见!”
之后真就不再理沈知倦,先是忙了一圈工作,回头看他发了好几条消息,然后开始发红包。
那可是红包啊,谁能忍住不领,但是领了等于默认跟沈知倦讲话。
在尊严和金钱之间摇摆,林初夏果断选择金钱,把那一连串红包开心地收入囊中。
沈知倦找准时机回复,“乖,等我忙完,带你和念笙去海边度假。”
林初夏美滋滋,生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注意力都在最后四个字上,夏天就该去海边,眼前暑假要结束,确实该抓紧时间了。
当天晚上她跟沈知倦对时间,都觉得八月二十号那一周不错。
沈知倦从港城忙完项目回来,林初夏这边乐队首唱会也结束了,刚好适合去度假放松放松。
转眼到周五,明天是首唱会的日子,今晚乐队在体育馆里彩排,林初夏晚一步去现场,正赶上小陶唱歌,她只听了两句,就听出不对劲。
林初夏刚穿过来时,第一次听到小陶唱歌,那沙哑的情歌带给她的温暖与惊喜,让她体会到了怦然心动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难忘,后来她总去那间酒吧,经常听小陶唱歌,听了很多遍都没有腻,所以生出了要开娱乐公司捧红他们的想法。
可是眼看要走到那一步,小陶的声音里,只剩下紧张和技巧,没有了当初那份能治愈人心的感情。
林初夏走到后台,担忧地跟顾晓提起此事。
顾晓不以为意,“他们紧张正常,酒吧能有多少人,顶多二三百,一下子唱五千人的现场,是我难为他们了,我对这事有预期,只要不跑调忘词出大丑,我能控制住口碑,以后多练练,红气养人,自然就不紧张了。”
既然顾晓心里有数,林初夏没多说什么,她靠在后台检查流程,前边彩排告一段落,五个人回到后台休息。
林初夏一眼扫过去,小陶最紧张,眼睛直发愣,其余三个人半斤八两,木瓜疯狂喝水,嘴里念叨着想吃烤串。
唯有李子,依然是那副死样子。
林初夏心中一动,伸手拍拍李子的肩膀,示意他跟自己出来。
站到楼梯间里,李子没正行,斜着靠在墙上,一副痞痞的样子。
“李子,你不紧张吗?”林初夏关心地问。
“不。”李子简短地回答。
“为什么?”
“因为我是鼓手,我永远不会出错,”李子自恋骄傲地说,“我比他们都厉害。”
林初夏受不了,抬手给了李子一巴掌,打在他的手臂上,“你呀你,没有点队友情,你不紧张不能帮帮其他人吗?我知道你们相处很久,你肯定有办法让他们放松。”
李子撇撇嘴,目光专注盯着林初夏,忽然来了一句,“你求我。”
林初夏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用哄孩子的语气说,“好啊,我求你,拜托你帮帮忙,你们的成功对我很重要,创业失败,我要回家当太太生孩子去了。”
李子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站直身体,认真地说,“行,你信我,明天晚上乐队会有一场精彩的表演,我李子答应的事,绝对会做到。”
“我信你!”林初夏双手合十一拜,“李子大神保佑我。”
李子抿起嘴,勾勾唇角,他打开楼梯间大门,忽然顿住脚步,回头对林初夏说,“我要你记住一件事,我所作的一切,是因为你拜托我,别忘了。”
林初夏怔愣地点头,“啊,不会忘,谢谢你。”
不知道是不是她多想,这话怎么怪怪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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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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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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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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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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